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道德建设(2)[1]
2.公正原则。
新农村生态伦理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实行利益公正,具体而言,生态道德范畴的“利益公正”原则主要涉及人与天地自然间的关系,人与人在共同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过程中权益与义务关系以及基于长远利益考虑的当代与后代的关系。首先是人地公正,即人类和自然应保持一种公正关系,人类要理性地对待自然,合理节制自身欲望,有效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物的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其次是代内公正,即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要做到权限明晰、机会均等、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其目的是强调社会不同个体、不同群体之间要公平享有和保护自然资源,要公平拥有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更要求先进富裕地区在保护生态环境上要承担比落后贫穷地区更多的责任与义务。最后是代际公正,主要是指地球上有限资源在不同代与代之间的合理分配和补偿。
3.适度原则。
适度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理性原则。第一,适度发展。要彻底扭转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顾眼前不顾将来,只重增长不重结构的粗放式农村经营模式,适度发展传统农村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型和环保型农业,将生态环境作为潜在物质财富和潜在生产力保护起来。第二,适度消费。要积极倡导消费文明化、消费生态化和消费适量化。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包装、流通、消费都要环保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消费的生态良心;同时要积极调整消费结构,消费方式要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决不能搞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浪费资源的高消费。第三,生育节制。从农村生态伦理建设的角度分析,控制人口是重中之重。农村人口的增加会加剧代内矛盾冲突,势必影响代与代之间的利益平等,这就要求树立自觉节制生育的道德观念,控制农村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将人类自身的生产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结合起来,与社会文明进步结合起来,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4.统筹兼顾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统筹兼顾,多管齐下。要坚持德治和法制相结合,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首先,生态道德是发展生态文明的精神依托和道德基础,培养具有生态道德意识的公众,把道德关怀引入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树立起人对自然的道德义务感,进而培养广大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保护问题。其次,应加大环保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包括加大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使农民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形成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利舆论氛围。最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公众环境意识,要通过农村素质教育培养农民环境意识、环境知识和环境技能,提高其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实践的能力。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道德建设的路径。
1.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生态道德认知。
生态道德教育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广大农民是否能够受到全面系统的生态知识教育,形成清晰的生态道德认知。首先,我们要积极宣传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着的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以及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使生态道德观念成为广大农民深层次的道德认识,并使这种道德意识渗入到农村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其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生态道德教育纳入环保长远教育规划,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靠县农干校、党校、职业培训学校、村委会等农村教育平台,以农村领导干部、中小学学生和农村居民为受众重点,以环保常识、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教育。最后,要特别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道德意识的培养,完善干部考级制度,将环保工作列入考核范围,使他们正确处理环保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改变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模式。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村建设的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农村进行广泛调研,增加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报道频次,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环保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农民排忧解难,要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利用图片、乡土教材、乡村短剧、村头板报、科普报告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知识性与趣味性,在潜移默化中,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养成环保理念,树立起良好的生态价值观念。农村生态道德建设必须建立在农民具备环保能力的基础上,因此,有关部门还应加大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生态技术的宣传与培训的力度,如沼气使用技术、合理施肥和施药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珍稀动植物的繁殖和保护技术以及防污、排污、废物回收利用技术等。
2.发展生态农业,培养生态道德情感。
生态道德教育不仅要有理念的树立,还要有情感的培养。生态情感的萌生主要根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自然界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人们在审美过程中会油然而生对自然的敬重和爱惜之情;社会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