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5月20-7月30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5 10:31:44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015年内蒙古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5月20-7月30日[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无忧考网 - 内蒙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内统办字〔2015〕32号

  各盟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5〕2号)要求,全面推行统计行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加强统计从业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今年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一)报考对象

  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辖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的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均应报考,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

  (二)考试形式、时间和科目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全天,具体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时间科目

  9月20日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4: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参加考试,已有一门科目成绩及格的,下一年只需参加另一科目的考试。(有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以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报考学员须通过“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tjcyzg.org)进行在线报名并打印1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现场确认。按属地原则,报考学员自行前往工作单位所在旗县(市、区)统计局登记报名。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报考者的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4、具备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生,需现场出示本人合格学历证书并提交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地点一般为所在旗县(市、区)统计局,具体情况由本盟市决定。

  报名结束后,学员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统一交各盟市统计局归档保管,办证照片由各盟市统计局教育培训负责同志报送至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

  (五)考前培训

  加强对考生的考前培训是提升统计人员工作能力、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考生考试通过率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考试大纲”要求,采取免费集中培训或委托代培等形式进行学习。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管,使培训机构能按照规定科目、规定教材和规定课时完成培训,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使考生真正学到从事统计工作的必备知识。

  从业资格培训教材每套四本共65元(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20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15元、《统计法基础知识》15元、《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15元)。各盟市统计局负责核定所需数量,于7月30日报名结束后,以传真方式报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统一订购。

  (六)考试、阅卷和证书发放

  我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由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为提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水平,提高效率,今年将改革从业资格考试答题阅卷模式。由原先的答题纸答题、人工阅卷的传统模式,改变为使用答题卡答题,机器阅卷,成绩自动统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自动导入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考试成绩合格统一在线打印《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加盖内蒙古统计局钢印。

  二、积极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己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满二年的人员,从第三年开始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已取得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直接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三)报名和培训方式:网络报名和网上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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