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0日截止[1]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统[2015]15号
各县(市)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皖统办〔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和报考对象
由考生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报名,并于7月20日前将考生名单报送市局(包括免考一门考生相关材料)。(交由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报名、培训的可由培训机构直接报送市局)报送路径:“FTP:/机关党总支/信息交换/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文件夹下。凡从事统计工作且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报名考试。
二、考前培训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参加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组织的考前培训。各地应于7、8月份指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9月份复习迎考。
三、考试
时间和科目:2015年9月20日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认定
各区、县(市)在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责任、权力清单要求,对照统计从业资格申请条件,由申请人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认定受理工作,并于10月下旬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五、几点要求
1、截止2014年全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率较低,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要按照省政府“两个规范”要求, 2015年全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动员到位、组织落实到位,采取上下联动、专业联动、执法推动等有效措施,动员和督促未持证上岗的统计人员,必须参加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做好经费保障。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取消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上费项目的通知》(皖统办函〔2013〕34号)文件规定,各市、县(区)统计局不得以任何名目变相收取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用,各县要合理安排好经费,组织好考试和认定工作。
3、各(县)市、区统计局在FTP:/机关党总支/信息交换/目录下载各地联网直报企业未持证单位信息名单。
附件1、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皖统办〔2015〕9号)
2、全市联网直报企业未持证单位数统计表
合肥市统计局
2015年5月6日
附件1: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和科目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9月20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20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考对象
凡从事统计工作且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在校学生。
3.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报名人员自行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统计局或受当地统计局委托的培训机构报名,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免收报名费,免收考试费。
对于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生,由各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并将免考考生一览表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备案。
4.考前培训
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各地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