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焦作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6月17日-8月20日[1]
关于参加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培训的通知
焦统字〔2015〕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定期对在岗统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本单位在岗统计人员,积极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和参加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各县(市)、区近期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按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参加对象
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统计人员。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培训方法
从今年开始,省局将实行统计从业人员通过“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tjcyzg.org,以下简称考试网)完成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申领等环节工作。详细操作,请看网站上的“报考流程”。考生在考试网平台报名时,务必完善填写个人信息,并确保联系手机保持畅通。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核对准确后再进行上传。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8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9日至8月21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尽快到所报属地的统计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历(或学位)相关证书。考试网平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0日至19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自愿参加培训的,可通过“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培训(培训费120元)。培训教材每套65元,可网上订购,也可拨打市统计局人事科电话3569218,进行统一征订。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证书办理
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时,将一寸与准考证同版照片1张交市统计局人事科。考试合格后,市统计局按程序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个人领取证书时间听电话通知。
三、2015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参加对象
根据省统计局要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内从事统计工作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统计从业人员,每2年必须参加一次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2014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应当参加(不含2014年新取证人员)。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1、培训形式: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统一部署,今年焦作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仍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进行,请学员于通知日起登陆“河南省统计教育培训网”(http://www.henan.statsedu)。在网站首页登录区域直接使用您的14位《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作为用户名,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登录,登录后请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和目前教育属地三项内容,并可以在登录后重新设置您的个人密码。第一次使用平台的学员需要进行激活,根据注册向导完成激活。具体请按照网站首页“培训指南”中的“网络报名流程”的指导,完成报名、选课、交费、学习、考试等工作。另外,从统计网络学院网站购买的课程可在PC、手机和平板电脑上进行学习,手机上能支持下载后离线学习。各种终端的学习均可获得最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时。
2、培训内容:按照《2015年河南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班 》设置要求,每人必须学习3门课程(课程自选),其中统计专业知识课程2门,公共知识课程1门。
(三)报名时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