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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民政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11:45:33 遴选
2015年广西民政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遴选
根据《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划定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的通知》规定,在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55分(含)的考生中,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上述原则,陆倩雯等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10: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南宁市民主路49号),可乘坐3、7、23、37、57、71、73、201、609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不能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的考生,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书和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寄送或传真到我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1-2824186)。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遴选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遴选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民主路49号),可乘坐3、7、23、37、57、71、73、201、609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来确定体检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1月28日上午9:3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八楼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10: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其他有关事项按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艳斌 18107712698 0771-2824186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