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广东)[1]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汕头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具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专业介绍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法务和法律人才。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可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汕头大学于2017年起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项目的依托单位是汕头大学法学院。
培养方式
根据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同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
师资力量
汕头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41名, 教师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博士学位。在这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中,有第一位中国籍世界贸易组织大法官张月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怀效锋教授等。我校还聘请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深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参加导师组,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
教学设施
汕头大学的教学硬件设施名列中国大学前茅。学校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电子网络资源等面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开放。同时,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研讨室等,可以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和不同教学方式的教学需要。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