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2017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协会: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现将我省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继续教育的形式有:一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二是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三是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的集中面授;四是《五点意见》列明的企业培训、发表工程造价论文等其继续教育形式。各种形式由造价工程师所在注册单位或个人自愿选择参加一项学习即可。
二、参加对象
凡2016年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包括在江苏省已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均需参加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包含30课时必修和30课时选修,共计60学时课程的学习。
三、继续教育的具体安排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已经开通,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预计2016年4月份开通,具体操作流程由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另行通知。
省协会联系人:杨柳 刘慧
联系电话:025-83735540 025-83722129
3、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的集中面授:拟于今年4月至5月份开展集中面授培训,并于结束时进行考核,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至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预报名的通知》(苏建价函(2016)第4号)。
4、《五点意见》列明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根据中价协的文件精神,通过这些形式取得的继续教育课时,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记录。
请各市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25-51868981。
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师网络教育具体操作流程.doc
2、江苏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报名表.doc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3月10日
造价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