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杭州余杭区仓前平安巡防大队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治安巡防、城镇管理、交通管理、防违控违、办公辅助等岗位人员共15人,均为男性。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仓前街道户籍、生源地或仓前周边地区(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
三、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治安巡防、城镇管理、交通协管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的年龄在22—35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到20周岁——35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至1996年10月31日前)。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5以上。12月10日上午,仓前平安巡防大队组织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身高视力初检。
5.招聘人员的文化程度为大专学历及以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及以上。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仓前街道仓前塘路90号,仓前平安巡防大队部111办公室,联系人:孙许萍,电话:0571-89057209。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开考比例为1∶2,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准考证领取:12月9日(星期五)凭身份证到仓前平安巡防大队部1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作放弃资格。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12月9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并按照测试成绩的10%计入总分。
2.笔试:由仓前平安巡防大队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入招聘名录序列,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和体能测试1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加分
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每服役满一年给予总成绩加1分,中共党员的总成绩加3分,财务、统计专业的总成绩加3分,三项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仓前平安巡防大队队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仓前平安巡防大队 0571-89057209
本公告由仓前平安巡防大队负责解释。招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