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镇江市开发区管委会人员招聘公告
2016年江苏镇江市开发区管委会人员招聘公告求职招聘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4名;
2、城管(数字城管)工作人员6名;
3、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3名(其中经济工作综合1名、项目服务1名、经济统计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政历清白、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应聘城管(执法大队)岗位的:
1、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开发区户籍人口;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应聘城管(数字城管)岗位的: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操作电脑。
(三)应聘经济发展局岗位的:
1、经济工作综合: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经济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人际沟通能力较好。
2、项目服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设计类、建筑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熟悉项目建设报批流程,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适应经常性露天工作,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经济统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统计类、财会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务类中级以上职称)。
(3)为人沉稳,热爱统计工作,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开发大厦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局。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1份缴报名处),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举止仪表等。
(四)政治审查和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取名额数和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开发区党工委讨论确定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首次签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年收入为4万元左右,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1-86882460。求职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4名;
2、城管(数字城管)工作人员6名;
3、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3名(其中经济工作综合1名、项目服务1名、经济统计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政历清白、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应聘城管(执法大队)岗位的:
1、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开发区户籍人口;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应聘城管(数字城管)岗位的: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操作电脑。
(三)应聘经济发展局岗位的:
1、经济工作综合: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经济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对经济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人际沟通能力较好。
2、项目服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设计类、建筑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熟悉项目建设报批流程,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适应经常性露天工作,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经济统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统计类、财会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务类中级以上职称)。
(3)为人沉稳,热爱统计工作,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开发大厦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局。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1份缴报名处),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举止仪表等。
(四)政治审查和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取名额数和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开发区党工委讨论确定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首次签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年收入为4万元左右,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1-86882460。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