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宝泉岭管理局招考财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管理局财务工作需要,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财务人员 8 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持有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使用财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4、热爱财会事业,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无财务违规及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6、宝泉岭管理局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财务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 月7日至20日(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宝泉岭管理局会计管理科(机关办公楼420室)。联系人:王晓静 电话:0468-37652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会计证、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管理局人社局、计财处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三、招考程序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人社局、计财处、纪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公示:总成绩以百分计,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总成绩排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优先录用;出现同等条件的情形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由管理局委派到局直企事业单位,实行试用 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委派到企业单位人员和委派到事业单位未纳入编制人员均执行企业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3、参加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环节未被录用人员,将作为管理局财务人员储备,在一年内局直企事业单位财务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直接按名次排序补充使用。
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考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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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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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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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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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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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入学时间 |
| 本科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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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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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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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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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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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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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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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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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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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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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小组 审查意见 |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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