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盐城工学院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1]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7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0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1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正职)等。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7.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填写《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等自荐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itszk@163。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附件2、附件3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附件2、附件3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三个附件。网络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回复内容“报名成功”为准。
1.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6年12月6日0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2016年12月31日,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上(http://www.ycit.edu)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2017年1月6日8:30-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1)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担任学生干部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年限需至少满一学期,2016年9月份开始任职至今的视同已满一学期;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总支)出具,并加盖校团委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予以确认;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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