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求职招聘 > 教育资讯

2016年广东广州中山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7:33:14 求职招聘
2016年广东广州中山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求职招聘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是中国南方科学研究、文化学术与人才培养的重镇。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三)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充沛精力和良好素质,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一年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大学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心健康,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及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操作指南):


  网址:http://ecampus.sysu.edu/rsxt/zhaopinbys.jsp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按笔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笔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