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7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20日-21日进行。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考试级别及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试考2科和相应专业三个级别。
考全科的应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为合格;免试考2科和相应专业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考试为合格。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考“相应专业”级别的考试。
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号,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6年12月29日9:00至2017年1月16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根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1),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63457905)
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确保考生报名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核报考资格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二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