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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0:17:18 求职招聘
2016年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求职招聘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园区内的规划和管理,统筹协调园区公共设施、院校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管理。负责园区共享设施与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对入园机构进行有关管理。负责园区院校职教改革的指导与服务,负责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协调和服务。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内的招商开发、校企合作、人才交流、成果推介、信息交流等活动。负责协调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崇文路368创业大厦7楼。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3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株洲云龙示范区崇文路368号创业大厦71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报名处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