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约车保留“京籍京牌” 设5个月过渡期[1]
对于在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变化
人员 北京户口仍是保留“门槛”
10月8日,北京市公开发布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过研究和制定,昨天,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发布。
《细则》指出,从事网约车仍要求本市户籍,要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网约车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驾驶机动车未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
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不过,驾驶员年龄有所更改,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已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从业申请流程,本市实行“一口办理、全程代办”,12月21日起在市政服务中心市交通委运政业务窗口受理网约车平台和车辆申请。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和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9个网点)受理网约车驾驶员申请。
车辆 车辆轴距略有放松
记者注意到,新版《细则》规定车辆仍必须满足京牌车要求,同时车辆性质变更为运营车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细则》对于车型的要求有所更改,其中,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为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并去掉了原条目中“7座乘用车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新增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等规定。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调整在车辆的轴距和排量上有所降低,跟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接近,但是又高于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这样会为两个行业融合发展打下基础。
平台 为车辆、人员提供保险
《细则》将原“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及公安部门相关标准要求”的表述改为“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能向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实时发送位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实时发送报警信息。”
《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应取得经营许可,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要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包括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另外,网约车服务平台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管理
网约车运力规模将管控
《细则》对北京市网约车车辆规模提出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应当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综合考虑本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空气质量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实施总量规模评估,编制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的总量不会无限度发展,在对市场进行调研后,会对总量进行管控。
运价采取市场调节方式
京华时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正式文件取消“政府指导价”的表述,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出具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驾驶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