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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山东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04:35:47 求职招聘
2017年1月山东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1]求职招聘

为更好适应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确保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现就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招聘岗位为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要求房地产类、国土资源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类、法律实务类、财务会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5日至1月7日,每天8:30—17:00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北京路7号1007房间)现场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5名。如果最后一名有数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1加权计分,总成绩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从事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需如实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就业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工作表现、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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