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各招聘单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月16日- 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招聘单位可组织其他相关专业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相应的考试科目。
(一)笔试
笔试由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部分组成,均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本能力与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
1.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招聘单位(不包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
2.专业知识考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自行确定成绩合格者进入专业知识考试。
3.每个招聘岗位根据发布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可组织其他同类岗位相近专业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基本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核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核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址:http://www.bjepb.gov
招聘单位地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871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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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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