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辅导-发热概述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辅导-发热概述公卫执业医师考试
发热是指致热原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体温中枢功能紊乱或各种原因引起的产热过多、散热减少,导致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形。
正常人体温一般为36~37℃,成年人清晨安静状态下的口腔体温在36.3~37.2℃;肛门内体温36.5~37.7℃;腋窝体温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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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体温一般为36~37℃,成年人清晨安静状态下的口腔体温在36.3~37.2℃;肛门内体温36.5~37.7℃;腋窝体温36~37℃。
按体温状况,发热分为:低热:37.3~38℃;中等度热:38.1~39℃: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
由于致热原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而引起的调节性体温升高(超过0.5℃),称为发热。每个人的正常体温略有不同,而且受许多因素(时间、季节、环境、月经等)的影响。因此判定是否发热,最好是和自己平时同样条件下的体温相比较。如不知自己原来的体温,则腋窝体温(检测10分钟)超过37.4℃可定为发热。引起发热的原因很多,最常见的是感染(包括各种传染病),其次是结缔组织病(胶原病)、恶性肿瘤等。发热对人体有利也有害。
发热时人体免疫功能明显增强,这有利于清除病原体和促进疾病的痊愈而且发热也是疾病的一个标志,因此,体温不太高时不必用退热药。但如体温超过40℃(小儿超过39℃)则可能引起惊厥、昏迷,甚至严重后遗症,故应及时应用退热药及镇静药(特别是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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