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1]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人员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员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选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选聘职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职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护理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护理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护理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护理学,还应具备护理学的相应学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考生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四)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护理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护理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内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五)对报考年龄的有关要求
在《选聘职员职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选聘职员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要求40岁以下(即1976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内违反医德医风,被评为医德欠佳及以下的;近三年内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2、2011年12月以来参加国家、各省或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