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写作技巧
篇一:离婚起诉状写作技巧
离婚起诉状写作技巧
一纸诉状向来是引起诉讼的最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本文将为您介绍离婚起诉书的写作技巧。
一、离婚起诉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当然,离婚起诉书最主要的内容在于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二、陈述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三、述明离婚理由
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如何,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经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在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四、诉讼请求的范围要适当
根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诉讼请求体现
了起诉人的诉讼目的,根据最基本的“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若原告的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切身利益。同时,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提出。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的文字介绍,相信您已经对离婚起诉状的书写有了相应的了解,这样可以避免盲目采信网络上的离婚起诉书万能模板,毕竟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凸显自身案件的“个性化”,才能更好地说服法官支持您离婚诉状上的诉讼请求。
附:
离婚起诉书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
事实和理由
(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篇二:民事起诉状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写作技巧
一个案件或诉讼程序的产生,首先由起诉而提起,起诉就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起诉状,即俗称的“写状子”,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程度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口头起诉”的情形越来越少。
一、明确起诉原因
起诉的原因,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向债务人讨要欠款等。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
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诉讼请求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诉讼请求自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案件分为几百种类型,即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客观事实和当事人的状况不同,也导致了诉讼请求的不同。 所谓“巧妙”,就是说,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四、诉状各部分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字号较内容要大,以二号字为宜。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行缩两字),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诉讼请求:(首行缩两字)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依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部分:(首行缩两字)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缩两字)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说明自己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依据。
(3)证据:(首行缩两字)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及证据来源。证据部分在正文当中也可以不体现,或者仅举出重要的证据,或者附证据目录。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 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附项(首行缩两格)
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常见问题说明和误区纠正
1.纸张、笔、墨要求。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诉讼请求”栏,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如: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6.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来阐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或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
7.证据问题。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千万使不得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附:起诉状副本 份”,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但同时带原件去立案审查),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丢失”。
8.确定管辖法院(递交的法院),属于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
9.具体人(起诉人)部分,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应盖单位的公章,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实例:
民事起诉状
(离婚后女子姓氏纠纷)
原告:A,女,2011年3月2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B(原告生父),男,1980年6月1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单位:(略)住(略),电话(略)。
被告:C(原告生母),女,1984年9月9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单位:(略)住(略),电话(略)。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恢复原告姓名,即原名李×;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B与被告C于2010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登记结婚。2011年3月生育一女,即本案原告,当时取名为A。后因双方性格、生活态度、为人处事等截然不同,矛盾不断冲突,感情逐渐淡化,双方于2012年9月协议离婚,原告A由女方抚养。离婚后,被告未经原告生父B同意,擅自将女儿姓名变更为张×,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是一种侵权行为,现依法起诉,要求恢复原告姓名。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
法定代理人:李××××年××月××日
附:1.起诉状副本 份;
2.相关证据复印件份。
技巧与提示:
1.此类案件写起诉状时,要以未成年女子为原告,不要以父或母为原告。
2.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要误认为只有抚养女子一方才是监护人,父母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所以,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女子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
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篇三:离婚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LM市TH区河西镇同济村6组8号,联系方式:。 被告:张x,男,19xx年8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LM市TH区河西镇同济村6组8号,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
3、判决婚生女张xx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28万元。
事实及理由:
原告陈x与被告张x于1997年3月8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并于1999年4月22日生有一女,取名张xx。
原、被告结合后的最初几年里,虽然家境贫寒,但双方感情很好。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夫妇二人勤劳肯干,共同努力,并于2006年在河西镇同济村开办了以生产和销售各种男女皮包为主营业务的嘉华皮包厂,被告张x为该厂负责人,原告则负责财务,借助夫妇二人多年累积的人际关系和稳定的销售网,该厂自开办以来业绩逐年提升。但夫妇二人的感情以及对婚姻生活的幸福感并未随着他们收入的增多而有所提升,相反,被告张x在腰包鼓起来了之后却丧失了对家庭、妻女的责任感,他屡次将夫妻二人共同赚来的血汗钱挥洒在无底洞般的赌场里却不思悔改,原告及亲友费尽口舌劝其回头而未有丝毫
改观,更有甚者,被告将其在赌场里不得意的怨气尽数撒在原告身上,经常因为输了钱心情郁愤或嫌原告话多恼人而与原告口角相争,甚至大打出手,造成原告身体、心灵上的创伤已无法愈合,据被告称其也早已无意再维系此段婚姻,且此种状况不利于尚未成年的女儿之身心成长。原被告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无疑,恳请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之规定,判决原告陈x与被告张x离婚。
婚生女张xx现年12周岁,正处于女性生长发育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青春期,宜与母亲一起生活,而被告嗜赌如命,若女儿由其抚养,难免造成身心伤害,且张x怠于经营厂务,时常弃身赌场,输多赢少且难觅其迹,长此以往,必当潦倒,也将导致无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因此,当判决由原告陈x抚养女儿张xx,张x一次性支付28万抚养费为妥。
至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诉至贵院,望人民法院能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TH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2011年1月6日
写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