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冤家对头
篇一:意味深长,对头冤家-藏头诗
意味深长,对头冤家
意缥缈兮群仙会, 味道澄怀景便斜。 深宫桃李花成雪, 长忆孤洲二三月。 对此欲倒东南倾, 头脑钐利筋骨轻。 冤声夜夜傍城根, 家袭韦平身业文。
篇二:保持和遗忘是一对冤家对头
保持和遗忘是一对冤家对头。你对以前学过的知识能够
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回忆起来,就是保持住了,如果回忆不起来或回忆错了,就是遗忘。
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对遗忘现象做了系统的研究,他用无意义的音节作为记忆的材料,把实验数据绘制成一条曲线,称为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这条曲线一般称为艾宾浩斯遗忘曲线,也称艾宾浩斯保持曲线,它的纵坐标代表保持量。曲线表明了遗忘发展的一条规律:遗忘进程是不均衡的,在识记的最初遗忘很快,以后逐渐缓慢,到了相当的时间,几乎就不再遗忘了,也就是遗忘的发展是“先快后慢”。
遗忘的进程不仅受时间因素的制约,也受其他因素的制约。学生最先遗忘的是没有重要意义的、不感兴趣、不需要的材料。不熟悉的比熟悉的遗忘的要早。
人们对无意义的音节的遗忘速度快于对散文的遗忘,而对散文的遗忘速度又快于有韵律诗。
在学习过程中,对一种材料达到一次完全正确地背诵后仍然继续学习,叫做过度学习。适当的过度学习可以使学习的材料保持得更好。研究结果表明,适当限度的过度学习比刚能背诵的效果好,但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其保持效果不再增加。如学习四遍后恰能背诵,则再学习两遍效果最好,但再学习效果则适得其反,对人的身心造成危害。
一般记住后,在5分钟后重复一遍,20分钟后再重复一遍,1小时后,12小时后,1天后,2天后,5天后,8天后,14天后就会记得很牢。
编辑本段主要贡献
第一个在心理学史上对记忆进行系统实验的是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他对记忆研究的主要贡献一是对记忆进行严格数量化的测定,二是对记忆的保持规律作了重要研究并绘制出了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1886年他出版了《论记忆》一书。从此,记忆成了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一、 复习点的确定(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制定):
1. 第一个记忆周期:5分钟
2. 第二个记忆周期:30分钟
3. 第三个记忆周期:12小时
4. 第四个记忆周期:1天
5. 第五个记忆周期:2天
6. 第六个记忆周期:4天
7. 第七个记忆周期:7天
8. 第八个记忆周期:15天
二、背诵方法:
1. 初记单词时需要记忆的内容:
a)单词外观,b) 单词的中文释义,c) 单词的记忆法
2. 每个list的具体背诵过程(每个list按12页,每页10个单词计):
a) 背完一页(大约5分钟),立即返回该页第一个单词开始复习(大约几十秒)
b) 按上面方法背完1~6页(大约在30分钟),回到第1页开始复习(两三分钟)
c) 按上面同样方法背完7~12页,一个list结束
d) 相当于每个list被分为12个小的单元,每个小的单元自成一个复习系统;每6个小
单元组成一个大单元,2个大单元各自成为一个复习系统。背一个list总共需要一小时左右
的时间。
3. 复习过程:
a) 复习方法:遮住中文释义,尽力回忆该单词的意思,几遍下来都记不住的单词可以
做记号重点记忆。
b) 复习一个list所需的时间为20分钟以内
c) 当天的list最好在中午之前背完,大约12小时之后(最好睡觉前)复习当天所背的
list
d) 在其后的1,2,4,7,15天后分别复习当日所背的list
然后,艾宾浩斯又根据了这些点描绘出了一条曲线,这就是非常有名的揭示遗忘规律
的曲线: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图中竖轴表示学习中记住的知识数量,横轴表示时间(天数),曲线表示记忆量变化的规律。
这条曲线告诉人们在学习中的遗忘是有规律的,遗忘的进程不是均衡的,不是固定的
一天丢掉几个,转天又丢几个的,而是在记忆的最初阶段遗忘的速度很快,后来就逐渐减慢
了,到了相当长的时候后,几乎就不再遗忘了,这就是遗忘的发展规律,即"先快后慢"的原则。观察这条遗忘曲线,你会发现,学得的知识在一天后,如不抓紧复习,就只剩下原来的25%)。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忘的速度减慢,遗忘的数量也就减少。
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凡是理解了的知识,就能记得迅速、全面而牢固。不然,愣是死记硬背,那也是费力不讨好的规律对于自然人改造世界的行为,只能起一个催化的作用,如果与每个人的记忆特点相吻合,那么就如顺水扬帆,一日千里;如果与个人记忆特点相悖,记忆效果则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寻找到属于自己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我们由此得出,每周学习2~3次、每次学习45~60分钟,短时多频重复的学习方法是相当适合英语学习的。
纠正这些错误,一年出口成章没问题
错误一:说英语要有词汇量,单词背得越多越好
一个人的词汇量是一个长期的日积月累的过程,绝不是一两个月的突击就能有好效果的。况且,大部分人都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力,会被这种枯燥的背单词“工程”吓倒的,到头来还是会选择放弃。研究表明: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一个人的词汇量在5000左右就可以和老外正常的交流了,重要的是培养自己造句子的能力,能不能用有限的词语造出不同的句子,举一反三,把不同的句子用在不同的场合,再根据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所需,去补充一些新的单词,理解地记下来,然后使用他们,渐渐地你就具备了驾驭英语的能力,从而快速走出“要学英语,先背单词”这个大大的误区。
错误二:只要集中时间学习,英语也可以速成
依照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我们应该知道只有按照大脑的记忆规律,才能把输入的信息变成长时规律。这就大大的说明了,各种速成学习法是靠不住的。最多只能增加你的短时记忆。而如果每周学习时间超过大脑可以负荷的学习时间,其学习就会变得无效,被大脑遗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在相同的有限学习时间内,如果可以遵循一定的规律记忆学习,就会比单纯的突击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错误三:光学不练,语言吸收和输出不成比例
打个比方,假如你想学骑自行车。我给你一本题目叫"如何骑自行车"的书,把书从头背到底,甚至倒背如流,但你肯定还是不会骑。原因是骑自行车不是简单的知识问题,它首先是一项技能。要学会一项技能,核心问题是练,光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学外语当然比学骑自行车要复杂得多,但它首先也是一项技能,光看语法书、默背单词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练,要把知识变成技能。知道不等于知道怎么做。知道怎么做不等于实际上会做。从知道怎么做到实际会做中间有个反复练习的环节。
错误四:学习缺乏系统性,学一套说一套
现在市场上学英语的资料、方法、信息铺天盖地,处理不好就会带来不良的后果。今天用这个学、明天换另一个,或者干脆学习的内容和练习表达的内容毫无关系,学习便失去了系统性,也就无法达成完整的语言使用系统。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6;30
篇三:善善恶恶,对头冤家-藏头诗
善善恶恶,对头冤家
善写仪容得恣把, 善写仪容得恣把。 恶浪堆中尽头睡, 恶浪堆中尽头睡。 对客挑灯夸数钱, 头轻目朗肌骨健。 冤气疑从湘水回, 家家扶得醉人归。
篇四:“梦在红楼”之宝玉婚配之谜
“梦在红楼”之宝玉婚配之谜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贾宝玉一天一天长大时,他的婚事也就渐渐提上日程。做为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最疼爱的孙子、贾府未来的继承人,贾宝玉到底娶谁是个问题,而且是个天大的问题。因为他的婚姻不仅仅关系到他自己的命运,更关系到整个封建家族的命运。 -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喜欢的人不少,当然,喜欢贾宝玉的人就更多。在贾府丫鬟这个级别当中,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袭人,一个是晴雯。前者,其实早就是贾母与了宝玉的(《红楼梦》第六回)。后者呢,只能说是她心中朦朦胧胧有这么个意思,直到因毁谤而寿夭时才向贾宝玉表白:“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当然,在那样一个环境中,以她的地位她的性格是不可能成为宝二奶奶的。在贾府小姐这个级别当中,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外加薛宝琴。 -
根据高鹗续写的《红楼梦》的结局,薛宝钗最后嫁给了贾宝玉。。这是否表明她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呢?可能大部分人会觉得是。但是,这个结局在红学界存有很大的争议。如果把《红楼梦》读仔细了,就会发现:薛宝钗是个不得已而求其次的人选。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时(第九十七回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岀闺成大礼),贾府已经入不敷出,危机四起了。贾府急着让宝玉成亲,一方面是为了给宝玉的疯癫病(贾宝玉丢失了自己的通灵宝玉,变得痴呆疯癫)冲冲喜,另方面是贾府需要通过与王府的联姻来获得王府经济上的支持。在给贾宝玉选妻子的过程中,真正有决定权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即使是贵为王妃的贾元春说了也不算,至于贾宝玉自己,他只有喜欢谁的权力,但他没有娶谁的权力。那么贾母选孙媳妇的标准是什么?她心目中最理想的孙媳妇又是谁呢?我个人认为,贾母心目中最佳的孙媳妇人选是在不断的变化的,换句话说,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下来的。不同的阶段,她心目中的人选是不同的。 -
第一阶段:贾母心目中的理想人选应该是林黛玉。在众多的孙子辈的少男少女中,贾母最疼爱的当属宝玉和黛玉。贾母疼宝玉,那是理所当然的,贾母疼黛玉,那就显得不同寻常,其中原因大概有两个,第一,黛玉是贾母唯一的女儿贾敏之女,贾母最爱的女儿是黛玉的母亲,所以对黛玉更是怜惜。二人初见时,贾母抱住黛玉大哭,前八十回中,这是贾母唯一的一次大哭。如今独生女一亡,不可避免的,贾母就把自己对女儿的爱转移到黛玉身上,“林黛玉自在贾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生女到且靠后”(《红楼梦》第六回)。第二,几年之后,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也病故了,这样一来,林黛玉就成了孤儿了。随着年龄的增大,贾母不可能不给自己的外孙女物色婆家。可嫁到谁家才放心呢?想来想去,还不如许配给宝玉叫人放心。过去结亲,都乐意亲上加亲,比如王夫人的侄女嫁了贾琏,薛姨妈也说自家远比外边说的强。可知贾母看着宝玉,想着远嫁的女儿唯一的孩子,也许早有心促成双玉,让女儿放心。自贾母有了这个想法,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她就极力撮合他们两个,当然这是很间接的,在《红楼梦》黛玉进府,贾母马上命人将双玉安置在一起,给了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机会。二玉的大丫环,皆是贾母的丫环。黛玉的窗纱颜色不鲜亮了,贾母亲命凤姐给换了。平日里还另外给黛玉钱让她打发下人,怕别人小看了黛玉。双玉吵架,几日互不理睬,贾母急了,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让凤姐
前去说和。可见二玉的关系是贾母至为关心的。凤姐能开黛玉的玩笑,若无贾母认可断然不敢。 -
贾母的心事,众人皆知。所以贾琏的小厮兴儿才说,将来贾母一开口必然成的。只等是时机成熟。贾母是必要玉成此事的。王夫人通过元春端午节赐礼,来表明金玉之心。替宝钗求婚,贾母在庙里婉拒,以和尚说了宝玉命里不该早娶。把娘娘的话巧妙的推了过去。元春明白,此后再不提起。皆知宝钗年长于宝玉,必不能长等下去。 -
相反,当事人宝玉和黛玉倒迷糊,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吧。剩下的时间就是看这俩个人情感是如何发展了。而宝玉和黛玉两人早就有了“木石前盟”,一见面就有似曾相识之感,然后就是日久生情。这一切,贾府上上下下都看在眼里。因为贾府上下其实一直都认为将来宝黛会成婚,薛姨妈,凤姐都曾流
第二阶段,这个最好的人选变成了薛宝琴。 -
很多人看《红楼梦》,注意力往往集中在“两宝一黛”的爱情纠葛上,对于出场似乎有点突兀的薛宝琴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不在梅边在柳边”是薛宝琴婚事结局的“诗谶”,“不在梅边”示意先与梅家定的婚事不克成,“在柳边”暗示宝琴终嫁宝玉:宝玉是“南宫朱鸟”的“柳”宿,宝琴是“柳”宿旁边的“七星”,“七星”宛若一只月琴。他们的结合是秉承警幻仙姑之命,既不背于“木石前盟”,又不违于“金玉良姻”。
宝琴是第四十九回出场的,宝琴一出场,就以其品貌先夺人心。首先是宝玉称赞,再有晴雯称赞,更有尚未见其人的袭人一问:“他们说薛大姑娘的妹妹更好,三姑娘看着怎么样?”复有探春一答:“果然的话。据我看,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宝琴初见贾母,贾母便“喜欢的无可不可”,“逼着太太认了干女儿”,说“老太太要养活”。初见面贾母就给宝琴一件珍贵的“凫靥裘”,作者先让香菱误认为是“孔雀毛织的”,又以特笔让多识多见的史湘云纠正,说:“那里是孔雀毛,就是野鸭子头上的毛作的。”还说:“可见老太太疼你了,这样疼宝玉,也没给他穿。”这一段围绕宝琴品貌的描写,撼珠摇翠,牵动群芳之目,《红楼梦》中没有第二个女儿是如此郑重推出的。这是告诉读者:宝琴才是丽冠众香的女儿。五十回中,贾母借故细问宝琴“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五十七回中紫鹃笑说:“年里我听见老太太说,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么疼他?”而对于此时的林黛玉呢,前八十回中她已多次表现出不喜欢黛玉的性情了。她当众说“我看那孩子太是心细”,“这孩子就是心重些,所以身体不结实”,甚至说她“怪僻”。这些充分说明说明贾母早已不再考虑宝黛婚事的可能性了。
至于,还有些学者根据《红楼梦》十二支仙曲之《终身误》的“都道是金玉良姻(贾宝玉是衔玉而生,后来在清虚观打醮时,张道士又送了一个雄性的金麒麟。而史湘云从小也有一个),俺只念木石前盟??”来推断,史湘云才是贾宝玉的正牌夫人。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
总之,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宝玉婚配之谜。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之所在。说到底,谁是宝二奶奶的最佳人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研究《红楼梦》后所获得的知识与快乐。
篇五:东鳞西爪,对头冤家-藏头诗
东鳞西爪,对头冤家
东方曈曈赤日旭, 鳞宗壳族嬉为府。 西当太白有鸟道, 爪牙柱石两俱销。 对局探钩柏酒传, 头插白云跨飞泉。 冤气初逢涣汗收, 家财不为子孙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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