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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40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3:21:54 体裁作文
我喜爱的一本书400体裁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封面上有四个人,最上空的是一只猴子,头戴金箍,身穿铠甲,手拿铁棒,好不气派,再加 上他站在云上,真是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第二个是一头猪,一头有懒有笨的大肥猪,他常常因为睡觉耽搁了一大堆时间,可他以前竟是天蓬元帅,真叫人不敢相信。第三个是一个长着一大把胡子的人,他从小就在流沙河长大,水性可好了,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他在和猪八戒打架时,他一把把猪八戒按在水里。唐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唐僧的话,就没有三个徒弟,我欣赏他的毅力,讨厌他的软弱。 . 当然,书好不是好在封面,而是好在內容,像这本书吧,內容可比封面更精彩多了,好了,我现在就说內容吧:他们师徒四人在偶尔中相遇了,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七十二洞妖魔鬼怪;踏遍千山万水,终于得到金卷,可没想到金卷是假的…… . .

现在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阅读不但会使生活更加美好,还会使我们漫步在另一个世界里。我喜欢阅读,因为书

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

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

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

毛、许多四个人。他们不知不觉来到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

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导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真是达到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境界,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还说阅读是好事,可也不能累坏了眼睛,我只有稍稍收敛一些。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他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战胜邪恶。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智慧有用的人。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从中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作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作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作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作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作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类搜益匪浅。因为各色各样的书,让我打开眼界。

前一段时间,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书名是《达人是这样练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谢倩霓。她还写过很多故事,比如《你是我的城》还有《青春潘多拉》等等。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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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x 20 = 400

篇三:我和书的故事400字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现代人类科技发达,书籍也随着逐渐普及,从哲学书到漫画书,种类齐全,各不相同。因此,就会有许多的爱书之人买购书籍,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陶冶人心,当在神秘的知识海洋中遨游时,美妙而精彩的故事、可歌可泣的感人小说、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人物,让我浮想联翩,就像喝了酒一样,沉醉在其中。醒来后,不禁 对刚才的“美酒”回味无穷。

我爱看书,爱得如醉如痴,甚至恨不得用所有的睡觉时间来读书,就连去厕所,也不放过这么一丁点儿时间,总要拿着本书。父母亲见无论怎么责骂我,我也不听,只能随我了。

记得那次,我刚买了书,做完作业后,就一头栽在床上,开始津津有味地看。铃铃,铃铃,??闹钟响了,暗示我:九点半了,该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趁爸妈去刷牙的空当儿,一溜烟儿跑到客厅,拿出手电,又悄悄回房。爸妈进房睡觉了,我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借着微弱的光看起书来,冷不防爸进入我的房间,发现我在被窝里看书,不容分说,立马揪起我,抢去新书,撕了个粉碎,然后大声责骂我。回到被窝,我扒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夜。从此,我再也不敢在睡觉时看书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不看书,从哪儿得到知识呢?得不到知识,以后怎么会成功呢?但并非所有的书都是有益的,还有一些不文雅的书,看了以后,会改变你原来的思维,最终令人误入歧途,就好比对与错,看了有益的书会增长知识,看了不雅的书会有害身心。

一本书,是好?是坏?就连最聪明的科学家也给不出标准的答案,或许只有飞逝的时间才能够证明一本书是好是坏。

我与书的故事

小时候,我还不懂事,看见那一本一本的书我就想:为什么妈妈要把纸给连在一起呢,是不是纸不听话和我一样调皮捣蛋被妈妈捉住了,妈妈要惩罚他呢?与是我就把那书一张一张的给撕开,结果妈妈被我弄的哭笑不得。稍微长大点后我才知道那是书,妈妈每玩都会给我讲故事听,而我就听着妈妈的故事入睡。上了小学自然也学了些字,我每天晚上回来都要捧着本本故事书专心的看到我觉得可以为止。现在上了六年级,看的书也就多了小书橱里的书也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新华书店去看书,看着看着也就忘了时间有时候闷的时候也会从书橱里拿出书来看慢慢的,我就会忘了时间。可以说我是“书痴”书橱中最大的一本,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天使在人间》对我来说简直爱如性命,连我妈妈也不能碰的,我妈妈说我是魂都被书给勾走了!我爱书

我与书的故事

我是一只小书虫,为我与书的故事

我是一只小书虫,为了啃书而活。什么《笑猫日记》,《红楼梦》,《冒险小虎队》??都是我书架上的“贵宾”。自然,我与书也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请听我细细道来。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发现了几本引人入胜的书。便毫不犹豫地像一匹饿狼似的扑了上去??我沉浸在书中,忘却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广播里响起了甜美的女声:“需要买书的顾客请到柜台付钱!”这下,我不得不从书中返回到现实中。我一摸口袋,惨了——没向老爸拿书卡。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可时间不容许我等待。一到八点半我就被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悲剧??

了啃书而活。什么《笑猫日记》,《红楼梦》,《冒险小虎队》??都是我书架上的“贵宾”。自然,我与书也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请听我细细道来。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发现了几本引人入胜的书。便毫不犹豫地像一匹饿狼似的扑了上去??我沉浸在书中,忘却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广播里响起了甜美的女声:“需

要买书的顾客请到柜台付钱!”这下,我不得不从书中返回到现实中。我一摸口袋,惨了——没向老爸拿书卡。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可时间不容许我等待。一到八点半我就被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悲剧??

我与书的故事

从前的我,不爱读书,但是在我踏进了小学的大门之后,书悄悄的走进我的生活。

那是在开学没几天的一堂语文课上,老师兴冲冲的走进教室对我们大家说:“这节课,我们不讲课,来个讲故事比赛,好不好?”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看着大家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心里像揣个小兔子似的怦怦乱跳,因为我根本就不会讲故事。同学们一个个站起来,讲着精彩的故事,轮到我了,我红着脸站起来说:“我不会。”老师说:“没关系,坐下吧。”很快一堂课结束了。同学们都开心的出去玩了,只有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发呆,老师看见后走过来对我说:“芸菲,这次不会讲没关系,只要你以后多读书,课堂上多锻炼,你一定能行的。”

从那以后,我决定 多读书,我与书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每天我都安排一个小时的时间来看书,星期六、星期天更是如此,尽情的陶醉的书的故事里。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与书成了最好的朋友,我再也不怕讲故事了,而且在课堂上我总能回答出其他同学不会的问题,这都是书给予我的。如今,我已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看过的书装满了几箱子,我都不舍得扔,我要把它们好好保存起来,它们可是我的财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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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在这次放暑假时,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办了一个书证,让我在那里看书。我便每天下午在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书可真多呀!各方面的都有,简直是书的海洋。书店里也有许多爱看书的人。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西游记》。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便如饥似渴的一口气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的读完了,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我为书中身怀绝技的孙悟空称赞,又为唐僧不怕困难所佩服,又为猪八戒的憨厚而偷笑,又为沙和尚的忠诚而感动。当我把这本书看完时书店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只剩我一个人了。阅览室的叔叔阿姨已经把书整理完地打扫干净了,而不好意思叫我。当我看到这一切时,如梦初醒。便对他们说:“对不起,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以至于我都不知道你们下班的时间到了。谢谢你们”走出书店,街上的灯已经亮了,我想:妈妈一定在家里等急了,便飞快地跑回了家。从此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便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它就像春风,温暖人们的心灵;书像火苗,照亮心中的黑暗;书像清泉,滋润人的心田。

我爱读书,不论是曹文轩的散文,还是杨红樱的小说,我都喜欢,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我便会拿起来细细品尝,琢磨里面的人情世故,一旦我在读书的时候,那外面一切嘈杂的声音好像都在我的耳边“过滤”了,什么也听不见,只有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可是,正因为此,我还闹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是最后一节劳动课,今天归A组打扫卫生。走出教室,我万般无聊,很想找一本书来看看,去哪儿呢,噢,对了,就去图书馆!我跑到图书馆,一进门,便赶到了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气息,啊,那是书的气息!我走近宽敞的大厅,在书架上细细寻觅着,找了很久,都没有看到我想要的书。忽然,我眼睛一亮,似乎看到了宝贝,噢,那是我最爱看的《意林》!我疾步走过去,把它一把抓过来,生怕有人跟我抢,我找了个安

静的角落细细品读起来。不一会儿,我便陶醉在其中,那书中的故事像源源不断的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营养,不知不觉,竟忘记了时间。我一拍大腿,抬头一看,别人早就去吃饭了,就我一个人还在这儿看书!我抱起《意林》,匆匆忙忙的往外走。忽然,后面传来一声大喝:“那位同学,停一下!”我皱了皱眉,脚步放慢了许多,可又转念一想,这不可能喊的是我,于是又快步走起来。可后面又传来一声带点愤怒的声音:“那位同学,喊你呢,站住!”我这才反应过来,奇怪的往后一望喊,,只看见了一张疑惑而又带点愤怒的脸,原来是图书管理员。我看了他的样子,奇怪的问他:“老师,什么事啊?”他的眼神变得愤怒起来,说道:“同学,偷书是不对的啊!”我莫名其妙,低头一看,怀里抱着的竟是我刚刚看的《意林》!这下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支支吾吾的说道:“呃,我······我······”图书管理员瞪了我一眼:“你是多少班的?”说完,便想给班主任打电话。我哭笑不得,只得说明情况。图书管理员半信半疑的望着我,一双眼睛好像要把我看透似的。我认真的解释了一遍,图书管理员打量了我几下,说道:“看你长得还算正直,相信你一回,下不为例!”我这才战战兢兢的走了,想起来都有些后怕。

虽然这件事成了同学们的笑柄,但是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是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源泉;成功的开端。它同时也教会了我如何学习,如何生活,如何去感受身边的事物。

我与书的故事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阶梯。”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些名言都是理解书,懂得书的人总结出来的佳句。

《永远的超级四班》、《三国演义》、《没有秘密长不大》等等,我总是百读不厌。如果有不明白的问题,只要看十万个为什么就能知道答案了。从此,我就更喜爱书籍了。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都舍不得花,总是攒起来买书。在我的房间里,可是有很多的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

书既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师,不断启迪我;她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曾经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

我们天天闲的很,怎能荒废时间,整天不读一页书呢?总之我们必须多读书,书读的太少了,才是一生一大亏!正应了陈寿那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

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着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

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

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四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

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来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

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面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面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五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

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七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九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

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之十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

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看起书来,就连老牛也拉不起来。我在家便有“小书虫”之称。

说起看书,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女生日记》,里面讲了许多六年级女生的事情。主人公冉冬阳是一个善解人意、感情丰富的六年级女生,她不太漂亮也不很聪明,却是那种男生、女生都喜欢的魅力女孩子。

冉冬阳的名字非常好听,是她妈妈起的,是她妈妈看见一道阳光照耀在刚刚出生的粉红色的女儿身上时,瞬间想到了两个字——冬阳,有着冬天的太阳、明媚、温暖的寓意。

冉冬阳非常孝顺,为了弥补她妈妈生她时受的苦,她告诉妈妈:“决定在自己生日的这一天都送一束康乃馨给妈妈,100岁就送100朵给妈妈“。当时她妈妈感动得流下了幸福得眼泪。

冉冬阳非常善良,富有同情心。她有一个知心朋友梅小雅,在她5岁时候父母离了婚,她吃了许多苦头。冉冬阳向爸爸妈妈说了此事,希望爸爸妈妈能借几千快钱给小雅的妈妈开小店,当晚冉冬阳就和妈妈把钱送到小雅的家,还约好和小雅一起去三河堡食品批发市场进货。进货的那

天,老天爷下起了大雨,冉冬阳还是坚持去梅小雅家帮她进货。

冉冬阳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有一年寒假,她的同学马加的父母出了车祸,马加一个人照顾只有半岁的小弟弟忙不过来。冉冬阳自己就和几个同学一起来到他家,帮助照顾小弟弟,为了这件事她主动放弃和爸爸妈妈去海南的好机会。

冉冬阳还十分喜欢小动物,她的同学吴缅养了一只叫梦露猫和一只叫贝多芬的狗,冉冬阳见了非常喜爱就把它们借回家住了十几天,他们之间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以后冉冬阳再去吴缅家时,贝多芬和梦露很远都能听出冉冬阳的脚步声,见了面,两个小家伙还围着冉冬阳争宠,气的吴缅直跺脚,对冉冬阳说:“这狗和猫见了你,连主人都不理了,你把它们带走吧。”冉冬阳就这么喜欢小动物,而且小动物对她也十分友好。

我喜欢冉冬阳,因为她快乐、善良、富有同情心和爱心。

我喜欢《女生日记》,因为它是一本读起来轻松,感受却深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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