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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30 15:21:55 导游资格考试
四川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1]
四川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1]导游资格考试
【南充市旅游政务网 - 四川导游资格考试】
南充市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属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和《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川旅发〔2011〕88号)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9­­月-12月组织本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资格考试,现就我市组织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

  2011年四川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面使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ks.sclypx,考生可登录四川旅游信息网/教育培训栏目(www.scta.gov)或四川旅游培训网(www.sclypx)查阅相关信息及详细网上报名流程。

  2.报名流程

  (1)笔试

  考生务必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参加笔试的行政区域,上传个人照片,及时缴纳考试费用。填报完成后,考生应仔细检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缴费前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系统确认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若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填、漏填影响参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应牢记系统反馈的考生号和登录密码。考生号和密码错误、遗忘,将失去当年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

  (2)口试

  笔试通过的考生和所有小语种考生(含日语、德语、法语、泰语、朝鲜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口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口试准考证。确有需变动考试时间的,应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并于12月15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3)加试

  考生依照网上报名流程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加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口试准考证。

  3.资格审核

  依照报名条件,口试前一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3)到考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凡报名资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口试,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不予保留。

  4.网上操作时间安排

  考生(含加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至 9月30日

  笔试缴费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9日

  口试、加试缴费时间:11月28日至12月9日

  口试、加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9日至12月26日

  二、组织考试

  2011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依据《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修订版,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组织实施。2008年修改版教材《旅游政策与法规》中相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和《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为准。

  具体考试分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安排

  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导游综合知识、导游汉语言文学知识,下午14:00—17:00旅游政策与法规、四川导游实务。按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参加笔试。

  2.科目及分值

  导游综合知识(100分)、导游汉语言文学知识(50分)、旅游政策与法规(100分)、四川导游实务(50分)四科,总计300分。

  3.省旅游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市考务工作。试题均由客观题构成,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机读阅卷,题型附后(见附件1)。

  (二)口试

  1.时间及安排

  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进行口试,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分值及规则导游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