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道德建设(1)[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30 19:37:17 社会学论文
摘要:生态道德建设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诉求,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培养21世纪新型农民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道德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平等、和谐、公正、适度、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生态道德的宣传与教育,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培养道德情感,建立农村生态道德建设监督机制,规范道德行为,并最终建立生态道德评价机制,巩固道德建设成果。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道德;生态文明;科学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具体标准,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明确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并把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一起来,提出了保护自然环境,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又将生态文明这一崭新亮点写进党的报告中,文明生态村已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创建载体。因此,无论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从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来说,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道德建设尤为重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诉求。
生态伦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人类的产生、繁衍与进化都是在自然界长期发展历程中逐渐完成的。第二,人类应该尊重和善待自然。劳动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手段,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该尊重和善待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和进化,注重可持续发展。第三,人类应在尊重客观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马克思认为,随着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能力的进一步增强,人类在享受现代文明以及自然界的恩赐的同时,彼此的矛盾和不协调因素会逐渐显现。人只有遵循客观生态规律,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凭借人类的聪明才智来逐步消除这些矛盾。第四,应坚持制度、科技进步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原则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马克思认为,从表象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与自然出现异化现象,但从本质来看,这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异化的反应,要解决这个困扰全人类的难题,唯有解放人类,消除人与社会的异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核。科学发展观强调人是自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要充分尊重自然、珍爱自然,合理利用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满足物质需求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要充分考虑子孙后代的代际利益,把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主要利益和次要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人与自然系统的协调发展,达到人类与自然的共存共荣,实现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有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新认识是与马克思自然观一脉相承的,是社会主义生态伦理观的思想精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伦理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道德意识是衡量国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文明的综合体。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逐步经历了从表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回归过程。其中,如何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尺。按照人的需求理论,人类生存首先要解决饮食男女等物质生活的需求,当这些条件满足后,人们必然有更高层的物质和精神追求,例如,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等等。其中,环境质量的优劣不仅会影响居民的物质生活,同时也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身心健康以及幸福指数。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生态道德体系,必将极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来说,生态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公德意识、生态道德规范和生态美学观念等三个方面。所谓生态公德意识就是要求公民积极树立起保护环境的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生态保护要摆脱狭隘的自我意识和地方保护主义,要着眼于人类整体和子孙后代的利益。生态道德规范即是指建立起从生态道德认识、生态道德情感、生态道德行为等三位一体的道德约束、监管与奖惩机制,以规范环境个人行为、环境集体行为、环境职业行为、环境决策行为等。生态美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公民的审美欣赏、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能力,形成正确的审美视角,感受生态美的愉悦性,从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坚持“三同步”(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原则和“三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发展原则,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3.农村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农民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