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论文:农村水电历史史实与改革发展(之二)[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07:01:08 工学论文
摘要:新中国的农村水电历史,是由广大县镇农村人民群众写成的,是由我国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造就的,是由我国的国情和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各有关省(区、市)的省(区、市)情决定的。谨就自己所知所识,从一个方面为深邃的农村水电摄录一些过去、现在的史实,并对其改革发展作一些析议,请关心农村水电的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并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农村水电 历史 改革发展
(一)农村水电管理体制(2)
4.发展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
在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下,国务院决定在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依靠地方、群众的力量,积极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并分别以国发(1983)190号、国发(1991)17号、国办通(1996)2号文件部署“七五”建设100个、“八五”建设200个、“九五”建设300个共6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由水利部负责、会同国家计委商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到2000年底,全国共建成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超额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任务。这653个县涉及人口2.52亿,面积274万平方公里,82%以上位于中西部地区,252个县是少数民族县,100多个县位于祖国边陲。这些县虽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但通过初级电气化建设,都基本上实现了人均用电量、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翻一番”、“10年翻两番”。 发展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为加快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关系调整,逐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建立五年一个台阶滚动发展的机制,建设不断充实内容、扩大范围、提高水平的农村电气化。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8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85%属于老少边穷地区,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2亿人口,200万平方公里。400个县中有近20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162个少数民族县,有103个县位于祖国边陲。截至2005年上半年,全国已有300个县达标验收,预计到年底将全面完成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到2004年底,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经过4年建设,农村水电以远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快速健康发展,解决了近2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大幅度地提高了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的用电水平,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全国平均递增率1.25倍的速度增长,20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开辟了把国家对农村、农民的扶持转化农村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75万千瓦,年发电量1344亿千瓦时。农村水电发电量占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38%,占我国绿色电能的99%。农村水电为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电力支撑和保障,是这些地区实现电力普遍服务、直接惠及“三农”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全国电力供给,缓解我国电力供应紧张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5.对水利系统水电体制形式和管理体制的规定和要求
(1)有关文件规定:
四川在中央的支持下,以川府发[1976]72号文件对水利系统水电体制形式和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凡隶属关系属地、县及以下各级举办的电站,以及相应的送变电工程,统一由省水利厅领导和管理;凡结合灌溉、防洪等水利工程或主要为灌溉服务兴办的电站,由水利部门投资建设并管理。并明确提出:地方、群众办电坚持谁办、谁有、谁用,各地举办的电站电网都不准上收,过去上收了的一律尽快划转回来。
国务院国发[1983]190号文件规定:“小水电供电的县,建立县一级‘发、供、用’统一管理实体,全面负责电气化工作。”“以小水电为主的县小电网和供电区由县统一管理。”
国务院国阅[1988]72号文件规定:“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电站由水利部负责建设和管理。农村水电站及其供电区由水利部实行归口管理。”
国务院国发[1991]17号文件规定:“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建立发、供、用统一的管理体制。”
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水利部颁发的《地方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发的《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达标县管理若干规定》指出:“地方中小水电及其电网是水利事业的一部分,由各级水利(水电)部门的农工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