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论文 :《民之父母》簡1「」字再議[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07:04:57 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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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二‧民之父母》簡1有字作,對照今本應釋為「詩」。[1]楊澤生先生曾考釋該字,以為有二種可能:其一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緇衣》簡中「矣」字作 ,它們的上部相當於「厶(以)」。因此,上引「詩」字右旁上部的 可能也與「厶(以)」相當,而下部是「口」,所以該字或可釋作「詒」,以音近而讀作「詩」。其二是《昔者君老》4號簡「聞」字作,所從「昏」旁與上引「詩」字右旁相近。然則上引所謂「詩」字異體可能從「言」、從「昏」得聲,可以讀作「文」,與「詩」義近。[2]雖然筆者對楊先生的說法略有異議,但拙文乃受其啟發而作,在此說明請楊先生及學者專家不吝指教。
楚系文字有種「 (師)」字的寫法很有特色,如《包山》4作 、《包山》226作 、《包山》230作 、《包山》232作 、《郭店》5.5作 、楚系的燕客銅量(《集成》16.10373)作 ,[3]這種寫法的左上與《民之父母》「詩」字的右上同作 形。而且楚系文字的「曰」旁(或「甘」)[4]有時可視為飾符,如「合」作 (《包山》166)、 (《郭店》1.1.34)、 (《郭店》1.1.9);「僉」作 [5](《包山》121)、 (《郭店》1.1.5)、 (金僉,《仰天湖》10)[6]、《包山》木牘的「糸與」作 [7]、《上博二‧民之父母》簡11「巽」作,[8]其下皆加「曰」(或「甘」)為飾符。[9]筆者懷疑上博該字的右上截取楚系「 」字最有特色的部分,所以應該隸定作「 」,分析作從言「 」聲,「 」在古文字多作為「師」用。而「師」,古音山紐脂部,「詩」,書紐之部,聲紐屬於舌齒鄰紐,例可相通。韻部若依段玉裁將上古音支、脂、之三分,則似不可通。但學者有不贊同其說者,如黃綺先生就主張支、脂、之三者不可分。[10]我們由文獻資料可見三者有互通的現象,如《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的「治加(痂)方」中有「蛇床實(質)」,《注釋》說即「蛇床子(之)」。[11]「質」為「脂」的入聲字。又如《詩‧小雅‧青蠅》:「營營青蠅,止於樊」,《漢書‧昌邑王傳》引「止」(之)作「至」(質)。[12]至於「脂」、「支」相通的例證如:視從「示」聲,屬脂部;「是」、「氏」是「支」部字。《左傳‧宣公六年》:「提(從「是」)彌明」,《史記‧晉世家》作「示眯明」,《公羊‧宣公六年》作「祁(從「示」)彌明」。《周禮》一書「地祇」的「祇」(從氏)都作「示」。戰國文字「視」的異體,作從目從氏。[13]又如《山海經‧北山經》:「隸虢之水……其中有師魚」,《郭注》:「師(脂)或作鯢(支)」。[14]以上均可證支、脂、之確有音近的關係。換言之,簡文「詩」寫作從「師」得聲應可接受。另外,典籍中亦有「師」、「詩」二聲相通的蛛絲馬跡。《易‧繫辭上》:「而行其典禮」,《釋文》「典禮,京作等禮」。[15]「等」與「詩」一樣,均從「寺」聲。而《篆隸萬象名義》卷第十七曰:「殿,典也」。「琠」,《宋本玉篇‧玉部》[16]、《篆隸萬象名義‧玉部》[17]、《龍龕手鏡‧玉部》[18]、《六書通摭遺》引《希裕略古》[19]均作「 」。加上裘錫圭先生指出「 」與「殿」是同源詞,而「 」(即「堆」之古字)[20]與「師」古音還算相近,[21]所以「師」聲與「詩」聲可通應該可信。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頁154-155
《上博二‧民之父母》簡1有字作,對照今本應釋為「詩」。[1]楊澤生先生曾考釋該字,以為有二種可能:其一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緇衣》簡中「矣」字作 ,它們的上部相當於「厶(以)」。因此,上引「詩」字右旁上部的 可能也與「厶(以)」相當,而下部是「口」,所以該字或可釋作「詒」,以音近而讀作「詩」。其二是《昔者君老》4號簡「聞」字作,所從「昏」旁與上引「詩」字右旁相近。然則上引所謂「詩」字異體可能從「言」、從「昏」得聲,可以讀作「文」,與「詩」義近。[2]雖然筆者對楊先生的說法略有異議,但拙文乃受其啟發而作,在此說明請楊先生及學者專家不吝指教。
楚系文字有種「 (師)」字的寫法很有特色,如《包山》4作 、《包山》226作 、《包山》230作 、《包山》232作 、《郭店》5.5作 、楚系的燕客銅量(《集成》16.10373)作 ,[3]這種寫法的左上與《民之父母》「詩」字的右上同作 形。而且楚系文字的「曰」旁(或「甘」)[4]有時可視為飾符,如「合」作 (《包山》166)、 (《郭店》1.1.34)、 (《郭店》1.1.9);「僉」作 [5](《包山》121)、 (《郭店》1.1.5)、 (金僉,《仰天湖》10)[6]、《包山》木牘的「糸與」作 [7]、《上博二‧民之父母》簡11「巽」作,[8]其下皆加「曰」(或「甘」)為飾符。[9]筆者懷疑上博該字的右上截取楚系「 」字最有特色的部分,所以應該隸定作「 」,分析作從言「 」聲,「 」在古文字多作為「師」用。而「師」,古音山紐脂部,「詩」,書紐之部,聲紐屬於舌齒鄰紐,例可相通。韻部若依段玉裁將上古音支、脂、之三分,則似不可通。但學者有不贊同其說者,如黃綺先生就主張支、脂、之三者不可分。[10]我們由文獻資料可見三者有互通的現象,如《馬王堆‧五十二病方》的「治加(痂)方」中有「蛇床實(質)」,《注釋》說即「蛇床子(之)」。[11]「質」為「脂」的入聲字。又如《詩‧小雅‧青蠅》:「營營青蠅,止於樊」,《漢書‧昌邑王傳》引「止」(之)作「至」(質)。[12]至於「脂」、「支」相通的例證如:視從「示」聲,屬脂部;「是」、「氏」是「支」部字。《左傳‧宣公六年》:「提(從「是」)彌明」,《史記‧晉世家》作「示眯明」,《公羊‧宣公六年》作「祁(從「示」)彌明」。《周禮》一書「地祇」的「祇」(從氏)都作「示」。戰國文字「視」的異體,作從目從氏。[13]又如《山海經‧北山經》:「隸虢之水……其中有師魚」,《郭注》:「師(脂)或作鯢(支)」。[14]以上均可證支、脂、之確有音近的關係。換言之,簡文「詩」寫作從「師」得聲應可接受。另外,典籍中亦有「師」、「詩」二聲相通的蛛絲馬跡。《易‧繫辭上》:「而行其典禮」,《釋文》「典禮,京作等禮」。[15]「等」與「詩」一樣,均從「寺」聲。而《篆隸萬象名義》卷第十七曰:「殿,典也」。「琠」,《宋本玉篇‧玉部》[16]、《篆隸萬象名義‧玉部》[17]、《龍龕手鏡‧玉部》[18]、《六書通摭遺》引《希裕略古》[19]均作「 」。加上裘錫圭先生指出「 」與「殿」是同源詞,而「 」(即「堆」之古字)[20]與「師」古音還算相近,[21]所以「師」聲與「詩」聲可通應該可信。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頁154-155
[2]楊澤生〈《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二)》補釋〉,簡帛研究網,(03/02/14),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yangzesheng02.htm
[3] 何琳儀〈長沙銅量銘文補釋〉《江漢考古》1988.4 頁99、黃錫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頁192注10、劉彬徽《楚國青銅器研究》頁349(七十二)
[4] 「曰」形或訛成「甘」形
[5]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頁1460
[6] 史樹青《長沙仰天湖出土楚簡研究》(群聯出版社,1955.6)頁26、郭若愚《戰國楚簡文字編》(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2)頁107
[7] 蘇建洲〈說包山木牘的「糸與」〉,簡帛網站-網上首發(2003.1.1)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sujianzhou01.htm
[8] 此字黃錫全先生以為是「皆」字異體。但「皆」,見母脂部與今本的「孔」,溪母東部,韻部遠隔,茲不取其說,〈讀上博楚簡(二)劄記 (壹)〉,簡帛研究網,(03/02/25)http://www.bamboo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