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职招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表出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30 17:00:15 招生考试
福建省高职招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表出炉招生考试
【网络综合 - 福建招生考试】
11日,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福建省2014年高职招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表出炉,高职招考根据生源情况分为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均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3月3日至3月5日为本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面向中职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分报考类别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3月6日至3月11日为本科批录取时间。
高职(专科)批分三个阶段填报志愿。每个阶段只能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最多6个专业志愿。3月10日至3月12日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间,3月21日至3月22日为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时间,3月26日至3月27日为第三阶段填报志愿时间。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按院校投档,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分报考类别按院校投档。3月13日至3月30日为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
此外,在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方面,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市高招办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在2月20日前,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招生考试
11日,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福建省2014年高职招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表出炉,高职招考根据生源情况分为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均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3月3日至3月5日为本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面向中职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分报考类别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3月6日至3月11日为本科批录取时间。
高职(专科)批分三个阶段填报志愿。每个阶段只能填报1所高职院校的最多6个专业志愿。3月10日至3月12日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间,3月21日至3月22日为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时间,3月26日至3月27日为第三阶段填报志愿时间。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按院校投档,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分报考类别按院校投档。3月13日至3月30日为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
此外,在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方面,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市高招办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在2月20日前,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