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青岛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8月15日截止[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4 17:05:44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青岛市统计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青统字〔2015〕5号
各区、市统计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5〕2号)和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5]1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
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需登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tjcyzg.org)或到单位所在地区、市统计局,报考流程详见网站“报考指南”,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请考生务必于8月18-2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考的区、市统计局进行确认,不确认者视为弃考。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2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交验)及其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4、合格学历证书(交验)及其复印件2份;
1、2、3项为报名考生必须提交材料,第4项由符合免试一门科目条件考生提供,以上纸介材料均用A4纸反正面复印。
对于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及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免于考试的考生,由各区、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并将汇总名单以邮件方式报市统计局人事处(邮箱:qdtjjy
163)。
各区、市统计局将考生上报的相关材料一份上报市局,一份各区、市留存。
(三)考试组织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区、市统计局组织。各区、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和规定组织考试。 8月26日前将考点上报市局。
(四)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9-2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延误考试的,责任自负。考试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当次报名的考生只能参加当次考试。
(五)教材、试卷管理
1、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8月26日。各区、市局需按规定填写《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附件2),并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发至市局人事处,同时务必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以免征订单遗漏。各区、市局在收到教材后一定及时清点,如发现教材数量有误、教材破损等问题请于收到教材后2日内与市局人事处联系,逾期不再予以补发。
2、试卷征订、接送和保管
(1)试卷征订
试卷征订截止日期为8月26日。各区、市局需按规定填写《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征订单及考点设置表》(附件3),并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发至市局人事处。
(2)试卷接送和保管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属于国家机密,为避免意外,各区、市局必须派专人专车于9月18日下午2点后到市局领取试卷;9月21日12点前送交试卷。各区、市局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与考试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书、责任书;严格程序,专人负责,确保试卷安全。
(六)成绩管理
成绩公布后,各区、市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如考生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下发之日起5日内,由其本人填写《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各区、市局受理并盖章后,上报市局统一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积极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区、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帮助各级部门、单位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稳步开展网络化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二)具体安排
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统统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