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10:25:14 体育特长生
2004年学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学生中有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也培养了一批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拥有室内外体育场馆18余万平方米,体育设施省内一流。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田径、篮球、攀岩为首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学校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田径获得百余枚金牌,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男篮获第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四名,连续多年保持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体育专业组冠军。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52枚金牌,列体育专业组总分第一;2013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夺得2项冠军,获得浙江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突出贡献奖”;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4银1铜;2014年,在第六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获8枚金牌,打破5项赛会记录;男篮在第十六届CUBA东南赛区比赛中取得佳绩。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其中篮球5名左右,田径35名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18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仅限省内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6年3月4日;
浙江省考生截至2016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00。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体育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