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考博复试办法[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4 03:59:31 博士入学考试
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考博复试办法[1]博士入学考试
天津财经大学
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出质量意识,严把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关,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给予院系和导师更多的博士研究生选拔自主权。
各院系应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校纪检部门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进行全面监督。
三、复试分数线
1.各学科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原则上均不低于60分。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各门科目成绩原则上均不低于50分。
四、复试工作
1.复试主要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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