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市政工程专业)第13期和14期合并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1 21:33:44 二级建造师考试
关于举办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市政工程专业)第13期和14期合并培训班的通知二级建造师考试
郑州、周口、驻马店、平顶山、漯河、焦作、新乡、信阳、鹤壁、安阳、洛阳、南阳、濮阳、商丘、许昌、长垣、巩义、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豫建建〔2011〕21号)及《关于公布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豫建建〔2011〕39号)文件要求,由于第13期报名人数较少,无法正常开班,定于2016年12月19日由河南五建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市政工程专业)第13期和14期合并开班。请你市负责二级建造师管理工作的部门及时通知到参加人员所在单位,以确保这些二级建造师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职业道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应用
市政工程实务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2月19日
培训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地 点:河南五建集团公司院内培训中心三楼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坐108,或1路车至国棉六厂站下车,向东步行50米,河南五建院内。
联系电话:0371-67620340
培训单位电话:0371-67869741
培训单位传真:0371-67636681
三、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经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同意并进行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处理后,由其单位另派同类同期二级建造师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培训费480元/人,教材费195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资格证或注册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二张(1寸),以便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如果通知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二级建造师考试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豫建建〔2011〕21号)及《关于公布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豫建建〔2011〕39号)文件要求,由于第13期报名人数较少,无法正常开班,定于2016年12月19日由河南五建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市政工程专业)第13期和14期合并开班。请你市负责二级建造师管理工作的部门及时通知到参加人员所在单位,以确保这些二级建造师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职业道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应用
市政工程实务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2月19日
培训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地 点:河南五建集团公司院内培训中心三楼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坐108,或1路车至国棉六厂站下车,向东步行50米,河南五建院内。
联系电话:0371-67620340
培训单位电话:0371-67869741
培训单位传真:0371-67636681
三、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经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同意并进行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处理后,由其单位另派同类同期二级建造师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培训费480元/人,教材费195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资格证或注册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二张(1寸),以便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如果通知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二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