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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2:32:04 求职招聘
2016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公告[1]
2016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公告[1]求职招聘

为配齐配强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平台驾驶人员,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顺畅运行,满足全县机关公务用车出行需要。经请示砚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平台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用岗位

  驾驶员岗位39人,在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从事驾驶员工作,招用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1年12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5年,实际驾龄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四)退伍军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驾驶证级别高者优先。

  (五)近五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多次发生肇事或肇事负主要责任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人员;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和公车管理科(砚华东路103号,原老卫生局三楼),联系人:黄议闾;联系电话:3138111、3121126。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 砚山县公开招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交警部门出具的近5年内无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考试。

  五、招用程序

  考试采取驾驶技术测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驾驶技术测试

  驾驶技术测试不受考生人数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全部参加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