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洛阳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0:24:59 求职招聘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部门意见,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开招聘程序,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产业集聚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共计划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6年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驻沪招商联络处、驻深招商联络处和驻京招商联络处工作岗位,需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和招商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于2016年12月9日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www.yanjin.gov)、延津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日26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检察院原址四楼)。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在职应聘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6年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考务费30元、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名额。
5、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免缴费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招聘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