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01:38:14 求职招聘
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告[1]求职招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吉林省警卫局为正师级建制单位,受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和管理。主要担负国内外重要领导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为适应新时期公安警卫工作需要,改善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文化素质,2017年我部队将继续接收有志于公安警卫事业的2017年度优秀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一、接收计划和专业
面向全国招收2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法学(1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文学(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
以上均为男性(未婚)。
二、接收对象条件、要求和职级待遇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必须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度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即本科生为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身高不低于178厘米。
5、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7、职级待遇。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勤奋工作,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面向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省人才网(网址:jlrc,刊登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16日)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
1、填写《吉林公安警卫部队招收2017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电子版推送至67177797@qq,样表见附件);
2、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名册(有本人名字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管理档案处印章);
3、大学期间考试成绩单(截止目前考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4、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6、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等方式于2017年1月16日前交至吉林省警卫局政治处。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程序。接收工作按照宣传动员与知识能力测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查、研究确定拟接收对象、政治审查、档案复审、办理接收手续求职招聘
一、接收计划和专业
面向全国招收2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法学(1名):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文学(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
以上均为男性(未婚)。
二、接收对象条件、要求和职级待遇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必须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度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即本科生为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身高不低于178厘米。
5、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7、职级待遇。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勤奋工作,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面向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省人才网(网址:jlrc,刊登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16日)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
1、填写《吉林公安警卫部队招收2017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电子版推送至67177797@qq,样表见附件);
2、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名册(有本人名字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管理档案处印章);
3、大学期间考试成绩单(截止目前考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4、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6、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等方式于2017年1月16日前交至吉林省警卫局政治处。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程序。接收工作按照宣传动员与知识能力测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查、研究确定拟接收对象、政治审查、档案复审、办理接收手续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