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2017入党流程[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09:10:59 入党申请书
支部大会2017入党流程[1]入党申请书
一、 转正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一)预备党员按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对没有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支部要了解情况,适时给予提醒。
(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供支部参考。
(三)支委会审查预备党员考察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综合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确定大会时间、地点,通知应到会的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参加大会人员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党员一般情况下必须参加大会,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支部请假,并表明对转正对象的意见。
三、转正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四、转正大会的程序:
(一)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由支部委员清点人数,向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与实际到会人数;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如不足半数,大会应改期召开。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大会议题。
(三)表决通过本次转正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经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四)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必要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和情况。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五)党小组(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六)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七)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个人对该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
(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九)主持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内容。
(十)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态。
延伸阅读:党员入党程序及时间
【党员入党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六四”和法轮功)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入党申请书
(一)预备党员按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对没有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支部要了解情况,适时给予提醒。
(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供支部参考。
(三)支委会审查预备党员考察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综合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确定大会时间、地点,通知应到会的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参加大会人员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党员一般情况下必须参加大会,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支部请假,并表明对转正对象的意见。
三、转正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四、转正大会的程序:
(一)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由支部委员清点人数,向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与实际到会人数;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如不足半数,大会应改期召开。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大会议题。
(三)表决通过本次转正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经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四)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必要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和情况。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五)党小组(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六)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七)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个人对该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
(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九)主持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内容。
(十)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态。
延伸阅读:党员入党程序及时间
【党员入党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经院党总支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员和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院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院党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六四”和法轮功)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入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