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遵义医学院招聘公告[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1:53:49 医生招聘
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筹)地处遵义市未来的政治、文化、经济、金融、商贸中心——新蒲新区,位于新蒲新城的中心位置,周边有多条高速公路、渝黔快铁和遵义机场组成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紧邻各级各类学校、大型住宅小区和政府服务机构等,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筹)是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和遵义医学院共同建设,隶属于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智慧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20亩,拟开放床位1450张,停车位1523个,配置有空中医疗救援中心、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等现代化设施,绿地率50%,预计总投资额22亿元。医院现有职工451人,其中高级职称102人(正高33人,副高69人),博士25人,硕士112人,建设目标为西部一流、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将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开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67名(其中医师61人,护士2人,医技4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制)第二附属医院(筹)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于2017年3月31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七)本硕连读应届毕业生可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八)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17年3月31日;2014年前(不含2014年)进入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要求按黔卫计发[2014]13号文件(见附件2)相关要求执行。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招聘职位一览表岗位需求为准。
(2)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方式和时间: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2月28日9:00至2017年3月10日12:00期间(报名通道将于2017年3月10日12:00准时关闭),登录遵义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mc.edu/),进入“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相关提示操作。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密码,并同时将此密码发送到考生填报邮箱。查询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我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2日9:00至2017年3月12日14:00前登录“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于2017年3月2日9:00至2017年3月12日16:00前根据“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提示方法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21日9:00至2017年3月24日17:00登录“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招聘职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并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筹)组织人事部联系,咨询电话:0851-28609688。
3.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0:30
2.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知识(80%)、英语(20%)
3.笔试地点:遵义医学院大连路校区阶梯教室(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和遵义医学院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遵义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职位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5.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面试(占总成绩50%)
面试由遵义医学院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遵义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遵义医学院网站进行发布,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2.面试地点:遵义医学院大连路校区(具体考场见后续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分为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1)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由报考职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实践能力考核工作。
(2)综合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遵义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由遵义医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遵义医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7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外);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