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河源市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07:55:50 执业医师考试
各县(区)卫计局、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 根据省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名等有关 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7〕3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乡 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粵医考办〔2017〕
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 报名材料审核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考生于2017年2月22日24时前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网 址:http://www. nmec. org. cn )报名,超过时间不受理补报。报 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
点击进入: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 报名资格通过考区审核后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 供统一缴费链接,各报名点、考点不再另行向考生开单收费,预计4月10曰开始缴费。
(二)凭《报名成功通知单》在2月28曰前(具体时间由各 报名点确定)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由报名点打印《医师资格考 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无此表打印功能),让考 生现场手写签名。2017年起国家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 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注意:报名点不能在国家网审核,只 能做修改信息和打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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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传有关报名材料:考生须于3月10日24: 00前登陆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 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并手写签名。
(四)现场报名确认:各考生向所在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月23日至3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安排。
另外,为了方便考生上传材料和现场确认,建议各报名点于2月23日至3月10日期间在报名现场组织若干家社会机构设立 上传材料点,在考生前来打印《申请表》时方便上传材料并收取其它报名材料一并进行现场确认和初审。
二、报名点、考点初审
(一)报名点初审:各报名点于2月23日至3月10日期间
登录“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审核系 统)” (http://jy.gdwsrc)审核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及是 否符合报名资格,上传材料清晰、符合报名条件的上报考点审核。
(二)考点初审时间:考点于3月11日至3月17日期间初审各报名点上送的考生报名材料。具体初审哪个报名点时间另行 通知。
(三)考点网上复审考生上传材料:考点于3月18曰至3月20曰期间登录“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
(审核系统)” (http://jy.gdwsrc)复审考生上传的报名
材料及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考点同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 http: //www. nmec. org. cn )进行初审。
三、报名条件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关于开 展2017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 医考办〔2017〕4号)有关规定。
四、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河源考点共设下列八个报名点,负责受理相应辖区内的考生 的报名材料。
1.河源市直报名点,地址:河源市卫生计生局一楼医政科, 电话:0762-3333077。负责受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材料, 同时还负责受理户籍在河源,试用单位在外地的考生的报名材料。
2.河源市源城区报名点,地址:源城区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3333057,负责受理源城区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3.江东新区报名点,地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电话: 0762-3133963,负责受理江东新区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4.连平县报名点,地址:连平县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4322720,负责受理连平县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5.和平县报名点,地址:和平县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2892169,负责受理和平-县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6.龙川县报名点,地址:龙川县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6752805,负责受理龙川罢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7.紫金县报名点,地址:紫金县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2895326,负责受理紫金县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8.东源县报名点,地址:东源县卫生计生局,电话: 0762-8831212,负责受理东源县辖区内的考生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考生按照《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 订及分类报送要求》(附件1 )的要求提交材料。
(二)乡村医生报考的,其试用期考核证明应加具所属乡镇 卫生院“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如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2015年准考证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向考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 体凭证,经考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关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名单公 示5个工作曰后,由考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 期规定考生花名册》,并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
(五)军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 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 请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政治机关干部部 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
(六)各报名点应提交所受理考生报名的名册(可到医政科 公共邮箱下载)。
六、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本单位考 生有关报考事宜。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 承诺书》可到我局医政科公共邮箱下载。
3.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 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
4.需要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 的考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
5.2016年起除广州考点外的口腔、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的实践 技能考试统一安排在广州实施,实施方案参照粤卫办函〔2016〕 47号文。其它安排另行通知。
6.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河源考点办公室联系(电话:河源市卫生 卫生计局医政科0762-3333077 )。
附件:1.《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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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人员在岗声明》
6.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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