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审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06:00:36 二级建造师考试
2017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审查
2017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审查二级建造师考试

2017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13日 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后资格审查时间: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

  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要统一时间进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发往各省辖市,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合格人员名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免试及增项考生资格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辖市负责。省直资格审查采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住建厅联审的方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一次通关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通关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3、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至3月19日 17:00。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二)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

www.hnrsks.gov)后,点击“职称资格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所在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3)报名信息修改问题:考生可在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仅对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考后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包括免试、增项考生),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最后,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电子档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直单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联合审核。 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在省辖市统一审核。省直管县(市)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原所在省辖市组织考后资格审查。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资格后审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组织,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后审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后审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增项考生分别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