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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减灾知识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9:16:02 体裁作文
抗震减灾知识读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新防震减灾法读后感

具体来说,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有以下新内容、新特点:

一是新增防震减灾规划一章,明确了规划的内容、编制和审批程序以及规划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特别是要求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台网、震情跟踪、预防措施、应急准备等做出具体安排。

二是强化地震监测预报。新法规范了地震预测意见的报告和地震预报意见的统一发布,规定地震工作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海域地震和火山活动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增加了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以及震后地震监测和余震判定的规定。

三是加强地震灾害预防。明确了对已建相关工程的抗震性坚定和加固,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建立了鼓励城市编制地震小区规划图的法律制度,加强了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管理。

四是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新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明确了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强化了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国际救援的组织协调,明确了地震灾害的分级和地震应急预案的启动,完善了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规范了震情灾情信息的上报与发布制度。

五是规范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新法总结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明确了政府在恢复重建中的责任,对过渡性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址和用地以及生产恢复等做了规定,明确了恢复重建中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并对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灾害现场清理保护等做了明确规定。

六是新增监督管理一章,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和物资,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有关资金、物资以及捐赠款物的监管。

一、基本情况

《防震减灾法》修订,是在总结法律实施10年来的经验基础上,为适应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修改、完善。

法律修订案在保留原法总体结构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章:一是,防震减灾规划,二是监督管理。 原法共48条,修订后为93条,新增加条文45条。 对原法律40余条进行了修改、完善,仅个别条款未做修改。

法律修订案的主要特点:强化了政府职能,强化了部门职责,强化了社会参与,强化了条件保障,强化了科技支撑,强化了法律责任

防震减灾法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有32项,其中:新建的法律制度11项,完善的法律制度16项,未修改的法律制度5项.

《防震减灾法》对防震减灾管理职能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涉及各级政府的职能有28项

——涉及地震部门的职能有26项

——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有22项

二、法律制度

(一)新建的法律制度

1.建立了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标准的制度.; 新规定了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标准(第十条);新规定了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标准(第二十条);新规定了有关建设工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防要求相衔接(第三十六条)。

2.建立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提升地震监测能力的制度

新规定了国家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的要求(第十七条); 新规定了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相应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职责(第十八条);新规定了水库、油田、核

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要求(第十九条);新规定了海域地震监测和火山监测的要求(第二十二条);新规定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的要求(第三十条);新规定了国家支持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第三十一条)。

3.建立了地震监测台网运行、信息共享和社会服务制度. 规范了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要求(第二十一条); 建立了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和信息汇交制度(第二十五条);

4.建立了震情会商制度

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或者地震预报意见以及对地震预测意见的评审、为政府提出对策建议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建立了余震监测和地震监测资料和信息管理的制度(第三十二条)。

5.建立了外国组织和个人来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制度

对外国组织和个人来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应当遵循的审批程序、采取的工作方式进行了规定。(第三十三条)

6.建立了地震小区划制度

对国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以及地震部门负责审定地震小区划图,进行了规定。(第三十七条)

7.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对政府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措施,国家予以必要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第四十条)

8.建立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度

对城乡规划应当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四十一条)

9.建立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立与管理制度

对国家、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政府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进行了规定,对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进行了规定(第五十四条);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的条件保障进行了规定(第五十五条);

10.建立了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制度

对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的方式、选址、用地、次生灾害防范、治安以及生产恢复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至六十三条) 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进行了规定。(第五十六条)

11.建立了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检查职责进行了规定;对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进行了规定;对防震减灾的社会监督进行了规定。(第七十五条至八十一条)

(二)完善的法律制度

1.完善了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法律对防震减灾管理体制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第五条),突显了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地位。

法律明确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能,并且明确了地震部门承担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的职能。(第六条)

2.完善了防震减灾的社会参与制度

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基础上,新规定了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新规定了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第八条);

新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的处理措施(第二十六条);

新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观测到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处理措施(第二十七条);

新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第四十六条);

对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中的社会参与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3.完善了防震减灾的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在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新规定了将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四条);

新规定了国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第十一条);

新规定了国家对乡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给予必要支持(第四十条),等等。

4.完善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将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震减灾意识,作为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的一条原则,写入法律总则(第七条);

明确规定了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措施; 明确了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职能(第四十四条)。

5.完善了依靠科技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制度

对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进行了规定(第十条);将防震减灾技术纳入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第十四条);对依靠科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行了规定(第十七条);

对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了规定(第四十三条);

对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援新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进行了规定(第五十三条); 对通过开展震后建设工程破坏机理调查、完善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抗震设防措施进行了规定(第六十五条);

对编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应当依据新的基础资料和经地震部门复核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了规定。(第六十六条)

6.完善了防震减灾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制度

法律修订案将原法对防震减灾规划规定的一条扩展为一章,对防震减灾规划编制的权限、程序、坚持的原则、包含的内容、规划的发布、规划的实施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

7.完善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制度,建立了地震监测设施受到破坏后地震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的职责(第二十三条); 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源头把关、保护地震观测环境的职责。(第二十四

8.完善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

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时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强化内容进行了规定(第十四条); 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年度工作意见、强化工作措施进行了全面的规定(第三十条);

对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设工程抗震加固进行了规定(第三十九条);

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贮备进行了规定(第四十二条);

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进行了规定。(第五十四条)。

9.完善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

在原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新增了以下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和省两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地震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第三十四条);

明确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提高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明确规定了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第三十六条); 明确了各相关主体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各环节工作中的责任(第三十八条);

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震部门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检查职责。(第七十六条)

10.完善了地震灾害保险制度

对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障事业进行了政策性规定(第四十五条)。

11.完善了地震分级响应机制

建立了四级地震响应机制,与国家相关法律及预案相对接;对各级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应当预案的启动进行了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救援力量的统一部署以及外国救援力量的调配进行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第);

对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的管理进行了规定。(第五十二条)

12.完善了震情、灾情上报和发布制度

规定了地震震情、灾情信息上报的要求,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要求。(第五十二条)

13.完善了震后紧急措施制度

对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进行了规范,包括人员抢救、伤员救治、基础设施抢修、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社会治安维护等方面。(第五十条)

14.完善了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制度

强化了政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的职责,同时明确了地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具体工作的职责。(第五十八条)

15.完善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制度

强化了政府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职能(第六十四条);建立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制度(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规范了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和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工作(第六十九条);

明确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要求、遵循的原则、善后处置、强化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第七十条至七十四条)

16.完善了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方面,对管理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增加了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第八十二条至第九十一条)

(三)未作实质修改的法律制度

1.军队参与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制度

规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法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职责。(第九条)

2.地震监测台网的统一规划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规定了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第十八条)

3.地震预报统一发布制度

规定了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仅对该法律制度的文字表述进行了完善,实质内容未作修改。(第二十九条)

4.建设工程抗震加固制度

规定了抗震加固的要求、工程范围,除对加固范围进行完善外,制度未作改变。(第三十九条)

5.地震应急预案制度

规定了编制预案的主体、要求和内容,以及预案的备案,对制度未作实质性修改。(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三、贯彻实施

(一)完善配套法规规章

立法工作是动态的、发展的、长期的,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

修订或者制定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根据《防震减灾法》的新规定和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要根据《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和实际需要,推进防震减灾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

三是,对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一些工作,比如地震紧急救援、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活动断层探测等,各地要加强研究,条件成熟的可以先行推进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

四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实施时间较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规章,逐步上升为地方法规;

五是,继续加强地震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规范防震减灾管理和技术活动,为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要有可操作性;要将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能尽可能落实到部门;要强化落实法律制度的措施。

(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要坚持防震减灾方针政策宣传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科普宣传相结合;坚持社会公众宣传与重点对象宣传相结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

1.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要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在业务培训班中开办法制课程、举办专门的法制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2.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积极推进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台站等主题活动。针对不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主题活动,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相结合。

3.开展好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防震减灾法》施行纪念日、国际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宣传周等时机,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会的法制宣传。

4.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通过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增强防震减灾普法工作者的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台站、互联网平台、流动展版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利用便捷的方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地震行政许可审批,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关,为首府提供公共安全保障。虽然现在已有先进的地震监测手段,但目前世界上能够成功预报地震的先例还很少,所以工程抗震设防就是防震减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防震

篇二:防震减灾观后感

防震减灾观后感

自然灾害,包括人造灾害,都是人们最大的敌人。自然灾害有许多,比如,地震、酸雨、温室效应、台风等。人造灾害有火灾、水土流失等。

据调查,全国有许多地方发生大地震,如1514年云南大理大地震,1975年辽宁海城大地震,1605年海南琼州大地震,1786年四川康定南地地震,1976年唐山大地震……如此多灾害,损伤惨重,特别是唐山大地震,有20多万人死亡和受伤。其实,有些灾害是可以预防的。地震发生前,会有些预兆。比如马等牲畜会挣脱缰绳,并疯狂地往外跑;正在冬眠的蛇会涌出洞外;蜜蜂会惊飞、逃窜;狗会狂吠,还有一些家畜会出圈,到处窜跑;老鼠成群结队搬家……这些预兆可以让人们提前知道将发生地震,从而减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地震发生了并不是就必死无疑,其实,还有很多自救的方法。例如:地震了,你被压在废墟的底下,这时候,你不要盲目乱动,要冷静,先把手抽出来,慢慢地挪动废墟,先保持呼吸顺畅,再想办法呼吸,喊人员来救你。如果发生地震时你在家里,必须马上钻到坚硬、并且没有倒塌的小房间中躲避,以免砸伤。还有,要贴着坚固的墙壁或在门口蹲着,在房子倒塌后,再求生,要避免被弄伤。如果在野外,一定要避开陡崖,防止掉下山。还有要预防山体滑坡,以免滑下去。如果在学校,一定要听从老师的指挥,躲到课桌下,注意保护头部,如果在上体育课,要避免高大的建筑物,不要被砸伤。如果在电影院,要躲在观看椅底下避震,要避开挂在天花板上的灯、空调的悬挂物,用东西保护头部,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撤离现场。在商场发生了地震,要避开玻璃柜,避开货物、广告牌、灯等物品。如果在公共汽车内,要躲在椅子底下或蹲下,要稳住重心,扶好扶手。

不止自然灾害,还有人造灾害。如火灾、泥石流、水土流失等,都是人类自己砍伐树木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我倡议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1、 保护森林,种植树木,保护水土。

2、 工厂不要排放太多废气,多用取之不尽的太阳能。

3、 要多学防震、防灾方面的知识,有防范意识。

如果先做好了这几点,会减少灾害的发生,或者一旦灾难发生时会挽回不少人的生命。保护地球,便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

生命可贵

——读( )有感

地壳运动过程中,地下的岩层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挤压、拉伸、旋扭等力的作用,当力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在岩层构造比较脆弱的地方或原有断层处就会发生突然的、快速的破裂,岩层断裂之处就是震源,岩层断裂所产生的振动就是地震。

在家地震时要躲在比较坚固的家具下或者躲在卫生间、火房里,用靠背捂在头上。在学校时,应用较厚的书本护住头,躲在课桌下,等地震小了再在老师的指挥下有序地撤离教室。在户外,迅速离开山边、水边等危险场地选择开阔、稳定地方就地避震; 河边、湖边、海边,以防河岸坍塌而落水,上游水库坍塌而涨水,或出现海啸;山脚下、陡崖边,以防山崩、滚石、泥石流;变压器、高压线下,以防触电。

地震发生在地下,地下水埋藏于地层之中,地震前应力的变化引起地下水位的上升、下降,井水翻花、发浑或引起化学成份的变化等,都是地下水震前的异常现象;临震的气象异常种类繁多,形式多变,主要包括震前风、气压、地温、气温等等,是非常丰富的。震前出现灰尘满天,雾气腾腾,地裂气升,臭气难闻等现象十分普遍。这些异常现象一般在震前几分钟甚至几天多为出现; 动物震前异常比较普遍,表现行为有:烦躁、惊慌、活动反常、不进圈。动物异常出现的时间多集中在震前几分钟至两三天,以震前一天反应居多,震中区最为集中;震前植物异常现象与气温、地温变化有一定的关系。表现为在冬季果树开花、重果,竹子开花,树干裂缝。在夏季,如成熟南瓜重新开花,含羞草、榕花树叶子开合时间反常······发现这种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好防震准备。

其实,不光是地震有强大的破坏力,比如:火灾、泥石流、洪水、海啸······我们应该在户外也注意一下,以免碰到其他灾害。应该定期组织家庭和学校做防灾演习,这样可以减少受害人民。

大家一起动起来!我们一起保卫家园!让自然灾害变得更少!

篇三:《防震减灾》影片观后感

《防震减灾》影片观后感

肥城市石横特钢厂学校 五年级一班 于珺楠

今天下午的班会,学校组织观看了关于防震减灾的影片,短短的30分钟里,我感慨万千。

影片中的三个小女孩,因为车祸,他们失去了父母,每当出门的时候,见到其他小朋友身边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心中多一些的是羡慕。他们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却让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给碾碎了。另外的一个女孩也因为车祸这个”头号杀手“失去了左腿,这让她一生都只能依靠拐杖走路。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交通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

交通工具是方便我们生活的工具,我们不应该让它成为”杀手“。这一个个血的教训,也在提示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 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行走须知 :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

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抗震减灾知识读后感)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我想在这里提醒开车的叔叔阿姨们,为了自己与家人,请不要酒驾或疲劳驾驶。道路安全人人有责,请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指导教师:刘恩红

篇四:抗震救灾观后感

《抗震第一时》观后感

最近观看了《抗震第一时》纪录片,片中深刻的反映了各基层党组织在危难面前临危不惧,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伟大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百折不挠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万众一心、同舟共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纪录片中,一位县级领导在地震到来时,临危不惧,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这种无私奉献大无畏的精神更应该在我们的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他的这种精神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是新时期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高度统一;是奋不顾身、一往无前、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困难所屈服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在抗震救灾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当灾难发生时,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统筹协调,临危不乱,有序的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捍卫了大局利益。

现如今,个人利益的倾向化越来越严重,一切向“钱”看,一切为了自己,在我们的工作中时有存在。而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这种民族精神却已渐渐的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更应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定的政治感,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到首位,把责任记到心里,把行动落到实处;抛开个人杂念,顾全大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待工作要尽职尽责,不去计较个人利益,始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和积极的工作心态,面对危难,愈挫愈勇,愈摧愈坚。遇到困难,战胜它;面对艰苦,克服它;不抛弃不放弃,始终把大局意识放在第一位。对待工作,多付出多奉献;对待他人,多帮助多支持;抵制不良主义风气对个人的侵袭。

在处理有关服刑人员问题时,应严格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一丝不苟,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加强制度的落实,做到公正公平。

在现实工作中,寻求优越的工作条件、高标准的工作环境大有人在,一切为了自己,只图工作的安逸性,遇到困难就逃避,遇到问题就推辞,把个人利益放到了首位。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个时代的最强音,是多么的响亮,多么的雄壮。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仅是一个时代的呼声,更是把单位事业推向更高、更强的重要保证。在工作中,要时刻以一个高要求、高标准、高起点来严格要求。克服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心想人民、处处为民,摒弃自私主义,摒弃自我主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奋斗。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抗震救灾充分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危难面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心顺、民心齐、力量聚,成为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单位事业的良性发展的强大后盾。

篇五:六年级刘宇潇防震减灾科教片观后感

防震减灾科教片观后感

今天中午,我们组织看了防震减灾科教片,我从中知道了许多知识。

在地震来临时,不能慌张,应该找一些合理的地方进行躲藏。哪些是合理的地方呢?就让我在电视上看到的知识来为大家讲讲吧。

在学校里,地震要来时,应该及时地躲到课桌下,并且将头部保护好,因为头部是我们身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家里,地震要来时,应该及时地躲到比较坚固的桌子底下,还可以躲到床底下,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家里时,千万不能躲在阳台上。因为阳台与主体连接不够紧密容易造成伤亡。那,在室外,这可怎么办呢?不用担心如果在室外的话,应该在附近没有建筑物的草坪上,抱着头蹲下,这样比较安全。如果在电影院里,也不要惊慌,可以躲在椅子底下。知道了地震来时应该怎样保护自己,但在买房子时,应该选择怎样的房子比较安全有效地预防地震的冲击力呢?别着急,让我来告诉你吧:

在买房子时,应该选择以下这些房子:竹楼、矮房等。知道了应该选择怎样的房子。有些人肯定还会问,政府是怎样预测地震的呢?别急,别急,让我来告诉你。

政府有效地运用了地震波。如果你在地震波仪器前用力地跳上几下,这个仪器上就会出现地震波。别担心,这不是真的地震要来了。其实,我国知识的火炬在古代已经点燃了。在古代,科技不是很发达,但这台地动仪可以预测到几百万千米以外的地震,并且很准确。地震会在水里发生吗?

但是水下无人居住,一般不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死存亡。但如果地震发生在海岸边的话,就会引起海啸,才会威胁到人类。

同学们,我们一定多学些自然现象的知识,为自然灾害来临时,有效地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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