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共鸣者,一定可以读懂我这句话的.这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一个事物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比一个部分高级,但是第三部分与第一部分的“表现形式”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1 10:26:32
与我共鸣者,一定可以读懂我这句话的.这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一个事物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比一个部分高级,但是第三部分与第一部分的“表现形式”
与我共鸣者,一定可以读懂我这句话的.这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一个事物发展的规律!
事物的发展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比一个部分高级,但是第三部分与第一部分的“表现形式”相同.但内涵不同
你知道我说的意思吗?
" 双新攻势""数无人阅" ,就是这个意思.这方面例子还很多,有的是自然的,有的是认为的!
我发这个问题有两个目的:一 寻找与我想法相同的人,我们在网上交流,或许会得出更深刻的体会.
二 寻找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不只前人是否已经论证了这个问题
与我共鸣者,一定可以读懂我这句话的.这是我从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一个事物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比一个部分高级,但是第三部分与第一部分的“表现形式”
首先,同意你的说法.
其次,让我想想怎么回答.
先这样回答,之后修改.
【1】你说的那个原理就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是个唯心主义者,马科斯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创建了所谓的辨正唯物主义.黑格尔的辩证法有一段话,大意是说:事物的发展总是呈现『螺旋上升』态势,新的体系从旧的体系脱胎而来,难免带有旧体系的痕迹或烙印,但是,新体系与旧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2】举例来说.从宗教角度看,低级别的教徒互称“异教徒”,为了谁是真神争得一塌糊涂,但到了高级阶段,就是你说的第三阶段,尽管各个宗教的领袖还在捍卫各自的“主”,但不再争辩,且都能和谐沟通,几乎可以和谐统一,宗教的最高境界就是所有宗教的统一!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先谈这些,之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