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提出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1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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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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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提出的?
1991年4月8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唐树备授权提出了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应遵循的五条原则,其中第二条就是“在处理两岸交往事务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也反对‘一国两府以及其他类似的主张和行为”.1992年3月22日,两会在北京就“海峡两岸公证文书使用”和“海峡两岸开办挂号函件的查询、补偿”两项议题进行了首次事务性商谈,双方出现若干分歧,并没有达成协议,而分歧的症结就是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大陆方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两会商谈的事务性问题为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台湾方面虽然表示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但为谋求所谓“对等政治实体的”地位,强调双方在一个中国涵义上的分歧,提出用“各说各话”的方式说明一个中国的涵义,3月30日,唐树备在记者会上指出,“由于现在两岸没有统一,所以首先应明确我们商谈的或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内的事情.众所周知,国共两党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方面通过的有关统一的文件也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一个中国’既然是双方的共识,为何双方不能本着这个原则来处理两岸事务性问题呢.两岸没有统一,但我们是一个国家,这个原则是坚定不移的,至于用什么形式来表达这么一个原则,我们愿意讨论.” 8月1日,台“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所谓“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政策文件,该文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的叙述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管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海协会负责人随即对“国统会”的决议文作出回应指出“它表明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我们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该负责人也重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1992年10月28—30日,两会在香港举行商谈,集中讨论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在商谈中,海协会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海基会先后提出5种文字表述方案和3种口头表述方案,其中最后一种口头表述方案的内容为:“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双方表述文字都包含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容,但因文字表述有歧义,以致会谈结束后两会仍没有达成协议.11月3日,海基会正式致函海协会,建议“以口头声明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海协会16日正式回函通知海基会,海协会的口头表述要点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该函还附上海基会增列的第3项口头表述文字.12月3日,海基会函覆海协会,对达成共识未表示异议.从以上两会来往的信函中可以看出,双方的共识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简称“九二共识”) “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确立后,从原则上排除了事务商谈中的主要障碍,使双方很快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和“海峡两岸挂号凼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并为1993年的第一次“汪辜会谈”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