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责任内阁是怎样运行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6 08:26:54
英国责任内阁是怎样运行的?
英国责任内阁是怎样运行的?
英国责任内阁是怎样运行的?
1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2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3 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
4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5 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是: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产生内阁,阁员大都由议员兼任 ,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因此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
6 首相、内阁和政府的产生与组成的法定程序:英王任命首相→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英王批准后内阁和政府便告组成.在英国内阁制中,首相一身二任(政府首脑和多数党领袖)是掌握国家实权的关键人物,但是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和政府都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如首相有义务向议会报告工作,有责任回答议员的质询.
7 内阁首脑拥有决定性发言权:是政府首脑,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同时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是事实上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拥有大臣与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会议的主持权,政策决策权). 内阁大臣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内阁制与首相相辅相成,内阁首脑(首相或者总理)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
内阁成员组成:
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
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