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的要求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0 18:47:14
环境伦理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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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学的要求
环境伦理学的要求

环境伦理学的要求
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在人类生存发展活动和生存环境系统发生尖锐对立后,为满足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环境污染、破坏和恶化等问题,说到底,是人类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
  研究内容
  环境伦理学既然是研究发生于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道德现象的科学,而人、社会、自然三者各自的内部运动规律又是不尽相同的,这就使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具有了复杂性和广泛性.
  人是一个具有主观能动行为作用的生物.他的行动目标一般地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生存利益.社会环境是由人类个体构成的,它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和个体不完全整合的利益目标.一般地说,人类个体的生存利益和社会利益在宏观上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微观具体行动上往往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对立,因此而产生了人类个体为了一己私利而采取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不道德行为.怎样协调这种道德关系,就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第一部分内容.
  自然环境系统作为构成环境伦理道德现象的一方,它的内部机制运行规律服从的是更加宏观的宇宙演化定律.在人类未完全认识和掌握这个定律之前,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于自己的种种不道德行为的反应往往是表现得相当盲目和随机的.在人们未能驾驭这种盲目随机反馈机制之前,人们主要是从调控人类个体和群体对自然环境系统的道德行为着手,以获得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直到共同组成一个整体,向未来的宇宙世纪过渡,这就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第二个目的,和第二部分内容.
  概括地说,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首先是作为道德行为主体的环境意识、环境道德观念、环境道德情感、环境道德信念,环境道德原则、环境道德规范等一系列人类主观内省性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性内容.第二部分内容则包括了作为人类环境伦理是非标准的环境道德评价,环境道德教育,及环境道德行为计量性控制指标体系——环境政策、法规等的环境道德基础研究.此外,还要掌握自然环境系统运动规律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否则就无法正确理解、把握和预测人、社会、自然三者间环境伦理道德关系变化所导致的结局.
  特点和要求
  环境伦理学是一门新兴的伦理科学,和其他伦理学比较,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和特征,这就是它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综合性、多层次性和实践性.
  ①综合性与整体性
  环境伦理学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社会与自然之间三层关系的认识和研究不是独立地进行的,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或系统的组成部分而进行认识和研究的,最终着眼点还要放在三者的有机的综合作用和关系上.所以,环境伦理学具有鲜明的综合性特点.
  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以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相互作用结果,一般是以环境系统的综合变化呈现出来的,例如,人类对森林的失常破坏,导致的不仅仅是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的减少,还会导致森林中原生的各种动植物属种的消亡.并由此导致原来森林覆盖下的地表水土流失、坍塌,造成农田、村庄损毁,人类群体生命财产的损失,最终还会造成该地区的沙化或石化,使人类最终失去继续生存的立足之地.又如汽车尾气排放,微观来看是个人行为,但很多汽车一起排放就成了社会行为.个人行为只引起极局部地区的空气质量下降,通过环境自净可以消除,成为社会行为后就会引起较大范围的光化学污染事件,与其他矿物燃烧排放物汇合成全球性行为以后,更可导致大气层的整体破坏,引发地球表层空间的温室效应,最终可能导致极地冰盖融化,沿海低地被淹,直接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结局.
  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以及群体行为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是一个综合性与整体性的道德关系,人们绝不能站在个体行为意识立场上,认为约束个人与环境系统间的不道德行为是“小善”而不屑去为.
  ②多层次性
  环境伦理学既要研究人类个体行为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又要研究人类个体行为与外化了的人类群体——社会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同时还要研究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关系.这样,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便具有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社会与自然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从发生学角度来说,层次是逐渐扩展并上升的.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础,是自从有了人类那一天便开始发生的.最初只是表现为人类个体与身边狭小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的关系,这种关系在长时期都是相互协调的.后来由于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与成熟,社会便完全外化成了个人生存发展的硬环境条件.今天,没有了自然环境便没有了人类;同样,没有了社会,人类也将不能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今天的地球表层除了以社会形态出现的人类群体外,已经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因此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便演变上升到了以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相互作用的更高一个层次上.据某些哲学家预言,随着地球文明的进化,人类和地球还将形成为一个统一体进入宇宙空间,与其他星球组成宇宙文明,从而发生宇宙伦理关系.宇宙伦理关系在目前只是理论上的一种可能性,在很长的历史年代还不可能成为现实,因此我们暂时不去进行研究,而把研究只集中在上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社会与自然的三个关系上.由于三个关系的层次不同,所以在环境伦理学中的地位,研究目的和手段等也将有所不同.这个问题留在以下章节中才认真讨论和研究.
  ③现实性和实践性
  环境伦理学对人、社会、环境三者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研究,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特征.传统伦理学过去所着重研究的人类个体间的伦理关系,它的恶化一般只会导致人类群体内部人们互动行为的失范,导致社会生活和谐度的下降,一般不会导致人类群体结构(社会)的整体崩溃及灭亡.但当个体环境道德行为失范并演化成整体社会行为后,环境系统的反馈便具有了导致社会文化整体消亡的力量.古代非洲的玛雅文化、中东的两河文化,中国的楼兰文化的消失就是典型的事例.所以人们绝不能对此等闲视之.
  现在,由于科技发展引发的,人类社会作用于自然环境系统力量的加强,除了造成O3层破坏,温室效应,给人类社会发展蒙上阴影外,国家(人类群体)间所拥有的核武器当量的威力,及生化武器的杀伤力,都已达到了足可以整个地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表层环境系统的程度,这样就使人们对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具有了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特征.
  ④可判断性和可操作性
  由于现代计算机科学软硬件的发达,主要是电脑技术的应用,环境伦理学所涉及的人、社会、自然环境系统间的道德行为关系,如“三废”排放标准、环境自净能力的容许度,人类对被污染环境反馈的承受能力(受伤害的临界度)等等都达到了可以进行量化研究的程度.只要人们确立了环境道德观念,自觉约束自己对环境不道德行为,一切都是可以在一定量的范围内去协调好人类个体、人类整体与自然环境系统的道德行为关系.不象传统人际关系道德学,它只建立在善、恶观念基础上的一切道德观念、行为准则、规范等等,都是一种不能量化的软约束行为,其标准、是非、得失等道德评价,还得靠另一个同样不能量化的道德标准——“良心”去控制和量度.人们常说的所谓道德法庭,其对是非、善恶的判决常常显得非常模糊和软弱无力,其中原因,与传统伦理学所研究的道德现象本质上是属于精神范畴的软性行为有关.
  环境伦理道德现象就不同了,它除了具有软性行为特征外,还具有物化的硬性行为特征,特别是自然环境系统反馈的表现,大的可以达到使环境不道德行为的主体——人类发生疾病、死亡,人财两空,甚至荡然无存的结果.所以环境伦理学对环境道德行为还必须进行量的研究,并在量的的规定性上对之进行善恶和是非的判断,从而使环境伦理学具有了可判断性和可操作性特征.例如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和控制总量排放的“标”和“量”就是一个可操作的度量界限,超“标”和过“量”,就进入了道德范畴,属于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