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16年考博录取方案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教师,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王媛
副组长:金龙哲、纪洪广
成员:宋卫东、谢谟文、宋存义、孙春宝、张英华
秘书:李颖、巩丽
职责:统筹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落实各环节工作,包括制定总成绩计算办法,协调各专业录取名额,制定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并报送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名额及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2016年博士招生各专业录取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人数 |
080103 | 流体力学 | 2 |
080104 | 工程力学 | 4(含联合培养1人) |
081400 | 土木工程 | 15 |
081901 | 采矿工程 | 20(含联合培养1人) |
081902 | 矿物加工工程 | 6(含联合培养1人)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9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0 |
我院2016年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分数要求为: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基础外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复试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不低于6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
不破格录取,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跨培养单位调剂。
三、录取办法
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
1、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2人(不包括奖励名额),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人数每人不得超过1名。按照导师分考试方式、分报考类别,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根据导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情况,合格考生在自愿申请、并征得报考导师和招收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在本一级学科内部调剂,以满足每位导师招生计划。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若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何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四、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地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环境楼206)
咨询电话:010-62332951;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举报地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环境楼212)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957;
(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5月3日
博士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