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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协议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3:43:31 字数作文
环保责任协议书字数作文

篇一: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1.施工时间控制在6:00—22:00时之间(此时间之外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准施工)。工程施工场界噪声控制,白天75分贝以内,夜间55分贝以内(打桩机械噪音控制在85分贝,夜间不准施工)。

2.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泄漏油污。施工强噪音机械须封闭使用,采取降噪措施。清洗机械设备的废弃物存放在指定地点,不随便抛扔。

3.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不准用喇叭叫门,施工现场内行驶不超过5千米/小时。

4.现场运输材料不得遗洒。运输粉状材料须遮盖或装袋、用容器,防止遗洒与飞扬。搬运货物轻拿轻放,不准抛扔。

5. 搬运货物轻拿轻放,不准抛扔。砖、砌块码放不超过1.5米。

6.运输化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有保护措施和符合有关规定,其它要求:(见附件)

7.乙方施工人员要杜绝故意敲打、喊叫及随便便溺等不良行为,禁止向建筑物外抛扔任何物品。

8.其它:

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定执行,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分包项目。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协议书 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 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环保规章

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必要时提供已识别施工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 素由乙方进行相应控制。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 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安全、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 协调。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健康安全环境体 1、乙方应在进场前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系认证证书的有效复印件给甲方和监理方,并现场也保留相关证件。 、 2、 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 《安 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

3、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 100%持证上岗。 4、 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 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 规程,并按规定给所属作业工人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对建筑施工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资质 证明给甲方审查,不得随意排放或找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乙方对建筑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 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土石方噪声 排放:昼≤75 dB,夜≤55 dB;打桩噪声排放:昼≤85 dB,夜禁止施工;结构噪声排放: 昼≤70 dB,夜≤55 dB;装修噪声排放:昼≤65 dB,夜≤55 dB。 7、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 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 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 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 乙方在进场作业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 小组,并报监理方备案,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 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

2、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 种设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 使用,合格证应提交甲方、监理方。 3、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 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 故隐患。 6、 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 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 (安全环保例会) , 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四、事故处理 1、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承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 知工程监理部和甲方。 2、施工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含投诉) ,由乙方全面负责处理, 并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

施工内容年月日至年

日有效。

甲方(建设单位)责任部门: (盖 章)

乙方(施工单位) : (盖

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200 评论:0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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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级的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双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一、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环 境 保 护 协 议 书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6-28

总包方(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项

目经理部

分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能够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乙方在甲方分包工程时必须

接受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环境保护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环保意识并熟知甲方的环境方针,乙方应在甲方的环境保护培训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二条:乙方各作业工班(组)必须按照甲方环境因素识别要求,排查各工班(组)环

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排查表”报项目部。

第三条:乙方进行施工时应按环境保护要求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第四条:乙方在机械设备开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防止操作不当产生噪声。

第五条:乙方在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土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扬尘措施。

第六条:乙方作业人员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必须要按甲方各类废弃物投放管理要求分类投放,严禁随手乱扔,造成环境污染。及时对外

脚手架进行清理处理,以免造成扬尘。

第七条:乙方在防水、装修、防腐施工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料、

各种胶等,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储存,以免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中对项目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油漆、稀料桶等)

应设置封闭的存放点并按照《油品和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执行。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中对产生的液态废弃物(废油、各种液态的化学危险品等)应设

置专门的容器存放,并加以标识。

篇二: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

文景小区工程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

总包方:

分包方:

根据国家、陕西省有关环保法规、标准及中建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就本工程有关环保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环保管理目标

1、 陕西省环保优秀项目。

2、 西安市创国卫优秀项目。

3、 中建股份环保优秀项目。

第二条:工程项目环保管理指标

1、 施工扬尘达到陕西省文明工地标准。

2、 现场及生活废弃物实行分类整理,分类率达到100﹪。

3、 不排放没有经沉淀的污水,污水沉淀率达到100﹪

4、 节水节电。

5、 不制造声、光、气体污染,

6、 不制造垃圾,不污染公路及公共设施。

第三条:双方职责

1、 总包方责任

环保管理工作。

1 ⑴、 总包方负责制定项目环保计划,成立项目环保保证体系,全面领导项目

⑵、 总包方负责环保责任区域划分,并提出废弃物、噪声、扬尘、污水处理

等控制措施、处理办法。

⑶、 总包方负责项目环保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

改指令。对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有罚款权力。

⑷、 总包方负责召开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会议,对环保相关工作进行对外协调

工作。

2、 分包方职责

⑴、 分包方成立文明施工、环保领导小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保工作规定。 ⑵、 接受陕西省级、西安市环保、城管及上级部门的环境监查。产生后果的

承担其经济及法规责任。

⑶、 生活、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各自承担本生活区、施工区的施工扬尘、噪

声、水污染以及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及清运工作,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车辆清洗工作。做好环保工作的日检,检查记录存档备案备查。

⑷、 分包方负责制定本责任区域的环保工作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办法的落

实,达到陕西省、西安市环保的有关标准。

⑸、 分包方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工作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⑹、 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参加每周的环保工作联

合检查,并按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责任划分

因不执行或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造成环境管理目标不能实现,由违章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包方职责组织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总包方有权加罚分包方。

第六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 分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2

篇三:环保责任合同书

环保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为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和水土得到有效保持,特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责任

㈠ 甲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工程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标准、目标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组织开展环水保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随时制止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发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实行标准化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将环保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和具体化,建立企业内控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4、广泛开展环水保教育工作,做到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增强全体职工环保意识,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自我约束能力,保护和改善工程所在地的生态环境。

5、建立健全环水保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实行环水保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施工现场各单位和各环节在环水保管理中的责任,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责任到人。

6、组织推行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按《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程序和规定进行控制,确保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㈡ 乙方

1、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环水保工作,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确保降低噪音和减少环境污染。

2、对上级环水保管理人员提出的环水保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负全部责任。

3、严格按上级有关环水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操作,做好环水保工作交底,对隧道施工爆破作业产生的粉尘及装碴设备产生的废气和噪音采取(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环保责任协议书)具体措施,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4、加强对弃碴场、排洪沟、沉淀池、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废水排放及施工便道、生活营区的绿化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指标达环境管理标准。

5、对因方法不当、盲目蛮干,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每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罚责任人500~2000元。

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后自行终止。

甲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协议书

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承包(或租赁)给乙方制造/施工/服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签订承包(或租赁)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

1 承包工程(或租赁)项目

1.1工程项目(或租赁)名称:

1.2工程项目(或租赁)地址:

1.3工程项目(或租赁)范围:

1.4工程项目(或租赁)方式: 包工包料。

2 协议内容

2.1甲方责任:

2.1.1负责对乙方承包(或租赁)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予以督促、检查。

2.1.2甲方应提供/租赁给乙方完好的设备、设施。

2.1.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的咨询服务。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在承包工程(或租赁)期间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和乙方本工程(或租赁)项目制定的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

2.2.2乙方保证在承包项目(或租赁)区域内作业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条件和相应的资质。制造/施工/服务前,乙方应主动出示相关证明书(副本)(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并将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乙方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全部管理责任。

2.2.3乙方负责对承包工程(或租赁)区域内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乙方为本工程(或租赁)项目制定的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

2.2.4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及特殊防护用品,没有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制造/施工/服务现场。

2.2.5乙方制造/施工/服务期间,需要使用甲方的水、电、气时,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申请资料需列明相应内容(如:用电功率、用水量、用气量、管线规格等工艺参数等),并办妥审批手续后,由甲方联系人指定供应点及供应方式,未经许可不准私拉乱接。作业过程中因应急需要或特殊情况下使用安全设施后(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发包部门和安全环保处或保安分公司。保持借用、租赁厂房、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安全信号等完好。

2.2.6乙方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负责,防止环境污染。乙方应在进入现场前熟悉、了解甲方相关的环境情况和管理要求。并告知甲方在制造/施工/服务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情况(包括: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理方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使用情况等)。

2.2.7乙方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如果对甲方的环境(包括:噪声、粉尘、辐射等)有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的合同。

2.2.8乙方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 其它

3.1乙方在承包(或租赁)期间,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最终达到保证甲方和乙方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保护环境的目的。

3.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2.2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乙方整改不力,甲方可对乙方处200—1000元的扣款;若乙方有重大事故隐患不能消除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或租赁)合同,并处1000—2000元的扣款。从承包工程(或租赁)项目经济合同中扣除(扣款数额由甲方根据乙方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存在的整改不力或重大事故隐患情节轻重确定)。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

3.3乙方负责人代表签字需出具法人授权书。并按附件要求签署“承包商的责任与义务声明”。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工程完工或租赁期满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商的责任与义务声明

我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制造/施工/服务期间,若因违反相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或因故意、疏忽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由我公司完全承担。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环保、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环保,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环保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连云港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以及连云港市关于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连云港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连云港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连云港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分包方及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连云港市和本公司的施工环保规定。(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分包方应具备建筑施工环保意识,具备配合总包方进行必要的环保工作的能力。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连云港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连云港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连云港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

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连云港市政府、连云港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约笆鹿实纳坪蟠砭煞职蕉雷猿械#虼烁馨皆斐傻木盟鹗в煞职礁涸鹋獬ィ馨娇啥云浯Ψ!?/p>

五、现场环保、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分包方的任何排放行为,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和总包环保要求并经总包确认,接受总包监督检查;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分包单位在施工完毕后应按照总包要求,对施工场所和生活区、食堂进行必要的清理修整、环境恢复,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同时应对乙方生活场地、食堂、浴室采取节电节水措施,食堂废水应先进行隔油处理,隔油池应及时清理,防止生活废水排放污染;

以上如发生因分包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事件,后果由分包全部负责,给总包造成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总包将根据影响程度对分包进行必要的处罚。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连云港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副本份数与相应分包合同份数相符。

八、生效与终止

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与相应分包合同的规定相符。

九、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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