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赣州市大余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队员公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2 04:51:12 求职招聘
2016年江西赣州市大余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队员公告求职招聘
为加强我县应急处突队伍建设,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大余县公安局拟招聘特巡警队员 6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1照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身高要求1.70米以上。
4、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12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日
2、报名地点:大余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833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
(三)资格审查
对报聘人员比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12月15日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每项成绩按100分计,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8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政工科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政工科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核总成绩、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局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与福利待遇:
1、月工资 2600 元(含养老保险等);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求职招聘
一、招聘条件
招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1照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身高要求1.70米以上。
4、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12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日
2、报名地点:大余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833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
(三)资格审查
对报聘人员比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12月15日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每项成绩按100分计,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8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政工科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政工科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核总成绩、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局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与福利待遇:
1、月工资 2600 元(含养老保险等);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