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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施舍读后感50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7:28:26 小学作文
高贵的施舍读后感500小学作文

篇一:读《高贵的施舍》有感

只有劳动,才有成就

—读《高贵的施舍》有感

施舍是一种富有爱心的表示,但是你在施舍别 人时有没有想过被施舍者的心里。但是,施舍不 一定是物质上的,可以是机身精神上的。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失去右手的乞丐向女主 人乞讨,在我以为女主人会的时候,女主人却 执意让乞丐通过搬砖形式获取一张20元的酬劳。 乞丐因此而受到启发,并在若干年后成为一名 事业有成的董事长。乞丐从女主人那里找回了 自尊,靠一只手闯出了一番事业,他是用劳 动换来的.我每次上街,总会看到许多乞丐,而 且基本上总是这几个.我想不通,为什么他们 不去劳动,要去乞讨呢?就算是缺胳膊断腿,那 也一样可以劳动啊!就如文中的那个乞丐一样。 如果他们真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去捡垃 圾,捡塑料瓶,照样可以赚到钱.或者他们可以 乞讨一辈子,等凑足了钱,可以做点小小的生 意,摆个摊卖点东西也行啊。他们只是不想 劳动而已吧!

我们还要懂得施舍的原则,不

要伤害被施舍者的自尊心,要“授之以鱼,不 如授之以渔”。让被施舍者明白:只有劳动, 才有成就。任何东西,不可能不劳而获,付 出了才有回报。我们平常应该唤醒他们的自 尊,让他们懂得身残志不残,必须自强自立,

努力奋斗,他们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劳动 生活,甚至可以作出一番常人都很难做到的 事业。

篇二:高贵的施舍

《高贵的施舍》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让我终生受益的故事,这个故事叫作《高贵的施舍》。

高贵的施舍读后感500

《高贵的施舍》主要讲:一个乞丐来“我”家乞讨,他是个残疾人,只有一只手,母亲没有直接给他钱,而是让他凭自己的力量把前屋的砖头搬到后屋,然后给了乞丐二十元,乞丐很感激地忙说“谢谢!”,母亲却笑了笑说:“你不必谢我,这是你靠自己的力量挣来的钱!”几年后,当年那个乞丐因为勤奋努力已变成了董事长,为了报达当年母亲唤醒他的自尊,让他自强自力,就让母亲到城里住,母亲说:“我是有两只手,你让有一只手的人去住吧!”

我刚开始实在弄不懂,既然砖头放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母亲为什么要让乞丐把砖头搬到后屋?直接给钱不就好了?还让残疾的乞丐很是辛苦,后来我终于懂得母亲的用意,母亲是要让他懂得身残志不残的道理,必须自强自立,努力奋斗,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生活,甚至可以作出一番常人都很难做到的事业。更要让他明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让他知道不是只有健全人在世界上才有价值,残疾人在世界上也是有自己的价值,让他对自己有信心,我非常佩服这位母亲的良苦用心,母亲其实根本不必要让乞丐搬没必要搬的砖头,但母亲让乞丐劳动,母亲就应付工钱,这样,乞丐就不会有被施舍的感觉,这样还帮了乞丐树立起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做人的尊严!我们在生活中不能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只有你付出了,才会有收获,这就好比写字,人人都想要能写一手好字,如果你光嘴上讲讲,不去做是不可能写好字的,只有你天天去练习,每天都坚持着,持之永恒,总有一天你的字会好看!

记住:你想要得到东西,你就必须付出,不要有不劳而获的想法,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读《高贵的施舍》有感

我读了《高贵的施舍》这个故事,我很敬佩文中的母亲,我觉得母亲很聪明,她既帮助了乞丐,又让乞丐找回了尊严。

在这篇文章中,有几句话对我印象最深。其中,有一句话就是:我以为母亲一定会慷慨施舍的,可是母亲却指着门前一堆砖对乞丐说,“你帮我把这堆砖搬到屋后去吧!”,从这句话中我可以看到母亲正在用另一种方法帮助乞丐。

在现在的社会上,依然还有存在有小部分的乞丐,也有很多人对他们进行施舍,但施舍的方式往往是把钱丢到他们的讨饭碗里,在他们看来,他们是帮助了乞丐,实际上却无意间伤害了乞丐。因为,他们是没把乞丐看作是正常人,把他们看作是一个需要帮助、什么都不能做的人了。其中,有很多乞丐都可以不靠别人的施舍来生存,因为他们都有手有脚,即使是残废的,也有他的用处。

我们要帮助别人,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帮助,让他们帮我们做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完之后,给他们回报。这就是一种帮助,帮助了乞丐,还可以不伤害乞丐,让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有用之处,用自己的能力来获取回报。尽可能的让乞丐成为靠自己的力气生活的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材,而不是一个毫无用处之人。

在让我们共同来帮助乞丐吧!让更多的乞丐走向成功!

篇三:高贵的施舍

读《高贵的施舍》有感

今天我读了《高贵的施舍》这篇课文,看到这个题目:我不禁想:施舍到底施舍给谁?为什么说是高贵的施舍?到底施舍了什么?于是我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天一个右手臂断了的人向“我”母亲乞讨,母亲就让他把一块砖搬到后屋去。乞丐生气地说:“我只有一只手,你还叫我搬砖!”于是母亲就给他示范了一下,说:“我能干,你为什么就不能干呢?”乞丐听了,只好无奈地搬了起来。搬完以后,母亲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然后给了他二十元钱,并对他说:“这是你用汗水换来的!”几年以后,一个很体面的公司老板来到我们家,美中不足的就是他没有右手。他就是那个乞丐!他让我们搬到城里去住。母亲却不肯,说:“因为我们都有两只手!”读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

是啊!我们都有两只手,应该开辟一片新天地,而故事中的人只有一只手,而且还可以当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按这个理说,我们正常人如果向他这样努力不是就可以当上总统了吗?所以说一个人成功的关键不是上天给你的好运气,上帝给予每一个人的东西都是平等的,关键在于你是勤劳还是懒惰、在于你会不会恰当地运用这两只手,而不是在那儿干等着好运气,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你别以为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是用自己的血汗挣来的呀!

读了这篇文章,我再也不乱花钱了,也不会把心思全放在玩上,而是奋发学习,每天平均六、七点就做完作业,没事就上网投稿,得到的稿费存起来,等我需要买学习用品时再拿出来。妈妈爸爸说我懂事多了。 我想,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但是只要你努力付出,辛勤劳动就能有所收获!

《高贵的施舍》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让我终生受益的故事,这个故事叫作《高贵的施舍》。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乞丐来“我”家乞讨,他是个残疾人,只有一只手,母亲没有直接给他钱,而是让他凭自己的力量把前屋的砖头搬到后屋,然后给了乞丐二十元,乞丐很感激地忙说“谢谢!”,母亲却笑了笑说:“你不必谢我,这是你靠自己的力量挣来的钱!”几年后,当年那个乞丐因为勤奋努力已变成了董事长,为了报达当年母亲唤醒他的自尊,让他自强自力,就让母亲到城里住,母亲说:“我是有两只手,你让有一只手的人去住吧!”

我刚开始实在弄不懂,既然砖头放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母亲为什么要让乞丐把砖头搬到后屋?直接给钱不就好了?还让残疾的乞丐很是辛苦,后来我终于懂得母亲的用意,母亲是要让他懂得身残志不残的道理,必须自强自立,努力奋斗,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生活,甚至可以作出一番常人都很难做到的事业。更要让他明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让他知道不是只有健全人在世界上才有价值,残疾人在世界上也是有自己的价值,让他对自己有信心,我非常佩服这位母亲的良苦用心,母亲其实根本不必要让乞丐搬没必要搬的砖头,但母亲让乞丐劳动,母亲就应付工钱,这样,乞丐就不会有被施舍的感觉,这样还帮了乞丐树立起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做人的尊严!我们在生活中不能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只有你付出了,才会有收获,这就好比写字,人人都想要能写一手好字,如果你光嘴上讲讲,不去做是不可能写好字的,只有你天天去练习,每天都坚持着,持之永恒,总有一天你的字会好看!

记住:你想要得到东西,你就必须付出,不要有不劳而获的想法,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购买上帝的男孩》读后感

今天,我学习班了购买上帝的男孩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小男孩邦迪的叔叔从架子上摔下来。一直昏迷不醒。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邦迪捏着一美元,四处买上帝,遭到许多人拒绝和责骂。最后一个老头给邦迪一瓶“上帝”,几天后,一个世界顶级的医疗小组反邦迪叔叔的病治好了,其实是老头帮助邦迪把医药费付清了,医疗小组也是老头花重金聘请的。

小男孩为了能治好他叔叔的病不顾不切地去买上帝,他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敬佩他吗?没有谁能买到爱心,唯有爱心,只有爱心能召唤爱心,爱心常在,上帝便常在我们身边。

海伦凯勒五六岁时,就很聪敏伶俐,思想活跃,她以为别人也跟她一样生活在黑暗中。她的父母费尽了心血,带她到著名眼科大夫那儿去就诊,试图医治好她的眼,但没有成功。海伦7岁时,父母就请来波士顿聋哑学校的教员沙莉文小姐,教海伦说话。学习班发音的方法,是件艰难的工作,几个月后,海伦会说话了,当她第一次说“爸爸,妈妈。”父母热烈地拥抱了她。之所以海伦能成一个世界闻名的人物,是离不开父母对她殷殷的期待和深深的爱。

看到海伦的父母,我不仅想到了我的爸爸。每当我遇到难题,爸爸总会耐心地辅导我,还告诉我一些要领。我学到哪一篇课文,爸爸都要把这篇课文和我重学一遍,并让我把课文中的多音字写在一个本上,说要让我养成积累的习惯。

亲情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爱,只要我们心中有爱,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充满欢乐。

篇四: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信宜砺儒中学 吴育娜

小说看了许多,年少的时候喜欢看《飘》、《基督山伯爵》等,因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人物鲜明生动,真仿佛是神一样的存在;也喜欢《挪威的森林》、《穆斯林的葬礼》等,因为书中萦绕不去的哀愁、刻骨铭心的爱恋与年少时的多愁善感之心十分合拍??然而少年会老,心态会变,现在却无法再看一些过于激烈的过于起伏的文字,总觉得承受不了,也觉得有点造作。生活变得平淡从容的同时,审美的眼光也随之而变,更喜欢细水长流式的故事。《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一部小说,文字风趣又恬淡,情节有点小曲折,大团圆结局,特别是对于人物的描写、风景的描写都显得从容不迫,细腻温暖。文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是我心爱的角色之一,很多时候我都有点诧异,因为作者的文笔并不能说因有多么的出众,对人物的描写也不能说有多么深刻,但看完书之后,伊丽莎白的样子总会清晰浮现:乌溜溜的大眼睛,闪耀着聪慧和机灵,灵活的身段、俏皮的表情,举手投足都是那么鲜活,充满了生气。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是一部描写爱情的小说。它通过对婚姻问题的描写,展开了当时社会的一幅幅画面,并且通过四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道出了作者对婚姻的见解:婚姻不应成为妇女牺牲自我以获取衣食保障的手段,更不是相当门第之间的一场买卖,没有爱情的婚姻绝不会幸福。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寄于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的身上,塑造了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形象。

伊丽莎白·班纳特出自乡绅之家,是绅士的女儿,虽然家产不算丰厚,并且因为家中无子嗣,将来父亲的遗产得由外人来继承,但还算得上是半个富家小姐。可贵的是她外貌虽不特别出众,但风度迷人,谈吐有致,颇有见识,风趣幽默,豁达开朗,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远远胜过那些矫揉造作、嫌贫爱富、蠢钝无知的女子。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她对贵族公子达西抱有偏见也不奇怪了,大凡这种女子因为自己有聪明才智,所以不容易屈从于一般的世俗看法,不会因为金钱地位而看高他人。因此遭遇达西之后,眼见达西因自己身份地位高贵而看不起周围的人,总是一副泠漠傲慢的样子,便对他起了反感,甚至偏见。

在尼日斐花园举办的舞会中,达西拒绝了好友彬格莱要将他与伊丽莎白拉在一起跳舞的请求,并且认为她不够漂亮,不配跟自己跳舞。伊丽莎白却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还蛮有兴致地把这段偷听到的话告诉自己的朋友;到下一次宴请时,威廉斯上校为讨好达西,硬要把

伊丽莎白往他跟前送,伊丽莎白却“立即把手缩了回去”,下定决心偏不跟达西跳舞;后来因为姐姐吉英受了风寒不得不在尼日斐花园养病,伊丽莎白也陪同在侧,当时达西已经对她起了好感,伊丽莎白也并没察觉,仍然是泰然自若,敢跟达西打趣、辩驳,表现得不卑不亢。在受了军官韦翰的蒙蔽,误以为达西是个自私残忍的人后,伊丽莎白心中更添了几分厌恶。诚然,这是一场误会,但也从中看出她看人并不以身份地位、门第财富为准则,她看重的是人品。

然而古往今来,多少女子渴望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以获得一张“终身饭票”,人品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能能使自己终身有所着落,特别是在伊丽莎白所处的年代和环境中,更是如此。她一向看重的认为有见识的好友夏绿蒂就是出乎意料地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令伊丽莎白愕然又痛心。夏绿蒂选择的夫婿是伊丽莎白的远门表哥柯林斯,在一个地区的教会中担任牧师,他是一个不无迂腐的,惯于见风使舵、趋炎附势之人,是班纳特财产的继承人。他来到浪博恩班纳特家中,向其中一位小姐求婚“以弥补她们的损失”,而伊丽莎白很幸运地成为他的求婚对象。他一心以为以自己的地位及伊丽莎白的处境,小姐一定会感激涕零地答应自己的,谁知伊丽莎白一口回绝了。碰了这个钉子之后,这位牧师居然立即转移了目标,不过两天便即刻转向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完全是出于“获得一张长期饭票”的心态接受了柯林斯。在婚姻生活中占据最重要地位的感情,她不考虑,甚至个人的人品性格、素质,她也抛诸脑后。向世俗妥协,向现实妥协,这是伊丽莎白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在柯林斯和夏绿蒂家里作客的时候,达西先生刚好也来拜谒他的姨母咖苔琳夫人,这位夫人是柯林斯的邻居,是个傲慢的贵族夫人,很受柯林斯推崇,人人也都以她为尊。但伊丽莎白依然不为所动,并不觉得这位夫人有何了不起。然而她那种风度更打动了达西先生,这位先生竟向她求婚了。可这不能使伊丽莎白动心,达西纵然向她求婚,也是一副傲慢的样子,他依然介怀她的出身,依然介怀她的母亲和姐妹的粗俗,依然介怀她的亲戚不是贵族,可他仍是向她求了婚!伊丽莎白实在不能把这当作一种荣幸,特别是知道他阻挡了自己最亲爱的姐姐的美好姻缘之后,厌恶成了这场求婚里自己最大的感受,骨子里的自尊使她说出了这样的话——“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给你”。是的,纵使眼前的这位公子地位不凡,英俊富有,但他不尊重自己,就算是拒绝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吧?伊丽莎白的爱情感并不见得多么高尚伟大,她也同样承认物质在婚姻生活中不可或缺,但她要的绝不仅仅是物质,而是一份精神上心灵上的平等。如果没有尊重,就算结了婚也不会幸福。估计伊丽莎白对这有着清醒的认识。对柯林斯施舍般的求婚,伊丽莎白说不;对颐指气使的咖苔琳夫人,伊丽莎白说不;对傲慢多金的达西先生,伊丽莎白说不。这就是她的反抗精神的体现,在那个女子地位低下,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年代里,她偏偏要自己把握自己的幸福,虽然心底里她并

没有什么“自由平等”的概念,但行动上她是这样做了。

最终,达西先生检讨了自己的过错,态度变得谦卑、诚恳,对待伊丽莎白既热情又尊重,对待她的舅舅舅母彬彬有礼,甚至放下身段暗中帮助伊丽莎白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跟人私奔的妹妹,违背姨母的意愿,抛开门第和等级的差距去勇敢地追求爱情。伊丽莎白也消除了对他的误会,看出了他态度上的转变,又耳闻目睹关于他的诸多评价,确认他是一位真正高贵正直的君子,有着宽厚的心灵、高尚的品格,因此伊丽莎白接受了他,两人喜结良缘。

回想读过的那些小说,大观园里的林黛玉是有反抗精神的,但不够坚强,她最后如黄花般凋零了,空留一缕叹息。封建社会的枷锁实在太沉重,与宝玉的一段情也只能在秋风秋雨的夜晚寄托在一方丝帕上,她那有点刻薄的小性子,过于敏感的心灵,多病多愁的身子也不太不招人待见,如果没有深刻理解这部著作的内涵,一般的读者普遍都会觉得她的确是小气。 简·爱是有反抗精神的,当被舅妈关小黑屋子,被表哥欺负时,她产生了叛逆、反抗的心理;当看到好朋友彭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被老师毒打时,她无法赞同彭斯的忍受信条;当误解了罗切斯特向自己的求婚试探时,她嚷出的那一段话最为人称道:“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无疑,这也是一个高贵的追求平等的灵魂,其反抗意识甚至比伊丽莎白更强。但我就是无法更喜爱她。她身上还缺点什么呢?开朗的性格、蓬勃的生气?大约是吧,总觉得她活得还是压抑了点啊。

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还有很多,环肥燕瘦,各有所爱。我只能说,目前,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位如皎皎明月般的伊丽莎白·班纳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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