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失踪一年生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5:29:29 字数作文
篇一:14岁女孩下学后消失身体正在学校左近麦田被发觉
让他们千万没悟出的是,整整寻觅了一夜后,次日晚上,一名亲戚正在一块麦田的土牛里发觉了小甜的身体。他还和妻子又到小甜的班主任家中探听,班主任也经过校信通发短信试图寻觅小甜,但仍然没有信息。
警方正在发案觉场考察
倒霉遇刺的小女孩
1月3日午后下学后,14岁的初中生小甜(假名)没有断没打道回府,她的双亲着急火燎。
但是,让他们千万没悟出的是,整整寻觅了一夜后,次日晚上,一名亲戚正在一块麦田的土牛里发觉了小甜的身体。凶讯传来,惊讶四邻。眼前,安阳警方正正在考察此案。
篇二:14岁留守少女产子 怀胎7月浑然不知(图)
稚气未脱的女孩怀抱着自己的孩子
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三明将乐县人小杨,原本是个初中生,本月13日刚刚过完14周岁生日,稚气未脱。然而,这个自己还是个孩子的女孩,8月16日却成了妈妈,她在莆田儿童医院早产生下了一名健康的男婴。院方在了解了小杨的真实年龄后,报了警,小杨的男友被当地警方传唤走。
记者了解到,小杨是个留守孩子,长期与外婆生活在一起,其父母在外地工作,少有见面。在得知女儿产子之后,其父母正从外地赶回。
00后女孩成母亲 护士大吃一惊
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8月16日凌晨4点左右,女孩小杨因为肚子疼痛来到他们医院看急诊,当时她的男友小蒋陪在身边。当时小杨自称,她今年18周岁,已经怀孕8个多月,医生看到小杨有早产分娩的征兆,就建议她住院观察治疗。
不过,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的护士吃惊地发现,小杨的身份证显示,其只有14周岁。当天下午3点多,小杨顺产下了一名4斤重的健康男婴。在向院方领导请示后,医院安保工作人员向当地警方报了警,随后,孩子的父亲被当地警方传唤走。因为早产,医生建议将婴儿转到儿科观察,但小杨和男友拒绝了。对于未成年怀孕生子,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人员表示基本没见过。
记者看到,小杨病历上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为2000年8月13日,为其签字的是她男友小蒋。 怀孕7个多月 女孩才意识到
昨日上午,记者在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二区的一间病房内看到,产妇小杨躺在病床上,显得十分虚弱,其身边还躺着一名男婴,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照顾这对母子俩。据医院护士介绍,该妇女为小杨男友的母亲。对于小杨和她的儿子,同病房的人都给予了一些不同的关注目光,偶尔也有其他病房的家属跑到这里“看热闹”。
面对记者的询问,小杨显得有些慌张。“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月经不调,加上身体变化不明显,就没觉得自己怀孕了。”
她说,直到怀孕7个多月后,才意识到自己有了,现在已经没有上学了。小杨说,自己家住在三明将乐县,父母亲都在上海经商,自己长年和外婆住在一起,此前在将乐水南中学读初中。平时,小杨与父母亲较少见面,只是偶尔有通过电话联系。对于自己怀孕的事,之前她一直不敢告诉自己的父母亲,直到前几天,她才如实相告,现在父母亲已经放下外头的生意,正要从上海赶回来。
“其实我已经16周岁了,身份证上的年龄少报了两岁。”小杨说,自己的男友小蒋今年20岁,是四川达州渠县人,在福州做水电工。一年多前,两人在将乐认识,之后两人同居了。小杨告诉记者,自己与男友感情挺好。她说,发现怀孕七个多月后,她就来福州找男友,当时她和男友到福州一家妇产医院准备打胎,但医院要价1.2万元,同时还告诉她这时候做人流会有生命危险,无奈之下,自己才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小蒋的父母亲都在莆田打工,于是男友就将小杨接到莆田待产。
法律 男方或涉嫌强奸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其是否愿意,男方都涉嫌强奸罪,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医疗费、抚养费、女孩的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男方也是18周岁以下,法律在量刑上会考虑从轻处罚,但仍然属于涉嫌强奸罪,相应的医疗费、抚养费等由其法定责任人承担。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并且和其同龄人确立恋爱关系,谈朋友造成怀孕生子的,是否涉嫌强奸罪,则由司法机关具体认定。 "
篇三:湖南14岁女孩遭性侵产子 其母欲把孩子当“女儿”
湖南14岁女孩遭性侵产子 其母欲把孩子当“女儿”
9月9日,湖南祁阳某医院内,思思将哭闹的孩子抱起。京华时报记者 王苡萱 摄
关注“少女妈妈”之调查
9月11日晚,湖南14岁“少女妈妈”思思(化名)带着刚出生13天的孩子,于当晚11点左右抵达北京。她们由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安排,前往一个专门帮扶单亲妈妈的地方生活。
三年间,思思两次遭性侵产子。她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小果儿(化名)仍待在湖南老家,由思思的父母看护。
14岁的思思此次能否承担起母亲的责任,思思的父母又能否很好地对小果儿履行监护、教育职责,仍存疑问。而思思和两个命运多舛的幼儿,如何才能走好未来的路,也不能不引人深思。
年幼的妈妈
尽管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但14岁的思思自己仍是个孩子,非常依赖她的妈妈王小英。 9月11日上午,思思的母亲王小英手忙脚乱地给女儿收拾行李。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都是一些衣物、尿不湿、奶瓶等婴儿用品。
思思甚至都没有自己的衣服,身上的长袖长裤还是基金会的社工专门从北京带来的。 已经2岁的女儿小果儿对躺在床上的小妹妹很好奇。她趴在床边盯着看了几眼,伸手去捏妹妹的手。
“妹妹,妹妹。”小果儿说。她突然打了小妹妹一下,大人们赶紧将她拉开。 作为这两个孩子的妈妈,思思即将跟随基金会的社工前往北京生活一段时间。 不过,小果儿对妈妈的离开似乎并不苦恼,她甚至都不与妈妈有任何亲近。更多的时候她跟着外婆王小英,王小英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
小果儿从出生到现在,几乎是由王小英一手带大。8月29日,思思在湖南祁阳县医院剖腹生下第二个小孩,照顾孩子的任务也基本都是王小英在负责。
除了喂奶,思思几乎不怎么管小宝宝。只要孩子哭了,她就会推推王小英,让她抱着哄哄。
尽管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但14岁的思思自己仍是个孩子,非常依赖她的妈妈王小英。 王小英本打算提前从医院回家,收拾一些小果儿的旧衣服给小宝宝穿,但思思十分不愿意,“你回家了,我吃饭怎么办啊?”最终,王小英依从了思思,没有回去。
临出院时,王小英悄悄把手机藏了起来。“不能让思思带手机。”她担心思思到了北京又会上网跟陌生人联系,做出一些“不好的事”。
小果儿的生活
王小英曾希望把小果儿当第二个女儿养。她让小果儿叫自己妈妈,叫思思姐姐,“思思还太小了,让别人知道她有个孩子不好。”
当天下午,思思带着新生婴儿,在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社工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小果儿则跟随外公外婆回到了湖南梅溪镇老家。
几间破旧不堪的房子,屋内除了床等家具,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这里便是小果儿生活的地方。
湖南很热,上午的阳光便已有些灼人。小果儿光着脚丫跑进跑出,咿咿呀呀地唱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妈妈要进来”。
她的额头上有一个大大的肿块,外公李春生说是早起时不小心磕的。也许是家中许久没有人来,小果儿见到京华时报记者时,虽然有些胆怯,但没一会儿就表现得很兴奋,不停地递给记者玩具狗、药盒、瓶盖等等各种她认为好玩的东西。
拿着记者给她的山楂片,小果儿先吃了一口,然后爬上床去,抱起家中唯一的一个玩具狗,小心地把山楂片递到小狗嘴边。
“她从来不跟别的小孩玩。”李春生说,小果儿宁愿一个人待着,自己玩自己的。 发现小果儿大便时有些便秘,李春生冲了一大瓶凉茶给小果儿喝,但并不知道这样到底有没有用。
王小英曾希望把小果儿当第二个女儿养。她让小果儿叫自己妈妈,叫思思姐姐,“思思还太小了,让别人知道她有个孩子不好。”
但李春生坚决不同意,他很不喜欢小果儿叫他爸爸。王小英说,小果儿刚学会说话时,每次一叫“爸爸”,李春生就会大发脾气。最终,她不得不让步,让小果儿叫李春生外公。 采访的过程中,小果儿不时会扑到李春生身上,一会儿叫他爷爷,一会儿叫他外公。听到李春生提到思思的名字,小果儿也会跟着重复,用稚嫩的童音叫着“思思妈妈,姐姐”。 李春生并不担心这种混乱的叫法会影响到小果儿。他有一点担心的是,以后小果儿大了,如何向她解释很多事,“我只能跟她说她爸爸死了。”
两个孩子的去处
李春生坚定地认为,只要自己陪在小果儿身边,小果儿一定不会像思思这样让他失望。 在思思刚生下小果儿时,不少好心人曾表示要收养她。李春生虽也动过送人的念头,但最终还是没有把小果儿送走。
对于小果儿,李春生和王小英现在都把她当作后半生的依靠,“思思已经是指望不上了,小果儿在,以后我们老了病了还有个递水喝的。”
李春生和王小英认为自己能把小果儿带好。
“我已经做了很多改变。”李春生说,他会给小果儿喂饭,会给她把屎把尿,以前他从未对思思做过这些,连陪思思的时间几乎都很少。
但思思并不相信父亲的表态。她多次对京华时报记者抱怨父亲脾气暴躁,经常和母亲吵架,甚至动手打人。
“他还老抽烟,小果儿的头发上都是烟味。”思思曾对记者说,她认为是爸爸毁了她,因为他两次都坚持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李春生承认自己在教育思思和小果儿时,脾气会比较暴躁。
“但教育孩子有时候就得硬点,不能太软了。”他认为,太顺着孩子并没有什么好处。 李春生坚定地认为,只要自己陪在小果儿身边,小果儿一定不会像思思这样让他失望。 2岁的小果儿明年即将上幼儿园,随着孩子的长大,她逐渐会懂得很多事。李春生不希望她在本地上幼儿园,免得有人指指点点。
李春生希望到县里给小果儿找个地方上学。但他说,自己的手受伤,心脏也不好,不能出去打工,他寄望于有好心人的捐助。
对于思思生下的第二个孩子,李春生不愿意留下。他和妻子早就有了送养的打算,“只是要等到DNA鉴定结果出来,赔偿官司打完后。”
造成思思第二次怀孕生子的人,思思和家人认为,可能是北京一家手机店老板,也可能是深圳一个幼儿园的负责人。此前思思和父母在北京、深圳两地都已报警,警方也已立案,并留存了男方的血样,只等抽验孩子的血即可比对DNA,确认孩子的生父是谁。 李春生迫切希望能通过这次鉴定,得到一笔赔偿金。
安置之外的深思
基金会曾动过剥夺思思父母监护权的念头,但在现行法律下,基金会几乎无能为力。 思思到北京不到十天,李春生已经几次联系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询问DNA鉴定的情况,甚至一度想自己来北京。
基金会对李春生的想法很有意见。“即使要做,也要等到思思身体恢复得差不多再说。”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主任张雯说,思思现在在安置地学着照顾孩子,这是一段难得的培养母子感情的时间,“也许就因为这点母子之情,思思会学着承担起一些责任,甚至真的改变。”
张雯告诉记者,基金会曾动过剥夺思思父母监护权的念头,但在现行法律下,基金会几乎无能为力。
“思思的案子不适合撤销监护人的制度。”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说,法律明确,只有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严重伤害危险等7类情形才可以撤销,但思思的案子明显不适合。
“思思事件显现的是家庭教育、养育功能不足,但这种不足不妨碍他们继续担任这个监护人。”张雪梅表示,撤销监护人资格是不得已才去做,且必须要保证她的生活比之前更好才行,“但思思如果撤销监护人,放在机构里抚养,可能状况会更糟糕。”
第二个孩子的送养,也并非那么容易。张雪梅说,从目前的法律来说,对于未成年人生下的孩子,监护权由谁来承担,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思思只有14周岁,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法律鼓励其他亲属来承担起抚养的责任,“比如由思思的父母来担任监护人。如果思思的父母要把孩子送养,必须要征求思思的同意。”
但提起送养,思思并不太乐意。生小果儿时,她没有喂过奶,但生下第二个孩子时,她给孩子喂奶了。尽管她还不太会照顾孩子,尽管在火车上的9个多小时车程里,除了喂奶的时候,基本都是由记者帮助她抱着孩子,负责喂水、换尿布、更换尿湿的衣服等,但她仍不太愿意送养。“我有点舍不得。”思思说。
9月11日晚上11点多,北京的秋夜已经有些寒凉。从火车站出来到打车的地方,短短一段路,思思走几步就要歇一会儿。
思思随后由基金会的社工送往郊区县一处专门照顾单亲妈妈的地方,她将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学会如何照顾好孩子。等身体恢复后,还要学着做一些手工挣钱,以及简单的家务。 “思思得学会怎么当一个妈妈,还要有一些必要的生活自理能力。”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专职社工李梓琨说,刚开始思思可能会有一些困难,但会有人帮助她,“相信她会慢慢适应的。思思终究要独自面对自己的生活。”
关注“少女妈妈”之访谈
2013年,12岁的湖南女孩思思(化名)遭性侵生下第一个孩子时,社会给予了很多同情和帮助。两年后,思思再次产下一女,网上却充斥着骂声,很多人认为她自甘堕落,无可救药,不值得帮助。人们似乎忘了,思思仍然是个孩子,14岁的年纪,她已遭受太多。 到底是什么让思思成为今天这样?谁又该为这一切负责?网友对待思思的态度是否理智?近日,京华时报邀请4名儿童权益保护领域专家,就思思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展开讨论。
很多被性侵的孩子会反复受害
京华时报:首先请教张雯主任,你们对思思的救助已经将近两年了,在基金会的救助对象中,思思的经历算是很极端很复杂的那种吗?
张雯:思思的很多表现既有其特殊性,也有很多被性侵女孩的一些共性。她的事情确实特别典型,生了两个孩子。但从共性来说,所有有过被性侵经历的女孩、男孩,都有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就是这种事情很可能还会再度发生,国内国外的案例都说明了这个情况。
张雪梅:我接触到的很多未成年人被性侵个案,在精神和心理受到损害后,一个共同点就是缺乏自我价值感。受伤害的孩子会呈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在案发后对人际交往产生恐惧,不愿意见人,不愿意上学,自我封闭,甚至用自杀和自伤的方式去逃避这种世俗的观念压力,他们会认为所有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有些孩子甚至患上重度抑郁症。另一种类型就是过度放任自己的性行为,甚至成为一种习惯。对于这样的孩子,我们更多的是感到心痛。思思应该就是属于后者。
京华时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一个女孩有过被性侵的经历后,为什么这样的事情还会反复发生?
童小军:思思遭受侵害的时候只有11岁,她在这个年龄没有是非判断,家庭也没有给她性方面的教育。她对性方面有认识,就是通过被别人侵害的方式,所以在她的世界中,她不会对性行为有耻感,甚至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
张雯:她这么小就有了这种经历后,可能会对被性侵的事产生一种认同。孩子的身体、心理还没长好呢,性侵一下就把她给毁了,他们的心态很难恢复到正常孩子。思思表现出特别恶劣的一些行为,包括怀孕的反复发生,都是她无法控制的。
另一方面,2012年思思被性侵前,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经常打牌,不管她。即使父母都在家,一家人也是经常互相谩骂、打闹,思思在家里根本得不到保护和安慰。就因为这样,才会导致她向外寻求所谓的温暖。
京华时报:是不是可以这么说,从思思的视角来看,这些性侵她的人,往往是以“好人”的面目出现,给了她在家庭中得不到的温暖和关爱。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中熟人作案比例很高,症结也在这里吧?
张雯:熟人有机会得到孩子的信任,熟人作案是非常多的。
徐豪:女童保护基金根据2014年媒体公开报道数据进行过统计,去年遭受到性侵害的孩子,有报道的就有503起,其中熟人作案有446起,占到87.87%。作案人大多是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族人等。这些数据统计还很不完整,民政部一位官员也表示,女童保护基金统计的案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童小军:儿童性侵的问题是全球都存在的,国内外都有很多的研究。其中很共性的一个规律是熟人作案,国际上的数据是60%左右,我国要远远高于这个比例。
张雪梅:2006年到2008年,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主流媒体报道的340件儿童被性侵的案例进行过统计,发现熟人作案是高比例的,占到68.5%。为了跟踪线索,我们在2009年到2014年,对主流媒体报道的1065个案件进行了统计,发现熟人作案的比例达到69.4%,比此前的三年高出一个百分点。
性侵这些孩子的人群,主要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家庭成员、网友、邻居等。不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作案,对孩子来说,除了比较明显的身体伤害,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这是特别能够影响到孩子以后的社会发展的。
思思出现问题家庭教育是主因
篇四:14岁女孩被亲父强迫卖淫 每天不到5次
14岁女孩被亲父强迫卖淫 每天不到5次
不许睡觉
法制日报记者黄辉 法制日报通讯员肖婷 周辉
父亲强迫14岁亲生女儿卖淫,并要求其每天必须达到5次,否则不准睡觉。其继母不但不劝阻,反而到处寻找嫖客。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赵宝妹(化名)提起公诉,女孩的亲生父亲徐威(化名)目前在逃。
14岁的徐莹(化名)在家是老大,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父亲徐威在南昌市内做泥工,收入很不稳定,一家六口人生活非常艰苦。母亲李某无法忍受,与徐威离婚。
此后,徐威独自带着四个儿女生活,日子越发艰难。徐威平时喜欢嫖妓赌博,经济上更是捉襟见肘。为补贴家用,懂事的徐莹不得不辍学回家,挑起了抚养弟弟妹妹的重担。她每天早上5点就起床洗衣做饭,然后到附近的餐馆帮人洗碗赚钱,直到晚上8点才收工回家。
2009年,徐威认识了以卖淫为生的赵宝妹(化名),很快和她同居,并要求自己的子女称呼其为“妈妈”。
赵宝妹来到徐家后,每个月都会拿出点钱来补贴家用,使这个贫困经济上有所缓解。同时,为赚取更多的钱,赵宝妹在家里干起了卖淫接客的勾当。
2010年4月,赵宝妹因染上性病不再接客,而徐威又失业在家。在这种情况下,徐威和赵宝妹开始做徐莹的工作,极力怂恿她从事卖淫活动。
因为徐莹反对,2010年5月,徐威给女儿下死命令,逼迫她去接客,不答应就不准她睡觉。同时,徐威还要徐莹的弟妹跪在地上求她,不答应就不准起来,徐莹无奈之下只能屈从。
检察机关查明,从2010年5月至7月19日,徐莹共卖淫六十多次,开始的七、八次是由继母赵宝妹直接找来嫖客带到其租住处,后来就由赵宝妹直接带徐莹上街拉客,有时也由徐威带去拉客。 每次卖淫所得,都交由赵宝妹处理。赵宝妹手头有一本帐薄,每卖淫一次,都一一记录在案。如果徐莹每天卖淫没达到5次,徐威就不准她睡觉。
2010年7月19日晚9时许,徐莹又带了一名男子来到家里。男子问她多大年纪,徐莹告诉他说“17岁”。这是徐威多次叮嘱女儿的, 一旦有“客人”问,不能说自己14岁。
当晚,在徐莹完成“工作”拿到100元卖淫费后,被警方当场抓获,其继母赵宝妹一并落网。其父徐威趁乱逃走。
2010年10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赵宝妹引诱、介绍、容留刚满14周岁的徐莹,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从事卖淫活动多达六十余次,非法获利5000余元。为此,检察机关决定依法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向赵宝妹提起公诉。(来源于:法制网)
篇五:14岁少年强奸31岁女子 后将其推入河中溺死
14岁少年强奸31岁女子 后将其推入河中溺死
强奸、抢劫、非法拘禁、故意杀人……
在一起事件中,众多耸人听闻的关键词集于一身。而这一系列可怕的罪行是由三人联合实施,其中一对情侣,女方31岁,男方只有14岁。
在回答为何如此对待被害人时,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回答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仅仅因为“她的家人不让她和我们玩……”
更让代理律师扼腕叹息的是,几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冷漠。
失踪数日 家人报警
当康阿姨来到派出所报案时,31岁的女儿马莉(化名)已经失踪超过了48小时。
康阿姨回忆,2012年11月1日上午10时许,女儿在婶子家接到了同学魏某的电话,称其要归还马莉以前欠的钱,马莉去取钱后一直未归,电话关机。
康阿姨怀疑,是马莉的同学魏某和李某将其骗走。
警方调查发现,马莉原来与魏某、李某是沈阳市一所学校的同学。
11月5日下午5时许,马莉的家属向警方反馈,在半小时前,马莉给母亲和丈夫分别打了电话求救,称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但不知道什么地方。
警方立即拨打马莉的电话号码,依然是关机状态。
通过工作,11月7日,民警将李某抓获。李某交代,自己和魏某、徐杰(化名)三人共同租住在三台子某出租屋,马莉确实和他们在一起,但已被杀害……
民警让李某给魏某打电话,并在当日晚5时许,在皇姑区某网吧将魏某和徐杰抓获。 女友拍下男友强奸过程
31岁的魏某,初中文化,无业。案发前三个月与前夫离婚。
在一日闲逛中,魏某无意中遇到了在街上流浪的14岁男孩徐杰,并将其领回了家。即便对外姐弟相称,但实际上却行着男女朋友之实。
8岁开始流浪的徐杰,曾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教育释放。突然遇到了能提供住所的“姐姐”,自然感恩,但感恩的方式是替“姐姐”出门小偷小摸,维持日常生活。
按照魏某的说法,因为马莉的家人不让马莉和她一起玩,她便和李某、徐杰商量将马莉骗出来打一顿。
11月1日,魏某以欠马莉50元钱的名义打电话约出马莉,并将其带回了家中。
三名被告人先对马莉进行殴打,后在魏某的教唆及李某的共同帮助下,徐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马莉发生了性关系。
而魏某和李某竟在一旁用手机拍下了强奸的过程。
荒唐理由导致命案
事后,三人将马莉随身携带的13元人民币、一部手机、一张银行卡抢走。魏某和徐杰持银行卡到银行提款机取款未果。
此后,三人每天对马莉进行殴打、恐吓,禁止其离开。
11月6日,魏某向徐杰、李某提议将马莉带到北运河处杀害,得到了二人同意。
当晚8时许,魏某和徐杰带着马莉顺北运河往西走到长江北街北运河桥附近时,魏某趁马莉不备,将其推入河中,二人又共同向落水的马莉投掷石块,致马莉溺水而死。
至于为什么要杀死马莉,魏某表示,“马莉家人报警了,怕被警察抓住,就想把马莉杀了。”而对将马莉推入河里,又用石头砸马莉的行为,魏某解释,“怕马莉不死,怕马莉喊,当时看见马莉在水中往上爬……”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告人魏某和李某均系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让人心寒的是冷漠”
“这起案件里,最让人害怕的是她们的冷漠。”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林姝婧律师表示,即便在最后宣判时,仍然在三名被告的脸上看不到悔意,更多的是麻木和冷漠。
在此案中,那名14岁的男孩最为引人注意。
作为徐杰的辩护律师,林姝婧认为徐杰为未成年人、初犯、杀人犯罪中应系从犯等,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
林律师调查其成长环境时发现,徐杰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继父对其百般殴打虐待,8岁时便独自一人来到沈阳流浪,每天徘徊在陌生的街道、蜷缩在垃圾箱的角落。
“在徐杰14岁时遇到了比自己年长一倍还多的、刚离异的被告人魏某,两人的畸恋竟是徐杰在沈阳独立流浪六年的唯一温暖。”林律师表示,徐杰孩子气的是非观是这样的:“谁欺负我姐,我就打谁。”
林律师认为,本起案件不仅是受害人马莉及其家属遭遇的悲剧,其背后更是社会责任的缺失,如果对流浪儿童更多一些保护,对残障人士再多一些关爱,这场血腥且残忍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三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刑
1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徐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三人赔偿马莉的家人经济损失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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