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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老太摔倒讹人钱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1:39:08 字数作文
无良老太摔倒讹人钱财字数作文

篇一:热点--老人摔倒讹人事件再起

老人摔倒讹人事件再起

? 热点概述

2013年6月15日,蒋婆婆在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摔倒后,蒋婆婆抓住一9岁小孩的手。小孩称当时是赶过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介绍,是3个小孩子将自己撞倒的。因敲诈勒索,当地公安机关给予了蒋婆婆和儿子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与此同时,蒋婆婆的家人也在忙于接受媒体的采访,这一家人仍然坚称:老人是被孩子撞倒的。昨日,74岁的蒋婆婆面对电视台的采访,仍然说小孩将她撞倒。

? 相关评论

@中国各地近年来发生了多起摔倒老人无人扶或者被扶起后讹人的事件,均可从中看到6年前彭宇案的影子,“扶与不扶”成了一个充满经济与道德高风险的社会难题。是老人变

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老人为何讹人?又如何重新托起社会道德水平?

@讹人被拘,具有标志意义。这几天,全国各地记者络绎不绝赶赴四川达州采访双方当事人,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老太太“摔倒讹人”,而是因为当地警方对老太太和其儿子作出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按照“中国好人网”的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的说法,借摔倒而敲诈勒索者被行政拘留,此前还从未发生过,达州开了全国先河。

@放大“坏老太”,无助重拾道德。彭宇案一团雾水的时候,我们曾那样异口同声地咒骂“坏老太”;四川“讹人”事件真相未明的时候,我们还是那样异口同声地咒骂“坏老太”。好在这一回,是非基本板上钉钉,更是骂得其所。骂“坏老太”显然比赞“好小孩”更有价值:一来,舆论放大这种风险,等于帮所有私利主义袖手旁观打了个完美的圆场,自此以后,似乎不搀扶老人就是天经地义;二来,如果想象力再丰富一些,以后当个纯粹的看客也可以站上道德高地,可以在视而不见的同时居高临下痛斥他人不义。 321

? 模拟题

当下老人摔倒讹人事件频发,对于这一现象你有何看法?

? 参考解析

四川老人摔倒讹人事件一起,立即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对社会的公德良序破坏性极大,加上媒体的蝴蝶效应,后果更是可想而知。这样的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如此反响巨大,就是因为它颠复了敬老助幼,见义勇为的中国传统美德。中国的传统道德,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对人要善良宽容,被讹事件的频频发生,直接刺痛了人们的正义良知,伤害了坚持几千年的伦理道德。这种现象也是当下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种畸形现象。

另一方面就是很多老年人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减少,生活无着落,没有儿女照顾,一旦发生跌倒,又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至此也会有一部分老人才出此下策有了这样欺诈的行为。除此之外呢,还有一个因素是在历次的讹人事件中,即便被拆穿,讹人者也最多道歉了事,难以得到惩戒。这样的事情多了,阴影在公众心里必然会加剧。

因此我认为想要破除这一怪圈就需要我们要从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下功夫。推出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事故,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对于低1

2 来源:新浪网《摔倒老人讹人事件频发 网友调侃是坏人变好了》 来源:殴网《老人摔倒“讹人”如何理性围观?》

3 来源:瓯网《老人摔倒“讹人”如何理性围观?》

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相对要低且一定要在老人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要真正扶起摔倒的老人,除了加强社会保险之外,还要我们司法公正的审判。使一些讹人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且对其子女执法部门事前要告知讹人的违法后果,加大违法成本。此次达州警方开出罚单,对不敢扶老人的社会心态起到了一定的扶正作用,用法律来维护道德,这点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教会普通老百姓如何正确的扶摔倒老人,我们不妨直接先打120,或者110等专业的医护警务人员前来处理,如果事情危急,可以邀请旁边的人一起去救助老人,也可以让一些人从旁拍摄作为证据,这样做我们即免除了道德谴责,也保护了自己。最后我也希望尽管扶摔倒老人有可能被讹,但是我们仍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尊敬老人,帮助老人,只有这样当我们老去的那一天我们才能得到他人的帮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篇二: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要去讹人?

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要去讹人?

“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去扶?”。随着裁判长的锤子落下,这件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最终告一段落,被告人彭宇需向原告一次性付清人民币45876.36元。此案一出,社会舆论哗然,让一个本来看似不值得讨论的问题——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而近年来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更是频见报端,引起人们的反思: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最近发生的一些扶老人被讹的事件:

No.1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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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广东广州

在广州的越秀区登峰小学学校旁的麓景西路。上演了这样一幕:

一名老人接孙子放学途中不幸摔倒,两名放学回家打闹至此的小学生见状搀扶起老人,并打电话叫来家人送老人去医院诊治。但是老人坚持认为自己摔倒是由于两名小学生在打闹中碰撞她所致,并将两名小学生告上法院索要赔偿。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事告一段落。

小编有话说: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培养良好的人才,从小就经历这样的被人讹的事件,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以后又要多一个摔倒后会讹人的老人了?作为老人更应该以身作则为我们的下一代树立典范,切莫因自己的一己之私而让社会道德日渐沦丧。

No.2 2015年7月23日四川彭州 一则“老人自摔诬陷搀扶学生‘天网’监控证清白”的微博,在网络上爆红。成都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东路交叉路口。一名学生好心骑车路过路口,搀扶摔倒老人,却反被老人诬陷撞到自己。

彭州警方调出事发地天网监控最终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学生并未与其碰撞。据了解,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

小编有话说:若不是天网证明,是不是又要出现一起彭宇案式的悲剧?应该是“德高望重”的老人竟能如此消费他人的同情之心,敬老之心真的是让小编我不解,到底是我们的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

No.32009年11月14日重庆市

重庆初二学生万鑫扶起摔倒的老人,但老人及其子女称其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

小编有话说:如果我们一定要用这种残酷的现实去教育我们的下一代,那么估计这一定是一个悲情的结局。没有哪个孩子打心眼里会去欣然接受,因为他们自己也有爷爷奶奶,他们也希望自己的爷爷奶奶摔了有人扶。

No.4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

江苏南通的某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称司机为肇事者,幸好车上有行车记录仪,看了录像后才真相大白,又是一起好心没好报的恶性事件。

小编有话说:如果警方能做到发现一起,惩治一起,报道一起,是不是就可以杜绝此类老人讹人的事件发生呢?在这里我们打个问号。

No.5 2011年8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

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发现一名摊到在地上的老婆婆。胡师傅二话没说放下电动车就上前将老人家扶起,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当他扶起摔倒的八旬婆婆时,老婆婆不仅没有感谢他,还反而称是被胡师傅的电动车撞倒的。并被老婆婆纠缠,要求索赔。胡师傅说自己的心都凉了半截。

小编有话睡说:好心的胡师傅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就上去帮助,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但是反过来想想,胡师傅说他的心凉了半截,那么他会怎么教育他的子女呢?是不是因为这一个事情就让我们失去了一家子有爱心的人呢?我们不得而知。

看了上面的这些案例,我们不仅要思考为什么?为什么有如此多的老人不惜违背道德也要在摔倒后会去讹那些好心扶自己的人?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利益,摔倒的老人想要通过讹人的方式来转移自己摔倒所遭受的损失,而尤其在当下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条件下,利益面前道德更是变得不堪一击了。鱼与熊掌焉可兼得?

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合理合法地转移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风险损失。如老人摔倒,我们便可以通过平安老年人综合保险来获得对于老年人意外身故\残疾、猝死、意外伤害医疗等的经济保障,一旦老年人遭受这些意外风险就可以通过平安老年人综合保险来将损失顺利地转移,而不必在违背自己良心和经受社会谴责情况下来选择讹人这一不道德的行为。

选择平安,助力社会风气改善。

篇三:四川讹人老太不服判决 承认要赔偿金行为有错

四川讹人老太不服判决 承认要赔偿金行为有错

第一个跑去扶老人的孩子。

《太婆自己摔倒反赖娃娃撞人》追踪

华西都市报:昨日,对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摔倒太婆”蒋某某及儿子龚某某的处罚结果,太婆家人表示,已意识到把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并胁迫索要赔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但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孩子家长江先生表示,希望这件事可以尽快平静下来,“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此,太婆家人昨日表示,把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并胁迫索要赔偿金是错误做法,但有苦衷;但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孩子家长江先生表示,处罚结果已还了孩子一个清白,希望可以尽快平静下来,“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太婆家人将申请行政复议

昨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太婆蒋某某家中。谈到摔倒一事,太婆仍坚称她是被小孩撞倒的,“当时我在路上走,有人从我右边撞了我一下,我向左侧摔下去的,摔倒同时,我下意识的抓住了撞我的人,并不是有人来扶我的时候我才抓住他的。”

“警方定性为敲诈勒索,原因是我们曾将老人送到对方家中居住,胁迫对方拿出赔偿金,这是我们的过错,但我们也有苦衷。”蒋某某家人说,老人摔倒后,他们曾多次找孩子家长协商,但对方一直不露面,无奈之下才这样做。

太婆孙子龚某说,警方凭几名目击证人的证词便认定婆婆是自己摔倒,太过草率,“我们将申请行政复议”。但太婆家人表示,除了事发当日警方的接警记录和在司法所调解时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录音外,没有其他证据。

公安机关敲诈1100元 构成行政违法

达川区南外派出所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介绍,11月21日,南外派出所正式受理此案,21日晚展开正式调查,分别向当事双方了解了相关情况。22日上午,办案民警到6月15日事发现场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了3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词。

办案民警说:“通过3名现场目击者的证词显示,太婆一方说是小孩将自己撞倒的事实不成立。因此,后面太婆及家人找小孩家长要钱并住进江先生家的做法就属于违法。”随后,南外派出所将调查结果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法制室研究,认为其母子二人涉嫌敲诈勒索,但由于实际金额只有1100元,只构成行政违法。

孩子家长“希望孩子生活回归正常”

昨日上午,孩子家长江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每天他都接到很多媒体的电话要求采访,已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希望通过本报向广大媒体的关心表示感谢,“这段时间,孩子和我们都感到很累,既然已还了孩子一个清白,那么希望现在能给孩子一点安静,让孩子的生活回归正常。”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罗轩 周子铭摄影报道

篇四:莫要随意贴上“老人摔倒讹人”的标签

莫要随意贴上“老人摔倒讹人”的标签

最近,“老人跌倒扶不扶”、“老人摔倒讹人”这样的关键词频频成为媒体的焦点。也由此,外国人撞到大妈的交通意外事件,碰触到这一敏感话题后,便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热门话题。网络上充斥着对于中国大妈的批判言语。然而,当事件视频曝光和当事人出面澄清后,事件发生了逆转,大众方才意识到对于这类事件太敏感,失去了冷静的判断力。新闻媒体应该尊重新闻事实,将真实的信息呈现给公众,才能有助于去除社会浮躁的虚火。

【热点分析】

一起普通交通意外事件,置身于“老人摔倒”的语境,还因此事掺和了“中国人”和“外国人”的族群概念,变成了及其严重的事件引起各方关注。然而,“大妈讹老外”的戏剧性转化,表明当下舆论对“老人摔倒”的过度消费,人们便不假思索地认为此事必定是中国大妈的不对,为其贴上了各种醒目的标签。由于近来媒体报道了不少“老太摔倒讹人”新闻,很多人或许就此产生一种幻象,仿佛许多老人都跑马路上讹人去了,以致掀起一场莫名其妙的“坏人变老”还是“老人变坏”的讨论。

一件鸡毛小事炒得这么大,说明有太多人习惯于抽象、宏大地去解读一些事件,而缺少就事论事的思维和心态。对这起并不复杂的事件,既没有必要贴上“老人摔倒讹人”的标签,也不值得贴上“中”“外”的标签,赋予其过于拔高的象征意义。如何让小事小了,才真正考验我们这个社会的心理成熟度。

最初曝光此事的那名拍照者,就带着标签化思维“制造”了新闻,没有认真核实,就得出了“疑遭讹诈”的结论。一些媒体转发时,更是不问细节,直接断定属于讹诈。剧情反转之后,不可谓不尴尬。

那么如何能够减少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呢?

第一,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起初网民对于中国大妈一边倒的谩骂,与媒体的报道偏颇有直接关联,本身社会中关于“跌倒扶不扶”问题就比较敏感,大家对少数诬陷者以及碰瓷者有一种本能的反感,因此,碰到这类人,往往能激起全民共讨之的公愤。之前拍摄者以及相关媒体,发布“东北大妈讹老外”的报道,轻易做出“讹人”的结论,实在是过于匆忙和草率,误导了观众,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媒体在发布这样新闻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媒体从业者更应该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头脑冷静,尊重新闻事实,如此方能将真实的信息呈现给公众,也才能有助于社会去除浮躁的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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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我们同样应该做一个反思,网络的发达,让信息的传递速度变得更加迅速,作为广大网民,面对扑面而来的新闻,也要做到冷静分析。在看待这些事情的时候,不能让自己的情绪被别人牵着走,要能够保持一份理性的头脑,只有全面准确地把握客观事实真相,我们才能够更加准确地去认识“扶人遭讹”等之类的社会现象,才能更加有效地去防范和解决此类事情。

第三,立法与保障机制的建立。立法与保障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防止好心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为善意行为的抒发提供充实法律支撑。当此类事件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好心人不会因为自己做了好事,担心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个问题再也不会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

【事件链接】

·12月12日一组在网络流传的题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图片受到关注。这组图片附文称,“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倒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

·经调查,一中年女子经过人行横道时,被一外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倒。在现场处理过程中,倒地女子称身体不适,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经医院检查,该中年女子伤情轻微。双方在医院自行协商解决了赔偿事宜。

警方经现场调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初步查明,该外籍男子无驾驶证,所驾驶摩托车无牌照,在人行横道内将中年女子撞倒。警方于当日依法暂扣了肇事摩托车,其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摄影师道歉信:

首先,(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无良老太摔倒讹人钱财)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其次,此事是我的个人行为。我轻率且不负责任的报道,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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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实在抱歉,让您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心灵还饱受煎熬。侵犯了您的名誉,污蔑了您的人格,但您的宽容与大度,令我羞愧万分。再次向李阿姨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求您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责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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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扶老人被讹的事例及原因、措施分析

事例

1.25日晚,在杭州景点卖红薯的一位八旬老人忽然倒地,两位年轻女孩立刻上前嘘寒问暖,给老人捂手捂脚。旁边饭店的师傅送来了热水。为了让老人早点回家,大家还买光了他的几十个红薯。一位曾担心女孩被讹诈的路人,拍下事件全过程并发到了微博上。(11月28日新华网)

杭州卖红薯八旬老人路边晕倒好心路人上前帮助,这一举动似乎让人情味随着天气般越发冰冷的社会忽然有了一股暖意,可是尴尬的一幕出现了,“好心人”在做善举之时被一位路人拿出了手机拍了起来,被问起原由,拍照的人说,如果发生类似四川达州三名儿童与老人的事情,可以给女孩留个证据。

2.老人闹市跌倒无人敢扶1小时死亡 2013年1月4日清晨,68岁的海口市民杨先生跟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白龙北路菜市场买菜。令人想不到的是,杨先生半路突然摔倒,由于腿脚不是很好,没有立即起身。尽管有人围观,但没有人站出来扶他一把,在旁人冷漠的围观中,杨先生一直趴在地上,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一个小时后死亡

3.在杭州景点卖红薯的一位八旬老人忽然倒地,两位年轻女孩立刻上前嘘寒问暖,给老人捂手捂脚。旁边饭店的师傅送来了热水。为了让老人早点回家,大家还买光了他的几十个红薯

4.11月27日,长沙市开福区稻谷仓巷一名80多岁的老人路边摔倒后,热心市民纷纷上前搀扶,并将老人送回家。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要不要扶摔倒的老人,我觉得这几个人的举动让我觉得很感动,他们扶起的不单单是老人,更是人与人的信任和对社会道德的信心,他们在用实际行动温暖社会。谁都会有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这样热心的好人。

做法

1.“乐于助人”“尊老爱幼”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优良品质。只是,近几年频发的好心人一不小心便被“讹”事件,着实让人感到寒心不已。假借摔倒骗取他人同情,这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不仅损害他人利益,更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这也正是导致路人帮女孩拍照留证据“尴尬”一幕发生的主要原因。做好事是在何时悄然与“留证据”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留证据”,当事者是不是缺乏了一种安全感呢?不可否认,“留证据”正是当今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的真实体现!找回信任,找回温暖,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视道德品质教育,提升国民素质,才是强化我们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2.公权力机构能否秉持公正 和 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成熟与否

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伸张公正。在彭宇案等事件中,有些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这就进一步打击了人们的善心、善念。某些“老太太”的行为,说实话本来没有什么令人畏惧的力量,但是一旦公权力不辨是非,就成了帮凶,放大了不良影响 3.昨天举行的北京论坛(2011)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暴红网络的“校长撑腰体”,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表示,吴志攀副校长的表态非常好,北大学生扶跌倒老人如遭讹诈,北大一定支持,“北大有法学专家,也可以募捐来救助,还可以从舆论上来支持”。9月21日,北京大学各院系及行业校友会负责人座谈会上,常务副校长吴志攀在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时,表示“如果中间发生风险,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诉,北大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

社会丑恶现象应多谴责

周其凤表示,社会丑恶现象从古到今一直存在,媒体应该多宣传好人好事,同时谴责恶行。

他认为,社会还是美好的,好人占绝大多数,“我对这个社会是乐观的。”

周其凤说,要改变这种风气,媒体有一定的责任,对大量的好人好事,媒体关注不够,比见人跌到不救更丑恶的现象比如杀人抢窃,利用霸权侵犯别人利益等行为,大家谴责得反而没那么多。周其凤主张,媒体有责任多宣传好人好事,对坏事要进行谴责。

舆论在此次事件中也保持了较大的理性和冷静。这件新闻如同以往类似新闻一样,迅速传遍网络,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是,此次舆论批评的对象也只是局限于这个摔倒老人身上,并没有大而化之,像以往那样给整个摔倒老人群体贴上“诬陷者”的标签。舆论吸取了以前的经验,知道过度解读此事将会给脆弱的社会传递一种非常负面的暗示,

4.用保险制度扶起跌倒老人

11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北京市将依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将来被保险老人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

自2007年南京彭宇案之后集中爆发的一系列被救老人“讹人”事件,有着深层的社会原因,包括中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长期的医疗保障欠账、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严重焦虑等等。问题不能指望通过老人意外保险立竿见影地解决,更无须将保险的经济救济与公民救人的善心对立起来。金钱不能打捞社会的良知,但一个更有保障的社会能杜绝很多的“恶”。 这次的意外伤害保险是针对社会积弊的对症下药,通过保险协作化解了老人的个体财务风险。老年人本身收入较低,还常患有心血管、骨质疏松等疾病,一旦摔跤往往后果严重,治疗费用巨大。以四川省达州市老太诬陷三名儿童的案件来说,目前警方已然查清此案确为诬陷敲诈。但反过来说,此案中老太摔倒后的医疗费用高达2万,除去医保承担的1万元,剩下的1万元钱对于中西部地区,仍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诬陷救人者固然有违道德,也应受法律惩罚,但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仓廪足而知廉耻,如果能通过保险分摊个体医疗风险,避免老无所依的窘境,就可能避免很多的“恶”。 这次北京推出老年人意外保险,虽是按商业保险模式运作,但有明显的普惠公益性质,政府也做了兜底保障。

这一保险的年保险费只有17元,赔偿额却最高达20万元,费用远低于普通的商业意外险。此外,北京市还将用财政经费为约7万低保、“三无”等老人,购买这一保险,实现对于弱势人群的兜底保障。这是老年人在正常医疗保险之外的又一重保障。之前,上海2005年就推出与之类似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银发无忧计划”,也取得不错的效果。

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通过合理的社会机制,分摊个体风险。就救助老人、褒扬社会善行来说,既需要依法惩罚恶劣的敲诈诬陷行为,也需要通过政府、保险公司、个人的协作,筹措基金,编密社会保障网,化解老年人的生存风险。老年人群体以及家里有老人的家庭,都不妨将保险当做防范意外的可靠选项。

事实证明,保险制度能有效降低整个社会的紧张气氛。比如前些年,许多汽车都不上保险,发生事故后,双方车主常常用打架来“协商”赔付,而保险普及之后,再遇事故,大家都会心平气和地等待交警处理、保险公司“买单”。如果,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普及,各方或许都会少了不少后顾之忧,而老人跌伤后,也不用担心给家庭造成负担,“讹人”的新闻自然会大大减少。

5.所谓的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原则一样,也是双方都没错,学界论文中普遍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判赔对象的行为与被损害人的损害有无因果关系。不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更多时候,无过错原则是有规定适用情形的,而那些法律没规定使用无过错原则的情况,就统统归公平原则来管了。法官往往出于法庭调查的惰性而选择公平责任原则。不难明白不做系统的司法实践改进,扶老人依然无解 6.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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