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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种2美人鱼传说下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1:36:07 字数作文
借种2美人鱼传说下载字数作文

篇一:男子给妻子下迷药找同事借种延续香火

男子给妻子下迷药找同事"借种"延续香火

丈夫患上不育症,为延续香火竟让妻子找同事去“借种”,在妻子坚决反对下竟下药将其迷倒来达到目的,不料事情败露,男方提出离婚。12月2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据了解,何某和李某结婚五、六年了,本来小两口挺恩爱的,谁知妻子李某一直没有怀孕。在家人的劝说下,双方到医院检查,然而结果不是很乐观,医生指出何某精子的成活率很低,恰恰妻子李某子宫有炎症,致使双方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孩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为延续香火,何某想要孩子的冲动愈加强烈,在双方多次医治无果的情况下,何某竟然对李某提出找同事“借种”的想法。李某知道何某的想法后坚决反对,然而何某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由于何某和李某同在一家工厂打工,一天何某趁吃饭之际下药将妻子李某迷倒,找到同事要求和妻子同房,达到“借种”的目的。谁知妻子李某突然醒来,随后报警。李某感觉何某的行为太龌龊,一气之下就回了娘家不再和何某有任何联系。后何某多次找到李某要求继续生活,李某既不同意和好也不同意离婚,一拖就是一年多,何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和李某离婚。

法院了解情况后,积极对夫妻俩做了思想工作,然而李某再也不想和何某生活,最终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

篇二:因借种生子闹离婚,孩子有谁抚养?

因借种生子闹离婚,孩子有谁抚养?

本期介绍:

“借种生子”是否合法?因“借种生子”闹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结婚多年,因丈夫无法生育,夫妻两人仍没有小孩。为了延续家中香火,丈夫作出决定,让妻子去“借种生子”。于是妻子“借种生子”,随着孩子出生,夫妻两人之间引发一系列矛盾。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辽宁沈阳婚姻法专家——张冬艳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婚姻家庭的专访,以下欢迎张冬艳律师来为我们专业解答“因借种生子闹离婚,孩子由谁抚养?”等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

张冬艳,现执业于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2007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参与办理案子百余件,涉足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管理、股权确认、房地产、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近年来,由于婚姻家庭案件上升迅猛、屡有暴力事件发生,故张冬艳律师转变执业理念,主攻婚姻家庭领域,励志于为每个家庭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50-4020-5633 (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

访谈内容:

1、法律快车网:

张冬艳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丈夫陈某知道自己不育后,要求妻子李某“借种生子”来延续香火。李某跟另一男子经过商讨,双方签订代孕合同,代孕合同是否有效?“借种生子”是否合法?

张冬艳律师:

双方签订的代孕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尽管“借种生子”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是对已经通过代孕生产的婴儿,其抚养权纠纷,仍应的得到处理。

2、法律快车网:

妻子李某与他人“借种生子”,生育了一个女儿。本来万分高兴的丈夫陈某却被邻里“借种”的风言风语,弄到耿耿于怀。最后陈某嗜酒成性,常常酒后殴打李某,这时候李某应该怎么做?李某能否要求离婚?

张冬艳律师: 李某有权提出离婚。我国婚姻法判断离婚的标准系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孩子毕竟尚小,我们不主张夫妻选择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夫妻间感情本身没有问题,仅是听到外界的流言蜚语进而有不正当的行为产生。如果外界的“声音”确实对夫妻双方造成一定的影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夫妻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但男方以暴力方式对待自己的妻子是万万不可取的。

3、法律快车网: 妻子李某因不堪丈夫的殴打,提出离婚后。李某跟他人“借种生子”的女儿小陈,应该谁有权抚养?

张冬艳律师:

纵观全案,孩子的抚养权归孕妇所有,即归李某。司法实践中,对年龄尚小

的孩子,一般法院也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4、法律快车网: 李某获得小陈的抚养权后,两人相依为命。后来李某身患重病被公司辞掉,李某能否要求前夫陈某抚养小陈?还有可不可以要求“借种生子”的男人支付一部分抚养费?

张冬艳律师:

在监护人一方存在无法抚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即由陈某抚养孩子。但要求“借种生子”的男方支付一部分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5、法律快车网:

因“借种生子”,导致一部分夫妻离婚收场。对于“借种生子”,张冬艳律师,你有何看法?

张冬艳律师:

首先,“借种生子”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被明令禁止的。虽然在刑法、民法等大法中对此没有规定,但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其次,从道德观念上看,“借种生子”有悖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同时会产生很多的不良社会影响,应当予以禁止。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确因生理条件无法繁衍后代,可以采取收养的方式。

6、法律快车网:

我们了解到“借种生子”是我国法律禁止行为,还有知道如何解决抚养权纠纷。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张冬艳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张冬艳律师:

很高兴在法律快车里与朋友们聊一些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新兴事物出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

决。但法律法规的制定较实际生活是存在滞后性的。我想“借种生子”产生的初衷也是由于中国人很注重自己家族的血脉,尽管“借种生子”不失为医学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但在法律领域确是被禁止的。所以还是希望夫妻之间能够理性地处理家庭问题。只有“小家”和谐稳定,中国这个“大家庭”才能稳定繁荣,谢谢。

访谈总结:

“借种生子”为医学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但在法律领域确是被禁止的。希望夫妻之间能够理性地处理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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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向野豪猪借种(2011.4.20)

向野豪猪借种(2011.4.20)

(主持人):您好,欢迎收看《科技苑》。咱们今天节目的主角,是一种浑身长刺的动物。您会说了,刺猬!诶,这回您还真没猜对,这种动物,个子比刺猬大,刺比刺猬长,还跟老鼠有亲戚关系。说了半天,它到底是谁呢?它就是——豪猪。

这个浑身是刺、野性十足的家伙,就是豪猪。因为有这一身的刺,又被称为刺猪、箭猪。虽说名字里有一个猪字,可是它跟猪却没啥亲缘关系。

(采访)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副教授 隋金玲:豪猪从动物生物学上来讲,它属于哺乳纲啮齿目,也就是说跟老鼠是一个家族的。

(字幕)豪猪亚目豪猪科

豪猪跟老鼠一样,都是啮齿动物,也就是长着两颗大门牙,没事喜欢磨个牙的那种。不过,豪猪在啮齿动物里可是够另类的,尤其是它的这身刺。这些硬刺平时紧贴在皮肤上,一旦发现入侵者,它们就是防身武器。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如果有人靠近它的时候,刺全部竖起来,后面那个铃铛摇得响,脚跺得很响。如果你还在靠近的话,那就后退攻击你,一后退那刺马上就扎到你身上了,那一扎是很深。

对付入侵者,豪猪刺可以说威力十足。而从医学角度来说,它们的这身刺,又有很高的药用价值。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我们这个豪猪刺都是卖给人家做中药的,这个刺都是100多块钱一斤。

除了刺有药用价值,豪猪肉也有动物人参的美称,是高档山珍之一。如今在湖南、安徽等地,已有不少的养殖户在林业部门的批准下开始进行人工养殖。

(主持人):您看,这豪猪的确挺特别的吧?而且这几年,豪猪还成了湖北、湖南、广西一带很多地方的特种养殖项目。养殖户在获得林业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可以从野外捕捉少量的豪猪进行饲养。家住湖北赤壁的孔水平,在当地的豪猪殖户中有些与众不同,每年,他都会从野外捕捉几只豪猪回来,但过一段时间,他又会把这些豪猪放归野外。孔水平这一捉一放,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孔水平每年把野生的豪猪捉来一段时间再放掉,其实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自家的豪猪近亲交配。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近亲繁殖,死胎、畸形那些问题都不能解决。

跟好多动物一样,这豪猪找对象,最怕的就是“近亲繁殖”,如果是三代以内的近亲繁殖,生下的幼崽,要不缺胳膊少腿,要不身体很弱,根本就养不活。这豪猪跟老鼠不同,繁殖能力是很有限的,一般每年就产两窝仔,每窝只产2-3头,如果总是产下畸形儿,养殖场就会亏本。而且,近亲繁殖对养殖场的长期发展也很不利。

(采访)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副教授 隋金玲:一旦近亲繁殖的话,会产生一些隐形基因所带来的疾病,或者是抵抗力降低等等一系列不利于后代的情况。

近亲繁殖容易造成品种退化,所以给豪猪成家,就得“找外来女婿”、“娶外地媳妇儿”,总之,要挑血缘关系远、不沾亲带故的。孔水平在赤壁是最早养殖豪猪的,当地好多养殖户的豪猪,都是从他这儿引的种,所以,他的豪猪,和当地好多养殖场里的豪猪都有亲缘关系,不能成亲。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都是我们本地的。本地的还是近亲。 怎么办呢?孔水平想到的办法是,向野豪猪借种,也就是把山上的野生豪猪捉到家里来,和自家的豪猪成亲,等生下小豪猪,再把它们放回去。

(采访)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副教授 隋金玲:他这个思路从野生动物保护来说是可以的,就是对野外尚有的数量很少的情况下,通过人为地来进行捕捉,然后经过饲养繁殖、扩繁,数量多了以后再放到野外。

这豪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所以不但养殖豪猪,上山捕猎豪猪也需要林业部门的许可证。孔水平从当地的林部门办了捕猎证,才进山去“请”野豪猪下山。与豪猪打了多年的交道,孔水平对它们的生活习性很是了解,所以他“请”豪猪下山,是一步一步、有板有眼的。这第一步,就是“踩点寻踪”。野生豪猪一般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密林里边。而且它们白天一般就呆在洞里,晚上才会出来找吃的。所以,大白天的要想找到豪猪,基本是不可能的。不过,像孔水平这样有经验的人,会通过细心的观察来找到豪猪的活动路线。

(采访)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副教授 隋金玲:大多数的野生动物都会有固定路线的这个习性,很多的,像老鼠类,其它的啮齿动物都是这样的。它经常来回的,白天在洞里面,晚上出来取食,所以它这道会很明显。

晚上出来取食的豪猪,会在走过的路上留下活动的痕迹。

(采访)

孔水平:你看这个路很光滑,这肯定是动物走过的路。这脚印一看就是梅花脚印。

饶来发:这是豪猪走的脚印。

孔水平:这肯定是豪猪跑过的。

饶来发:这里还掉了一根豪猪毛。

孔水平:两头白的中间黑的,这是豪猪刺。

孔水平沿着豪猪的活动轨迹,很快就找到了豪猪洞的大概地段。接下来要找豪猪洞的洞口,这也是孔水平的看家本领——“闻臭识洞”。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如果在这个附近看到有一堆豪猪粪便,就是那个附近一定有豪猪洞。

为什么根据豪猪的粪便就能找到它们的家呢?这就得说说母豪猪的一个特点了。这豪猪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生活的,一个洞里,既有公豪猪,又有母豪猪,它们的分工是很明确的。小豪猪出生以后,公豪猪负责出去找吃的,母豪猪呢,留在洞里抚育孩子,很少离开洞,就连大小便,也是就近解决。它们会在洞口附近找块地儿当厕所,而且这厕所一旦找定了,就不会变了。母豪猪的育仔期长达3个月,这么长的时间,粪便就会积下一大团。所以说,找到豪猪的粪便,豪猪洞也就不远了。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开始我们看到豪猪的脚印,往上走,我们看到豪猪的粪便。这个粪便里面,你看还有豪猪的刺,豪猪肯定就在这个附近。

虽然通过豪猪的足迹和粪便找到了它们的洞口,不过要想把它们“请”出洞,还是不能草率行事。豪猪对于入侵者,是一点也不客气的。如果贸然地惊扰它们,非常地危险。正面和豪猪接触是很危险的,所以,孔水平采取的方法是“请君入瓮”。这“瓮”,就是他为豪猪准备的笼子。要想让豪猪自己进到笼子里去,先得找到豪猪洞的另一个洞口。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豪猪是比较聪明的动物,它一般都有两个洞口。

豪猪居住的洞穴一般有两个口,一个是经常进出的,另外一个是预备逃跑的。孔水平的请君入瓮,就是在前面一个出口骚扰豪猪,把它往逃生洞口赶。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我们一般都是两个人,那边洞口用笼子逮,这边就用烟熏。这边一烟熏,它就走那边出来了,笼子一套就套住了。

烟一熏,洞里的豪猪受不了了,很快就出现在逃生出口,落入了堵在那里的笼子。

(主持人):捕捉到的豪猪,孔水平会很小心地带回家,当宝贝伺候着,因为这批豪猪承担着繁育优良后代的重任。在给豪猪们相亲之前,孔水平还会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给豪猪分公母。

豪猪不像一般的动物,雌雄特征并不是那么明显,特别是背上背着长长的盔甲一般的刺,所以很难看出公母来,只能凭人去触摸辨识。

(采访)饶来发:一般豪猪表面看不出公母,用手在肛门前面2厘米左右,摸那个生殖器官。这个豪猪就是公的,用油漆做个记号,然后放到笼子里好配种。

给豪猪分公母,主要是把公豪猪给找出来,想用它做上门女婿给家养的母豪猪配种。人工养殖豪猪,一般是把1公3母,四只种豪猪关在同一个圈里,成为一个繁殖组。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一公三母主要是提高它的受孕率,让它多产仔。

孔水平想给这个外来女婿,也配上三个豪猪姑娘,可没想到的是,这新女婿刚上门,就出问题了。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咬它的身上,互相刺,有的是把肚皮插穿的都有。发现不及时的话,那还有咬死的。

因为不是从小一块长大的,突然相起亲来,不但没有往日的羞涩,而且会引发不适、排斥,甚至是一场战役。这时候只能把新女婿捉走了。看来,不是青梅竹马的伙伴,这母豪猪是不愿意接受的,就连同间屋子都不愿意,怎么会谈恋爱呢?那有什么法子能让它们和睦相处呢?孔水平查阅了一些资料,也请教了专家,了解到这豪猪跟其它动物一样,嗅觉很灵敏,靠气味来辨别同伴。

(采访)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副教授 隋金玲:豪猪的视觉比较差,但是嗅觉特别灵敏。在豪猪的同伴之间,雌雄之间,还有母子之间的辨别都是靠嗅觉来完成的。

既然靠灵敏的嗅觉辨识敌友,那能不能在这上面做文章,让它们气味相投呢?孔水平想了一个法子,还是把外来女婿放进母豪猪的圈里,不过这次已经给外来女婿做了两个防备措施。首先在公豪猪身上涂上母豪猪的粪便,接着再把打斗最凶的母豪猪关到了笼子里。用老孔的话说,是给它关禁闭。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关禁闭的同时,也是让它们互相了解气味。 (采访)饶来发:关起来笼子不能拿出去,还有放个两天,让它气味合了,再放出来那就不会打架了。

关到笼子里,就打不了架了。同一间圈舍呆上两三天,彼此之间气味合了,再放到一起,也就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了。外来女婿和本地姑娘是可以同处一室了,但是怎么让它们顺利完婚,还是一个大问题。公豪猪长年都能发情,可是母豪猪却是不固定的,一般每年的春、秋两季是发情交配的高峰期,而且每次发情只持续4-6天,就要隔上将近三个礼拜的时间。为了配合外来女婿完成配种任务,老孔他们还要人为地使用一些措施,促使母豪猪发情。

措施一,给豪猪保温。

豪猪最适宜的繁殖温度是5-28℃,低于或高于这个温度,豪猪就吃得很少,不容易发情。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这是铺的稻谷壳,冬天气温比较低,铺稻谷壳让它比较暖和,增加豪猪怀孕的机会。

如果温度太低,孔水平还会在圈舍上面拉上一层薄膜,把圈舍围起来,再安上煤炉,室内的温度就能保持在20度左右,适合豪猪发情的温度。

措施二,让豪猪做运动。

人家都是遛猫、遛狗,孔水平却遛起了豪猪。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看到很胖的有的时候会赶出来运动一下。 因为种豪猪过于肥胖,会降低性欲,减少了发情交配的次数。所以适当的运动能促使它们保持体型,有利于发情。可这豪猪也不是随便就溜的,周围一定要安上1米高的围网,防止它逃跑。稍不留神,让它逃走,抓捕起来就是费劲的事了。所以,这溜豪猪,也只是让那些胖得走不动的、活力差的出来放放风。

措施三,打催情针。

促使豪猪发情,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办法,打催情针。打针也是有技巧的,一般要熟悉的饲养员才能靠近豪猪,把豪猪赶到角落,用木棒挡住,对准臀部露出皮肤的地方扎去,打入4毫升的家猪催情药水就行了。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技术员 杨春山:那就是要快,要稳,但是抽针不要太快。 打完催情针一周左右,豪猪们就急不可耐,四处求婚了。公豪猪开始情绪焦躁,不停骚扰母豪猪,喜欢啃它们的棘刺,不到啃秃还不罢休。而母豪猪也变得毫不矜持,四处乱窜,还喜欢在公豪猪前面把尾巴的风铃翘起。这样,往往就能顺利完婚了。豪猪发情期过后,饲养员杨师傅还要进行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鉴别豪猪怀孕。 (采访)

饶来发:这个奶头已经开始发涨。

杨春山:不到十天就要下崽了。

怀孕母豪猪的乳头肿胀、肥大而有弹性,与没怀孕柔软干瘪的乳房有明显的区别。豪猪已达性成熟时,应坚持两星期检查一次。当检查出怀孕后应将母猪转移到待产圈内,也就是让怀孕母豪猪住单间。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豪猪怀了孕不分出来的话,下的崽就会被另外一只豪猪吃掉,或者是踩死。

三个月过后,孔水平的养殖场传来了喜讯。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这个就是像小孩一样的,挺可爱的。摸摸你的头,好温柔。

健康的小豪猪降生了,接下来,孔水平会把从山上请来的野豪猪,放归自然。

(采访)湖北省赤壁市小山村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 孔水平:舍不得也不行啊,借了总得还。走吧,走吧,回家啦!

(主持人):借种繁育过后的豪猪,孔水平会将它们放归山林,而且从去年开始,他还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从自家养成的豪猪里挑出一部分,放到野外去。其实,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件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努力的事,希望有更多的人,像孔水平这样,树立这种意识,并且付诸实践。

篇四:有关美人鱼

传说美人鱼是以腰部为界,上半身是美丽的女人,下半身是披着鳞片的漂亮的鱼尾,整个躯体,既富有诱惑力,又便于迅速逃遁。她们没有灵魂,像海水一样无情;声音通常像其外表一样,具有欺骗性;一身兼有诱惑、虚荣、美丽、残忍和绝望的爱情等多种特性。有电影、动画片、歌曲等以此为名。

一般人们熟悉的美人鱼形象,源自德国传说及诗歌中常提及的美丽人鱼洛雷莱。她经常会在天色昏暗不明的时候出现在莱茵河畔,用她冷艳凄美的外表以及哀怨动人的歌声,迷惑过往的船夫,使其分心而失去方向,最后沉入河底。

美人鱼上半身是人(多为女性)下半身是鱼的身体,为基本的形态。当时的人们很可能看错了,把现今生存于海洋的哺乳类动物儒艮看成了怪物,因此广为流传,但这种说法并没有事实根据。不过在艺术、文学或绘画上,多是作为一种隐喻的象征物,这点倒是比较具有可信度。人鱼多半是用来象征非常不幸的事,比如安徒生童话中的美人鱼。大部分的文学作品当中,人鱼的下场都很凄惨,最后都得不到幸福。附带一提,虽然大家所熟悉的人鱼雕塑,下半身只有一条尾鳍,但古老的西方绘画里,人鱼通常都是两条尾鳍,这点相当的不可思议。条鱼,又像是一个在水底潜泳的小孩,头部有鳃,周身裹着密密的鳞片。当它游向摄影机时,用乌黑淘气的小眼睛望着摄影机,显得十分好奇。探测船上,围在荧光屏前的科学家和军事专家们无不惊得目瞪口呆。 为了捕捉这头怪物,他们把用来捕捉海底生物的一座实验水槽沉放在摄影机视场内的海床上。没过多久,怪物再次出现,当它钻进水槽准备攫取鱼食时,舰上的工作人员便迅速地把水槽吊上舰。水槽

圆雕《美人鱼》

的门被打开时,先是听到一阵像海豹似的悲鸣声,接着又看到一只绿色小手从槽内伸出。等到把怪物全部拉出水槽时,人们才更清楚地看到,这是一头0.6米长的人鱼宝宝,全身覆盖着鳞片,头部有一道骨冠,双眼惶恐地瞪视着周围的人。在场的人有的说这是“海底人”,但更多的人认为这就是人们一直在寻找的美人鱼。 从古至今,美人鱼一直是热门话题。早在2300多年前,巴比仑的史学家巴罗索斯在《古代历史》一书中就有关于美

人鱼的记载。 17世纪时,英国伦敦出版过一本《赫特生航海日记》,其中写到:美人鱼露出海面上的背和胸像一个女人。它的身体与一般人差

圆雕《美人鱼》(背面)

不多大,皮肤很白,背上披着长长的黑发。在它潜下水的时候,人们还看到了它和海豚相似的尾巴,在尾巴上有像鲭鱼一样的许多斑点。 我国的史书中也不乏有关美人鱼的记载。宋代的《祖异记》一书中就对美人鱼的形态作了详细描述:宋太宗时,有一个叫查道的人出使高丽(今朝鲜),看见海面上有一“妇人”出现,“红裳双袒,髻发纷乱,腮后微露红鬣。命扶于水中,拜手感恋而没,乃人鱼也”。宋代学者徐铉的《稽神录》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为探索美人鱼是否存在这一研究课题,近几十年来,海洋生物学家、动物学家和人类学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提出了许多假设。 挪威华西尼亚大学的人类学家莱尔·华格纳博士认为,美人鱼确实存在,“无论是历史记载还是现代目击者所说,美人鱼都有共同特征,即头和上身像人一样,而下半身则有一条像海豚那样的尾巴。” 此外,据新几内亚人士所述,美人鱼和人类最相似之处就是它们也有很多头发,肌肤十分嫩滑,雌性的乳房和人类女性一样,并抱着小人鱼喂乳。 英国海洋生物学家、英国学士院会员安利斯汀·爱特博士则认为,“美人鱼可能是类人猿的另一变种,婴儿出生前生活于羊水之中,一出生就可以游在水里,因此,一种可以在水中生存的类人猿动物存在,并不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美国也有部分学者赞同这一说法,认为这是目前尚未报道的“海底人”的一种。 我国的一些生物学家认为,传说中的美人鱼可能就是一种名叫“儒艮”(俗称海牛)的海洋哺乳动物。20世纪70年代初,在我国南海曾多次发现过“美人鱼”,有的地方还把照片在展览会上展出,认为属我国首次发现,有重大科学价值。 1975年,有关科研单位在渔民的帮助下捕到了罕见的“儒艮”。由于它仍旧用肺呼吸,所以每隔十几分钟就要浮出水面换气。它背上长有稀少的长毛,这大概是目击者错觉为头发的原因。儒艮胎生幼子,并以乳汁哺育,哺乳时用前肢拥抱幼子,母体的头和胸部露出水面,避免幼仔吸吮时呛水,这大概就是人们看到的美人鱼抱仔的镜头。但到目前为止,还有不少科学家认为美人鱼只是人们的幻觉而已。〔右上图依据有关

“记载”和传说,用一块彩色寿山芙蓉石雕刻成的《美人鱼》,作品大小为7.0×9.5×2.5㎝。图片来源:徐林(心若冰清):几件雕刻品〕 一

黑海发现的人鱼化石

1990年4月《文汇报》有这样一则报道:一些科学家正在竭力设法找到这一当今考古学最惊人的发现,一个3000年前美人鱼的木乃伊遗体的由来。一队建筑工人,在索契城外的黑海岸边附近的一个放置宝物的坟墓里,发现了这一难以相信的生物。这一发现的消息是由苏联考古学家耶里米亚博士在最近透露给西方的。她看起来像一个美丽的黑皮肤公主,下面有一条鱼尾巴。这一惊人的生物从头顶到带鳞的尾巴,计长有173厘米。科学家相信她死时有100多岁的年龄。

南斯拉夫海岸发现1.2万年前美人鱼化石

1991年7月2日,新加坡《联合日报》发表了题为《南斯拉夫海岸发现1.2万年前美人鱼化石》的报道:科学家们最近发掘到世界首具完整的美人鱼化石,证实了这种以往只在童话中出现的动物,的确曾在真实世界里存在过。化石是在南斯拉夫海岸发现的。化石保存得很完整,能够清楚见到这种动物拥有锋利的牙齿,还有强壮的双颚,足以撕肉碎骨,将猎物杀死。“这只动物是雌性的。大概1.2万年前在附近海岸出现。”柏列·奥干尼博士说。奥干尼博士是一名来自美国加州的考古学家,在美人鱼出现的海域工作了4年。奥干尼博士说:“它在一次水底山泥倾泻时活埋,然后被周围的石灰石所保护,而慢慢转为化石。化石显示,美人鱼高160厘

米,腰部以上像人类,头部发达,脑体积相当大,双手有利爪,眼睛跟其他鱼类一样,无有眼帘。

1991年8月,美国两名渔民发现人鱼事件,报道如下:最近美国两名职业捕鲨高手在加勒比海海域捕到十一条鲨鱼,其中有一条虎鲨长18.3米,当渔民解剖这条虎鲨时,在它的腹内胃里发现了一副异常奇怪的骸骨骨架,骸骨上身三分之一象成年人的骨骼,但从骨盆开始却是一条大鱼的骨骼。当时渔民将之转交警方,警方立即通知验尸官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证实是一种半人半鱼的生物。对于这副奇特的骨骼,警方又请专家进一步研究,并将资料输入电脑,根据骨骼形状绘制出了美人鱼形状。参加这项工作的美国埃毁斯度博士说,从他们所掌握的证据来看,美人鱼并不是传说或虚构出来的生物,而是世界上确实存在的一种生物。

科威特的《火炬报》在1980年8月24日报道:最近,在红海海岸发现了生物公园的一个奇迹--美人鱼。美人鱼的形状上半身如鱼,下半身象女人的形体----跟人一样长着两条腿和十个脚趾。可惜的是,它被发现时已经死了。

关于对活人鱼的发现也是有的。1962年曾发生过一起科学家活捉小

美人鱼

人鱼的事件。英国的《太阳报》,中国哈尔滨的《新晚报》及其它许多家报刊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前苏联列宁科学院维诺葛雷德博士讲述了经过:1962年,一艘载有科学家和军事专家的探测船,在古巴外海捕获一个能讲

人语的小孩,皮肤呈鳞状,有鳃,头似人,尾似鱼。小人鱼称自己来自亚特兰蒂斯市,还告诉研究人员在几百万年前,亚特兰蒂斯大陆横跨非洲和南美,后来沉入海底??现在留存下来的人居于海底,寿命达300岁。后来小人鱼被送往黑海一处秘密研究机构里,供科学家们深入研究。 ??

诸如“人鱼”这类海底奇异生物的存在由于有了实物作证,那么它也就由人们所谓的“荒诞”、“迷信”、“神话”的东西转变为当前一项严肃的科学研究课题了。

编辑本段人鱼原型

18世纪初,人们对美人鱼的传说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怀疑,博物学家们开始重新估价自己的见解。埃利克·蓬托皮丹在《挪威自然史》中认为,大多数关于美人鱼的传说纯属无稽之谈。他指责一些人把虚构的故事同历史混为一谈:“显然,稍有头脑的人绝不会对这类奇谈怪论感兴趣,甚至会怀疑这种生物存在的可能性。”

然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美人鱼的民间传说,它那持久的生命力说明,美人鱼的故事很可能以某种事实为依据。事实上,远远看去像美人鱼的动物大概有这样几种:海牛、儒艮及各种海狮、海豹等鳍脚目动物,虽然它们其貌不扬,但同传说中的美人鱼却有几分相近。海豹的跳跃和惯常姿态也很像传说中的美人鱼。

关于美人鱼的原型,公认的说法是海牛或者儒艮。

相传哥伦布在目睹过海牛之前就听过一些关于美人鱼这一神秘而又美丽的传说,当时他已经沉浸于对美人鱼的神往和浓厚的兴趣之中,并且满怀希望的用自己心爱的情妇的名字“安娜”来给它命名。直到后来一次航海的途中水手们捕捉到了一只海牛并且告诉哥伦布这东西就是他一直想见到的美人鱼的时候,哥伦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心中美丽又神圣的“安娜”会是这样一幅丑陋的嘴脸,竟然还不如一头母猪可爱。于是哥伦布怀着失望的心情决定让她心目中“美丽”的“安娜”做为自己的晚餐,当晚,他食用了这位“安娜”,认

为肉色和味道酷似小牛肉,加之它们以草为食,体内的构造和鱼毫无相似之处,就推测它们不是鱼而是真正的小牛,自那以后,海牛就被叫开了。

篇五:“借种”所生孩子谁来抚养

“借种”所生孩子谁来抚养

基本案情

1994年8月,36岁的张强(化名)在经人介绍与离异女田霞(化名)相识后,于同年9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于1996年3月16日生育一子,张强在儿子出生后不久便按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做了绝育手术。2000年2月5日,孩子在车祸中死亡,由于望子心切,张强便于2000年8月3日与同在异地打工的先顺(化名)签订了一份“配种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张强委托先顺代自己为妻子“配种”,并要求先顺在成功后与其妻终止关系。协议签订当晚,张强不顾田霞反对,由自己在屋外“放哨”,让先顺强行与田霞发生了性关系。当年10月,张强在发现田霞怀孕后,安排田霞回家待产。2001年3月,田霞顺利生下一女孩,由于张强不满田霞生育女孩,加之田霞不愿按张强要求向先顺索取赔偿,于是张强至今既不给小孩取名,也不给小孩上户口,相反将田霞撵出家门。田霞在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张、先二人,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对文中小孩的抚养费承担问题,研讨中我们产生如下两种意见。

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小孩的抚养费应由先顺和田霞共同承担。小孩系先顺和田霞发生性行为之后生育的孩子,田霞是小孩的亲生母亲,自然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先顺是小孩的亲生父亲,虽系非婚生子女,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第二款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在小孩已由田某抚养的情况下,如田某抚养小孩有困难,可以以小孩的监护人的名义,索要小孩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第二种观点:小孩的抚养费由先顺、田霞、张强共同承担。张强在第一个儿子车祸死亡后,本可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吻合手术”,从而和田霞生育第二胎,这样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张强却置六年的夫妻感情于不顾,违法地委托先顺为妻田霞“配种”,并签订了《配种协议》,协议当晚,张强不顾妻子的反对,由自己在屋外“放风”,让先顺强行和田霞发生性行为,从而怀孕生育,侵

(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借种2美人鱼传说下载)

犯了田霞的性权利和生育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国家对妇女这一群体的特殊保护。纵观全案,张强是本案的始作俑者,起组织、指挥的作用,张强对小孩的形成、出生有过错,应对田霞因抚养小孩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田霞怀孕后,经十月怀胎,将小孩分娩,而没有将小孩打掉,所以田霞也有过错,又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自然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至于先顺当然应承担小孩的抚养费、教育费,(理由同前,略)。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小孩一经出生,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应同等对待,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的,这是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孩子有什么错?正是嗷嗷待哺的时候,但却得不到应有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显然,本案中的小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应得到我们的保护,应给予孩子足够的抚养费。再说,抚养小孩是一种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把他抚育成材,就更不容易,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第二种处理意见,从根本上保证了抚育小孩所应配备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有利于打击这种荒唐的故意违法行为,也有利于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兰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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